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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不二山之旅(一)
    穿无所息 作者:冷月侵衣

    第五十七章不二山之旅(一)

    穿无所息 作者:冷月侵衣

    第五十七章不二山之旅(一)

    劳累至极的马匹,在一片有水有草的地方停了下来。给露望了望天色,不疾不徐的走下马车。跟在后面的黑马也放缓了步子,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青年滚鞍下马,扯着缰绳,向马车走来。

    林迪菲撩起帘子往外扫视了一眼,随即抱起一个致的竹箧,跳下车去。

    几丈开外的地方,有一棵四人合抱的大树,驻足的土地上铺着一层厚地毯似的黄叶,树上的叶子已所剩无几,光秃秃的枝干在艳阳下闪烁着温厚的光芒。

    竹箧是小蝶准备的,需要的物品则是林迪菲要求的,也就无怪乎会有这些东西出现——一整张碎花布、两大壶葡萄酒、两盒蜂蜜蛋糕、两盒三明治、两只烤猪蹄外加若干枚奇形怪状的小饼干以及几包土豆片。

    林迪菲兴兴头头地把布铺好,将竹箧内两人份的食物平均分成三份,整整齐齐地摆在花布上,还采了几簇野花点缀其间,做足了野餐的架势。搞定一切后起身拍拍衣裳,无意间瞥到那个随行侍卫的惊讶若呆表情,嘿然一笑,捡起地上的纱帽,仔细戴好,再走过去邀请两人共进野餐。

    各人坐定后,野餐正式开始。

    林迪菲一边热情无比地给二人布食,一边竹筒倒豆子似地进行食物介绍及制作说明,忙得不亦乐乎,以至于布上的食物被消灭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她还没怎么沾牙。

    给露跟林迪菲有过几次接触,对她的古怪行径也不是没有领教过,并且已经从叶落的信中知晓,她是林非非,是自小混迹江湖的女子,并非是显宦闺秀,因而面对此种场景,也不甚惊奇意外。

    朱温可就大不一样,初次见面,就被她那副人神共愤的尊容惊得心神不稳,现在又面对如此叫人不着头脑的殷勤,臀下软茸茸的落叶仿佛变作一堆利刺,扎得他浑身不适。对于她塞过来的食物,不管合不合口味,统统地咽下肚去,就算已经饱得胀气,碍于身份的悬殊,也不敢有丝毫的推却。

    过了一会儿,给露告退去照看马匹,杯盘狼藉的野餐现场,只剩下一棵树和两个人。

    林迪菲忙活了半天,终于停止布食大业,举起一猪蹄,背靠大树,眯着眼睛享受了一刻阳光,突然开口问道:“朱温?”

    朱温立刻站了起来,抱拳应喏。

    “坐下坐下,我不过是喊了声名字么,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郑重回了句“卑职遵命”,才又盘腿坐下,身体绷得像拉紧的弓,直挺挺地坐在那里,泥塑木雕般纹丝不动。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做逸王的侍卫的?”

    “回王妃娘娘的话,卑职从前是皇的护卫,两年前王爷来齐安的时候,圣上拨了一批护卫去跟随王爷,卑职就是其中一个。”

    “这样啊……”猛啃一口猪蹄,“那,你们除了逸王以外,最听谁的话?”

    “回王妃娘娘的话,是王府的侍卫统领秦云踪秦大人。”

    林迪菲转了转眼睛,看似随意地问道:“对了,之前就是秦统领一路护送我上京的,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好谢谢他,可是总也不见他的人影,他不是侍卫统领吗,怎么经常不在王爷身边?”

    “回王妃娘娘……”

    舞了舞猪蹄,打断道:“停停停!直说就是了,不要每句话都加上那一句。”

    朱温怔了怔,接着说:“这个,卑职实在不知,从前秦大人的确是常常跟随王爷的,不过自从他护送娘娘来京之后,就很少见他在王府出现,兴许是去执行王爷的其它命令了。”

    “这样啊,”顿了顿,“我看府中的侍卫都挺年轻的。对了,你今年多大年纪了?”

    朱温脸部抽搐了一下,恭敬回道:“卑职今年虚岁二十。”

    “很年轻嘛。那,你们的统领呢?”

