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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 第33节
    压着嗓子一口气说完,路听野有一种深深的荒凉感,只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不剩下了,这种空荡让他觉得格外的疲惫,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争,哀鸿遍野一样的疲惫。
    傅砚泽浑身一震,唇瓣动了动。
    他觉得时间会抹平一切这句话不对,或许经过时间的发酵,那些疼痛只会日渐深刻,越往后,越入骨髓,越无法释怀和勾销。
    路听野头有些发昏,又吃了一颗糖才渐渐恢复过来,他有先天性低血糖,虽然症状轻微,但还是有影响。他对食物有种过分的依赖,不知道是因为这,还是因为小时候饿过肚子,说不清。
    吃糖能让他保持理智。
    “沈常乐这边你是什么打算。”一阵沉默过后,傅砚泽忽然开口。
    路听野看着手里的糖纸,闻言后掀起眼皮,冷冷睇过去:“我劝你离她远点。”
    傅砚泽轻轻摇头,微笑看着他,眼神却锐利得像把刀,专挑敌人最薄弱的地方捅下去,他和颜悦色说:“不,我只是好奇,沈家会给沈小姐挑一个怎样门当户对的未婚夫。”
    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那双干净潋滟的眼睛里爬满了死寂一样的灰,过了片刻,他开口:“你想说什么。”
    傅砚泽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位小他六岁的亲弟弟。说是亲弟弟不为过,他们流着同样血,不论是父系还是母系都是同一种。但也很荒唐,荒谬,荒诞。
    金丝边框眼镜成了某种壳子,罩着他,让他看不出多余的情绪,唯有一点聊胜于无的笑。
    “你动梁楚凡的时候漏了些风声,我替你拦下了。梁家那边不知道是你做的,否则顺藤摸瓜就能查到你。”傅砚泽顿了顿,继续说,“你跟我借直升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凭你,护不住沈常乐。听野,你再怎么做,也登不上世家高门几代人心血凝聚出的高度。你护不了她,你就永远不可能走进她的眼里。”
    “只要你肯回傅家。父亲一定亲自上沈家提亲。”
    -
    整场赛马会都和慈善联系在一起,若是下注,不论赢或输,其中至少百分之十的金额会捐给动物保护协会,若是想捐更多可以自由调高比例。
    门再次打开的时候,沈常乐正在兴致勃勃地看着比赛,她知道是路听野回来了,但心思都在恣意奔腾的疯狂小野身上,拿着望远镜一路追着它飒爽的身影,没空分心。
    其实房间里有监视器,但监视器限制太多。真正的观马还是需要借助望远镜这种流传下来的古老工具。
    路听野轻步走过去,阳光斜落进来,在红木地板上投下一片淡金的阴影,沈常乐漫不经心地倚在窗边,手里拿着那只望远镜正看得出神,桑蚕丝连衣裙很柔软,贴着她的曲线,裙长及膝,两条莹白的小腿交叠,那抹阳光刚巧落在她身前,人在影子里,一只白皙的脚踏入阳光中,有种伫倚危楼懒迷离的氛围感。
    路听野忽然站定在原地,出神地看了两秒,拿出手机,擦干净镜头上的指纹印子,对着窗边的风景,按下快门--
    “小野.....小野冲......冲--居然真的是第一!”
    沈常乐一把举起手中的望远镜,仿佛举着一杆胜利的旗帜,在为那不知什么马摇旗呐喊。
    忽然,她转过身来,刚巧对上路听野。
    路听野还在偷拍她,只看见镜头里的女人忽然转过身,没有望远镜的遮挡,盈盈的眼睛暴露无遗,笑起来时让人觉得烟花在头脑里挨个爆炸。
    路听野屏息,迅速按下快门。
    甚至顾不得去回看,飞速把手机放下。
    “小野是什么?”他很镇定。
    沈常乐笑着走过来,只当没发现他在偷拍,把望远镜搁在桌上,“刚刚发过你照片,叫疯狂小野。我看这马就比别的洋气,头是白的,屁股是黑的,果断压了五十万。”
    路听野眼僵了僵,总感觉沈常乐在骂他,有点嫌弃这匹马,“这名字太土了。”
    沈常乐扫他一眼,“不跟你一样吗。”
    “...........”
    “我觉得我的名挺好听。”
    “没说你的名,说你人呢。”
    路听野眼睛暗了暗,不说话,有些倔犟地抿着唇。
    沈常乐见他可怜巴巴地模样,只觉得欺负他都是种罪过,一个男人怎么能是这样的呢?
