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
经过两人来回的试探和交锋后,李妮妮绝望地意识到,她是真的拿过达玛太子的聘礼。
在达玛岛上,一只猫某天突然出现在了她门口,然后带她去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洞穴。那个洞穴门口有着极度现代化的retina蓝宝石屏,而且当李妮妮把她的手指放上去的时候,那块石头居然还会指纹识别。
洞穴里堆叠着不可计数的财宝,全部搬运出来,大概可以买两个达摩末罗这样的国家。
反正这年头小国不计其数,也不是很值钱。
但是李妮妮很有操守,她并不是那种随便贪不义财的人——除非她有完全的把握,能把这笔不义之财,不为人知地、静悄悄地转移出去。
而在达玛岛上,李妮妮面对的是大小姐和褚西岭这样的怪物,她又怎么敢当着怪物的面,透漏宝藏的地点呢?
当然是等他们全都成功逃离达玛古国之后,下次她再独自过来,取走所有的财宝啦。
没能力拿而非要拿的钱,不仅带不走,还会惹得一身腥。
因此那天,她只是非常克制地,从那个洞穴里,拿走了一颗小小的、不起眼的珍珠。
而且那颗珍珠,还在海难中不小心丢了。
她等于是什么都没得到。
此刻的李妮妮,简直悔不当初。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并再次给她一次机会。
她一定会对那只猫说,去你妈的。
……
但李妮妮是绝对不会承认她拿走了巨(一)额(颗)聘(珍)礼(珠)这件事的。
她微微睁大眼,对着山洞中宝藏的主人说:“竟然还有这种事!那个偷偷拿了您聘礼的女孩真是太过分了!”
达玛太子微不可见地弯起眼:“是啊,太过分了。”
李妮妮义正严词:“我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至于在您在我身上感受到伴侣烙印……我只能说,您一定是感受错了。”
达玛太子宽容她的无知,柔和地说:“神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李妮妮:“那可说不定,您上上次结婚是什么时候?”
达玛太子:“嗯?”
李妮妮推测着达玛太子地宫里,那些冥婚布置品的年岁:“两千年前,还是三千年前?”
她正色道:“您看,您年纪已经这么大了,而且还这么久没有用过这个‘搜索聘礼’的功能,一定是您这个功能老化了,然后定位错了人。”
达玛太子:“……”
如果他现在还能呼吸,李妮妮觉得他这时应该正在深呼吸。
但是神似乎不需要呼吸。
于是李妮妮只能看着他,继续微笑地看着自己,静默了好一会儿,才接着道:
“但是光拿聘礼,是不会沾染上神的气息的,那个女孩还必须走过我设置在地宫的婚礼长廊,并最终与我合棺,才能真正成为神的伴侣,打下神的烙印。”
“符合这种条件的人,应该不多见。”
他语调柔和而雅致,带着一种现代已经很难见到的从容风仪。
“你知道她是谁吗?”
李妮妮:“…………”
她几乎是痛苦地想起,在达玛太子地宫里,她走过的那截铺满红色地毯的阶梯。
以及在离开陵寝之前,她为了找到离开的机关,直接钻进了达玛太子的棺材……
她三个条件都符合。
这真是令人后悔莫及。
李妮妮干巴巴地看着达玛太子,与那双含笑的眸子对视了几秒,终于有点坐不下去了。
“神会饿吗?”
她镇定地站起来,试图暂时逃离这个追债的修罗场。
“我去下面给你吃啊。”
作者有话说:
太子:阴暗偏执老疯批伪装贤惠人-妻废物美人,奥斯卡在逃演员就是我
第103章 救世主103
李妮妮在厨房里磨蹭了好久。
等她终于拖不下去, 端着面碗回来时,就看见神站在她破落的二手橱柜旁,修长手指正一个一个地拉开她的抽屉。
“……”李妮妮把碗放在桌上:“您在找什么?”