    “秦大人只比卑职大三岁。”

    林迪菲握猪蹄的手有一刻的颤抖,很快稳了下来,没有继续发问,眼神定在某处,有些机械地、一口一口嚼着猪腿。

    朱温拧起浓的眉毛,抓了抓头,完全不明白她问自己和统领的年龄意欲何为,只越发觉得这个王妃行事奇怪不拘常理,并且,她的言语动作,哪里有半点身中剧毒危在旦夕的样子,只是面色依然青黑可怖,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

    ————————————————

    赶到不二山山脚时,太阳尚未完全沉没。火红的巨大圆轮嵌在远处的山凹里,将流水般游移的云彩映照得彤红。

    给露将林迪菲从马车中请了出来,又对朱温言道:“朱兄可知,逍遥子立下的规矩中有一条是入夜不诊。”

    朱温点了点头。

    “娘娘身上的毒若今晚之前不得解,恐有命之虞,然而此处与逍遥子隐居的草庐相去不近,若是徒步而行,恐怕难以在天黑前赶到,所以,在下的意思是,由一人施展轻功,带娘娘上山,不知朱兄意下如何。”

    朱温有些吃惊地瞪大眼睛,问道:“公子会轻功?”

    给露微笑着点点头。

    朱温挠了挠头皮,讪讪道:“我会倒是会,只是不够快,恐怕不能……”

    林迪菲料到给露的意思,立刻截过话头帮腔道:“那就由给露公子送我上去好了,你就留在这里,呃,看马好了。”

    朱温犹豫一会儿,昂起脖子看了看天色,终于还是点了头,结结巴巴地嘱咐了一回,又把自己的佩剑解下来塞到给露手里。

    给露一手持剑一手拉住林迪菲的右手,带着她凌空急行一阵,越过一个山头,确认绝不可能被朱温看到行踪后,便松开了手,在林迪菲前面不疾不徐地走着。

    天已全黑,明月当空,幽亮的月光洒满山野。呼呼风声掠耳而过,夹杂着怪鸟的哀鸣以及草木的摇飒之声,听得人心内打鼓。

    林迪菲紧紧缀在给露后面亦步亦趋,就差没有拽住他的衣袂。

    无言走了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地搭起讪来:“给露公子,你跟叶落是朋友吗?”

    给露悠悠言道:“叶杜两家是世交。”

    “你叫杜给露?”

    “给露、支风、流云和借月,皆是当初乐坊中那四位的艺名,并非我们四人的真名。”

    “喔,那你们的真名是什么?”

    “我是杜若苍,支风是贺扬。”

    “流云和借月呢?”

    “流云,”脚步滞了片刻,“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你们不知道,李贶翎肯定知道。”将一颗石子儿一脚踢飞,又垂下头无语地走了几步。

    “那么,借月呢?”

    “他,”不自然地顿了顿,“我并不清楚。”

    不二山并不是某一座山的名字,而是一个山群的总称。名字的由来同山形坡势大有关系,每一座山都极尽诡奇,崚嶒险峻,毫无重复,是以被冠上“不二”之名。

    险峰造就的不只是无限风光,还有攀爬者的辛苦与危险。

    有些山,最好是用眼睛来爬。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当第十八道伤痕爬上手掌时,林迪菲得出了如斯结论。

    逍遥子的草庐子到底结在哪里?到底还要爬多久才到得了?这样的问题在途中已经问了不下八次,得到的回答永远如一——在不二山最高最险的山巅。

    一座高耸入云的巍山横陈眼前,山巅笼罩在一片氤白浓雾里。满心以为那草庐子就该在这山头上了,因此爬的时候虽艰险,但有接近目标的力量支撑着,也并不算十分困难。

    而千辛万苦、手脚并用地爬上山顶以后,若不是给露在后面挡着,林迪菲极有可能按原路滚回山脚——跟面前这座山比起来,脚下这座,简直就是一小土坡。

    不知过了多久,当那一抹圣光似的橘黄灯火窜入瞳眸时,林迪菲的大脑已经处于昏迷的边缘,呼吸和行走都很困难,同时也对自己居然能活着爬上来的事实感到极其不可思议。看到给露背上大片的湿印,这才恍然记起,其实自己在半山腰上就晕了过去,后面的路程,应该是被他背着上来的。

    浓雾锁山头,咫尺亦不见。景物都缩略成一连串不规则的黑影,看不真切。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味,不香不醇,闻起来十分舒服,舒服地让人直想就地躺下,呼呼大睡。

    “还不快进来拜见为师。”

    一串声音从黑影幢幢的房中飞了出来。

    林迪菲不由暗吸一口凉气,浑身的毛孔一齐立正。

    那声音中气十足,也足够脆利,甚至可以称得上悦耳。诡异之处在于,它的音色。实在是,像极了女声,比女声还要女声;惊魂之处在于,它的主人。实在是,很东方不败,比东方不败还要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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