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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节
    霍去病见天还没亮,也不急着起床, 而是问霍善昨晚都去做了什么事。
    小孩子本来就很有分享欲, 听霍去病主动问起来了, 霍善马上把自己去了宋朝皇宫的事给霍去病讲了, 主要是讲起宋朝皇帝每天不是接触汞就是接触铅,生活处处充满惊喜。
    要不是听李时珍他们分析, 他都不知道就连那彰显尊贵身份的朱漆对于本身体弱的人而言也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对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孩子而言更是如此。
    霍去病听后一阵沉默。
    等会, 他们大汉最爱用的也是漆器……
    日常用的樽、盘、杯、壶、碗, 全都爱刷上朱漆,毕竟越是身份尊贵的人越是会用正红色的器皿。
    问题竟在我身边!
    霍去病不由和霍善讨论起这个问题。
    霍善给霍去病吃了颗定心丸:“用上大漆以后其实能接触到朱砂的机会很小。”
    华佗他们为了研究宋朝皇宫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两天专门去翻阅了一下相关疾病史。
    大漆涂上去以后如果表面光滑漂亮,说明它已经形成了一层相当稳定的“膜”, 这样的漆器不仅便于清洁, 还可以防止有害物质在食器表面停留。
    作为食器完全没有问题。
    入口的东西问题不大是个好消息, 可惜坏消息是他们皇宫那些富丽堂皇的建筑营建过程中,不仅用到朱砂大漆, 还用了许多别的东西——
    比如“雕梁画栋”要用到明矾(宋朝最大的酒楼一度叫做‘矾楼’,卖矾起家的,可见他们多爱用这玩意)。
    比如糊墙糊窗户的时候可能用到砒/霜,这个不用说都知道有问题。
    比如防水防潮要用到铅。
    事实上铅在古代装修中的应用范围也和朱砂一样广泛,你看那流光溢彩的琉璃瓦当好看吧?上的是铅釉。
    充分证明了一件事,好看的东西都有毒啊!
    那些个重大场合装修得美轮美奂没问题,久住的地方还是少折腾为妙。
    霍去病:“……”
    突然很想把这太守府里里外外地检查一遍,要是有问题的话还是搬出去算了。
    李长生一大早就瞧见霍去病父子俩在后衙到处转悠。
    走近一看,只见霍去病指着一处花纹问霍善:“这有毒吗?”
    语气很是慎重,大有霍善说有毒他就让人连夜抠掉的势头。
    霍善认真端详片刻,摇着脑袋回答:“没有毒的。”
    于是霍去病又抱着霍善去看屋顶的瓦当。
    霍善说道:“这是灰陶做的,没问题啊。”
    李长生上前弄清楚他们父子俩在干嘛以后也是一阵沉默,追求碧瓦红墙、雕梁画栋居然还有这样的危害?
    霍善信心满满地说道:“我们身体好,不怕这点小问题!”
    霍去病还是觉得以后只要住得舒服就好,不追求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
    左右他也不是喜欢那些玩意的人。
    霍善对装潢也没多大追求,他和苏轼他们待久了,感觉还是好吃的更重要。住的地方只要足够舒适,别的都不太重要!
    吃饱喝足,霍善就去前衙溜达,想看看有没有空地给他种萝卜和白菜,这都是他买酱菜送的种子。
    温应他们几个学徒都跟着帮忙,霍善就顺便给他们讲起儿科圣手钱乙碰上的医案。
    古代小孩的夭折率着实不低,要是温应他们四人有兴趣往儿科发展,将来肯定能派上很大的用场。
    霍善也不干扰他们的选择,只要他们有兴趣学,他就给他们多讲点。
    霍善正兴致勃勃地把前衙的花草也薅光种上萝卜白菜,却听有人在外头击鼓鸣冤。
    击鼓这事儿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据说大禹就是个闻鼓而出的明君,不管冬天多冷、夏天多热,只要有人在外头击鼓,大禹都会第一时间出去查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历朝历代的官署门口都会立个鼓供百姓们诉讼用。
    只是后来许多官员为了图个清闲,会给诉讼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流程,比如你要想状告别人得自己先挨顿打再说。这样就可以劝退很多不想挨打的人!
    汉代是不讲究这一套的,不过同样已经有鼓声一响、官必上堂的规矩。
    霍善一听,居然有人来找自己鸣冤,马上精神抖擞地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样的冤情。
    以前底下人能解决的事基本都不需要他出面,这还是他头一次上堂呢。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一看,衙役放进来的是个年轻妇人。
    外头陆续围上来不少人,都想看看这个年轻妇人是为了什么事状告到府衙来。
    霍善也挺好奇,让年轻妇人把自己的冤情诉来。这一问才知道,这妇人是想来状告丈夫杀害自己的父亲,想要吞并她们家财产。
    她不仅想要离婚,还要让对方赔命!