神宽大的袍袖垂落, 神情漫不经心,又拉开一个抽屉:“洗头发的水。”
李妮妮:“……?”
李妮妮看到他拖到地上的长发。
有一秒竟然觉得, 一个神在她家满屋子找洗发水这件事,荒谬中居然也有那么一丝丝合理。
李妮妮走过去把他的长发捞起来, 跟在他身后, 有点无可奈何地说:“你这样洗头发也没有用,洗完还是会脏的。”
神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尖,没有说话。
李妮妮于是试探道:“我有剪刀, 要么我给你把头发剪短一点?”
神静静地看着她, 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动, 仍然如山间清雪一般清淡从容。
只是他的眼神, 慢慢变得锐利了起来。
“…………”
李妮妮举起两只手, 和他投降:“不剪就不剪, 我等会儿把地拖一下,地板干净了你就可以继续用头发拖地了。”
神细密的黑睫垂拢下来, 窗外的月光为他撒上一层光晕,他整个人在黑夜里散发柔光。
李妮妮摸了摸鼻子, 觉得达玛太子这个长相,实在太具有煽-动性了,容易让人意志薄弱。
搞得她想赶他出门的话,都有点说不出口了。
但她总不能在家供着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神明吧?
多耗钱啊。
达玛太子要是记得自己的前尘往事, 或者知道有关这个世界真相的答案, 那也行, 她也愿意为了世界和平, 留他多住两天。
但就在方才两人的互相试探里,这位神明明显什么都不记得了。
失去了记忆的神,就失去了他的价值。
而且他们还有那么点子聘礼的关系在,更不应该过多接触。
李妮妮决定先礼后兵。
先把神伺候好了,等会儿赶人出家门的话也比较好说出口。
她拎过来一张椅子,将达玛太子的长发晾在椅子上,礼貌地招呼他:“要么您先吃面吧,面要糊了。”
她移动椅子时抬起了手臂,腰上的布料微微收紧,显得那段腰肢更为纤细。
神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在李妮妮新刨的桌子边坐了下来。
他的姿态是如此高雅,气质又是如此脱俗,让李妮妮觉得自家的桌子,简直侮辱了人家逼格。
所以求求您了快走吧。
古印度没有凳子,桌子也矮矮的,人坐在桌边只能跪着,或者盘着腿吃饭。
李妮妮别墅里所有桌椅都是武太郎找人新打的,人工费挺高,做工却很粗糙。
神把手臂搁在了她的新桌子上,宽大的衣摆从桌子的边缘垂落,露出一截伶仃的手腕。
只是那粗糙桌面不知道是不是没有薅平,神修长白皙的手,不小心就被一根倒刺刮到了。
李妮妮眼睁睁看着一滴黑色的血珠,从这位脆弱神明的手指上溢了出来。
黑色血丝铺陈开来,像蜘蛛网一样流向木材的每一条纹路,瞬间把她耗费重金定做的新桌子烧成了焦炭。
桌子在他们面前可怜地摇晃了一秒,就整个碎成了齑粉。
李妮妮:“……”
达玛太子:“……”
李妮妮手疾眼快地捧着面碗。
一人一神隔着一堆焦黑的木头,静默地对视。
一阵凉风吹过。
木头还冒着黑烟。
好一会儿,李妮妮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对自己默念了三遍“屠神比造反更花钱”。
她对着达玛太子露出心平气和的微笑。
“你还想吃面吗?我给你拿张茶几吧。”
神最后还是品尝了李妮妮下的面。
其实古印度应该是没有面条的,至少李妮妮没有在市场上找到。
现在达玛太子吃的面条,是武太郎离开之前,自己手擀出来的。
同时代的欧洲也没有面条,欧洲的面条应该要到蒙古入侵之后才会有。
所以李妮妮煮的这碗面条,虽然没有酱油,没有耗油,甚至没有醋。但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道跨越千年的菜肴了。
达玛太子弯腰在小矮几上,用一种极其斯文讲究的姿态,慢慢吃完了一碗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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