    是怎样的?是柔软又锋利的,是纯粹又深邃的,是肆意又安静的,像一日之中的黄昏和黎明,像日落与群山的交界线,像安静的夏夜里突如其来的暴雷,像一切美好和危险杂糅出来的混合体。
    如此独特。
    “好了。逗你的。你不土,你洋气着呢。”沈常乐很是敷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傅砚泽到底找你做什么?他没欺负你吧?”
    路听野摇头,笑了起来,瞬间就恢复了情绪:“怎么可能。我好歹是你的人,他欺负我不是下你的面子吗。”
    沈常乐想了一圈,“话虽这么说,但他真想弄你,我也保不住你。只能把你卖出去了。毕竟得罪姓傅的代价太大了。不过你跟着他也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前提是--”
    “傅砚泽真是个基佬。他会对你好。”
    “....................”
    路听野眯起眼,看了下沈常乐,许久才荡出一句淡淡的:“你是真的没良心。”
    沈常乐嗤笑了声,是真的不逗他了,再逗就该发脾气了,那就不是一包糖能解决的。
    沈常乐抿嘴一笑,指了指窗外赛场上那块大屏幕,“你猜我买的那场赔率多少。”
    路听野冷着脸,双手抄兜走到落地窗前,也装腔作势地拿起望远镜对着远处的马儿观望,声音有点郁闷:“不知道。三倍?”
    阳光下,绿色总是那么令人心安神怡,再往远处是群山,山那边是蓝色的海,波光粼粼的,仿佛云在青天水在瓶。
    “十倍。”
    路听野明显很惊讶,拿下望远镜,“十倍?那你刚刚那一把不是赢了......五百?”
    沈常乐只是笑,笑他土,手上的动作没停,把煮好的泉水倒进杯子里,放了一把茶叶,就是刚刚傅砚泽带来的,她随便拆了一罐。上好的茶叶就是有种独特的醇厚芳香,很快泉水就变了色,茶汤澄澈透明,像一汪琥珀,像路听野的眼睛。
    “不过都捐了。我觉得这种财拿了会损运道。”沈常乐倒了两杯,分给路听野一杯。
    路听野吹了吹水面的茶沫,也没喝,就看着袅袅浮上来的雾气,一张脸都像浸泡在蒙蒙大雾里。
    两人都没再说话,空气忽然就安静了下来,恬淡的那种静。就这样静静坐着,分享着一盅茶汤,一人一杯,也快要喝到底。好似他们认识了很久很久,没有言语的介入也是如此的惬意和自然。
    沈常乐看着袅袅茶雾,想到了冬日里的红泥小火炉。把糍粑,橘子,龙眼,栗子放在火炉上烤,听着那炭火偶尔有炸开的星子的声音。
    “姐姐,你是不是想知道傅砚泽找我做什么。”路听野喝完最后一杯,掀起眼皮着看沈常乐,笑起来,小虎牙露出一点尖角。
    安静的时光被打破,空气里荡漾出一圈又一圈的微小涟漪。
    沈常乐的指腹绕着杯口边缘来回滑动,动作缓慢,似乎在感受着瓷器的温润质地。
    “嗯。”
    颇有些漫不经心。
    路听野沉吟了片刻,小心地问:“我可以有秘密吗,姐姐。”
    沈常乐手指停顿片刻,随即还是漫不经心:“嗯。”
    你可以有秘密,就像我也有我的秘密。
    每个人都可以有秘密。这个世界就是由无数秘密堆积而成的游乐园。
    “我不会伤害你,我的秘密也不会伤害你。姐姐,你相信我吧,就信一次就好。”
    路听野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傅砚泽的话又一次盘旋在耳边,像幽幽鬼影。
    --“问问你自己,你有多渴望。”
    渴望攀登一座无法到达山顶的峰,渴望摘下一个也许一辈子都不属于他的月亮。
    “好啊。我当然信你。”沈常乐有点不以为意地口吻,轻飘飘看了眼路听野。
    可心尖仿佛被什么东西拨来拨去,有点痒,这种感觉让她有点不适。
    沈常乐忽然放下茶杯,拿起望远镜,站了起来,“我再买一场,这疯狂小野不错。我看好它。”起身的时候,高跟鞋磕了一下椅子腿,发出一声闷响。
    高跟鞋是c家的限定款,全世界也就三双,椅子大概是有百年历史的老古董,也不知道这两个相互撞了下,要心疼谁。桌子就设置在落地窗旁,但最佳的观赛视野是在路听野的那头,她起身后续得绕过这方长桌,走到另一边去,就在即将擦着路听野坐着的椅背而过时,他整个人忽然腾了起来。
    猝不及防的,就像火炉里炸裂的星子。
    椅子在地面划出刺啦一声,感觉在把白纸从中间撕成两半,颇有些刺耳。
    沈常乐不知道他这是做什么,有些吃惊,刚要抬头去看他,就被他抓着手腕,搂进了怀里,力气很大很蛮,超出她的想象,几乎要把她揉进骨髓,和她将生将死地溶在一起。
    “路听野。”沈常乐皱着眉。
    路听野没有放开她,得寸进尺地把下巴搁在她的颈窝,像小狗似的蹭了蹭她颈肩香柔的皮肤,摇尾乞怜地。
    “姐姐,我来做你的黑骑士。你看好我吧。好不好。”
    他声音格外低,落在沈常乐的耳朵里,只觉得要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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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气氛都到这了......
    路听野:抱都抱了,该亲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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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电闪雷鸣
    到夜里真就落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 疾风劲雨的前兆。阳光明媚的午后成了一场仲夏夜之梦,天气陡然调转了码头,快得让这座城市措手不及。
    港城天文台发布紧急提示, 台风“雨燕”或在明后两天登陆沿海,低洼地区有机会出现海水倒灌, 提醒市民近几天应远离岸边并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做好防风防水的措施。
    街道上路人穿着雨衣打着雨伞匆匆而过,汽车排成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 很是焦躁, 成千上万的霓虹在雨夜里显得如此华美而落寞。
    沈常乐泡完澡,穿着浴袍,头发湿漉漉地披散着,从浴室里出来时玻璃窗上早已画满了凌乱的雨丝。
    四个小时前,赛马结束正要回酒店的时候, 天开始突变。
    港城出现了大塞车, 若从庄园回酒店,至少得费三个小时。傅砚泽派阿鸿过来, 说是庄园里有多余的空房, 都打扫干净了,衣物,护理产品等都很齐全, 若是沈小姐不嫌弃, 可以直接在庄园住一晚, 反正第二天还有日程, 也就免得多跑一趟。
    看着那阴云密布, 山雨欲来的黯淡天色, 沈常乐只好应了邀请,今晚在庄园住一晚。
    庄园比想象中的更大,猜的没错应该占了整座山头,他们开始进来的时候只绕过了前面一半,后面往山上去,有一栋类似于巴洛克风的城堡建筑,四周的是宽阔的草坪和花园,一片茂密的小森林把这里和俱乐部完全隔开。
    傅砚泽手下给沈常乐安排的房间就在这栋城堡的三楼,楼道深处最里的一间卧室。
    据说这栋城堡是民国时期一位大资本家修建的,后来被傅家祖辈买下,城堡进行了整体翻新,这些年来陆陆续续会进行维护修缮,但即使是翻修也留着不少时代的痕迹,譬如灯还是上个世纪的西洋舶来品,辉煌繁复的大型水晶灯从布满油画的天花板吊下来,灯光像烛火,暖且昏黄,即使把整个房间所有灯都点亮,也没有一种明亮开阔的感觉,反而给人一种华尔兹落幕前最后的华丽,带着一种奢靡的阴森的气息。
    这房间不知从前是谁住过,墙上还挂着主人画的画,一共七幅,用奢华的鎏金框裱着。估计是小孩画的,画风稍显幼稚,但用色大胆活泼,笔触细腻,很有风格。
    其中有一张画了一个女人的背影,女人盘着低髻,穿一身曼妙的墨绿色白玉兰花的旗袍,坐在庭院里喝咖啡。
    沈常乐收回视线,用毛巾把头发的水汲干,再拿了一瓶发油抹在头发上,这发油是个很高档的牌子,不过并非她常用的那款,香味不是很喜欢。
    她一边涂发油一边望着窗外鸦黑色的天,偌大的花园居然没有点灯,雨势眼见着大了许多,雨水咚咚咚地敲击着玻璃,玻璃都在发颤。风呼呼刮着,吹得远处的森林左右乱摆,一切都是黑鸦鸦的,看得令人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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