    一众哗然。
    这可是命案啊。
    霍善没有贸然下定论,而是命人去把女子的丈夫擒来,这种人命官司不能只听一面之词,总得让双方对簿公堂才行。
    年轻妇人的丈夫是个白面书生,乃是古代富豪岳父最喜欢投资的一类人。
    他们往往文质彬彬,饱读诗书,谈吐不凡,一看就是非常有前途的潜在人才。
    像他们大汉的开国功臣陈平,就是因为有着一副好皮囊以及满腹才华被富豪相中,斥巨资把死过五次丈夫的孙女嫁给了他。
    只是这样的成功投资案例其实少之又少,倘若女方家中人丁稀少,没有立得起来的人物,很可能就落个人财两失的结局。
    不仅家财被人给夺走,连自己也被对方磋磨死。
    像这家女郎家中就只有姐妹二人,妹妹还小,姐姐刚成婚不久,女婿一直住在岳家。
    上个月岳父出门经商,女婿说是想跟出去长长见识,实际上联合仆从在船上谋害了岳父!
    家中只余下两个孤女,族老不仅不主持公道,还伙同女婿想要瓜分所有家财。
    女郎陈述完自家的遭遇,含泪说道:“请府君为我父亲做主。若能查明真相,民女愿将一半家财献出,为郡中修桥铺路!”
    外头的人群中传来叱喝声:“族中财物岂能由你个外嫁女做主!”
    霍善本来正认真听着女郎的陈述,听到有人打断后抬头看去,只见有几个老者正奋力往里挤,一副生怕自己进不来钱就没了的猴急模样。
    霍善让人不要拦着,把该到场的人全部放进来。
    人多才热闹嘛。
    等人都到齐了,霍善才让丈夫和族老也讲讲他们的观点。
    族老表示女郎是在信口污蔑,根本就是无中生有,她父亲是落水死的,女婿第一时间下水救人,只可惜没救回来,这哪能怪女婿?
    她肯定是听了外头的人的撺掇,听说她花重金雇佣了个游侠当护院,游侠哪有什么好人,她年纪小,被蒙骗了……
    丈夫则表现得深情款款,还替女郎辩解起来,说她是刚失去父亲,心情悲痛过度,并非是故意扰乱公堂,还请府君恕罪云云。
    人都是容易动摇的,听了丈夫这番话,围观群众不由都觉得他似乎是个好人。
    即使被妻子告上公堂,他还这么替妻子辩解,足见他人并不坏啊!
    据说人在太过痛苦的时候经常会胡思乱想,难道真的是这女郎想多了?
    按照律法,诬告别人可是要按照自己状告对方的罪名来服刑的啊!
    外头议论纷纷。
    霍善看看那垂泪的女郎,再看看那一脸柔情的丈夫以及痛心疾首的族老,眨巴了一下眼睛。
    他对各执一词的三方说道:“说谎的人是要被定罪的哦,你们有谁想改个说法的吗?”
    三方都坚定地表示自己没说谎。
    霍善见他们都不想改口,随手给那丈夫扔了个【祸从口出】。
    他已经用过这玩意一次了,也算有那么一点经验,所以他问那丈夫有没有什么想要补充的。
    丈夫马上开口了:【我能有什么补充的?我刚才讲得那么动情,难道还不够吗?】
    【没见到那么多人都支持我吗?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还有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敢把我告上公堂,等回去看我怎么收拾她!】
    【她妹妹倒是不错,等我把这碍事的女人处理掉,正好可以把她妹妹娶来当续弦。比起这种骄横跋扈的女人,我还是更喜欢那种温婉听话的。】
    众人都呆住了,没想到这丈夫居然会当堂说出这么一番话。
    霍善抱起面前的饮子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才问那丈夫:“你再讲讲你那老丈人是怎么死的。”
    那丈夫表情有些惊恐,嘴巴却控制不住地说起了大实话:【我那老丈人不就是我伙同仆从把他推下水淹死的吗?我早就把他身边的人换的换、买通的买通,他却还傻乎乎地对我掏心掏肺,真是愚不可及。】
    【不过我那老丈人本来就是个傻的。我要是像他那样坐拥偌大家财,早就左拥右抱了,哪像他这么蠢,丈母娘去世后就再也没看过别人一眼,把两个女儿当成宝捧在手里,连个儿子都不生!】
    【就他这样的蠢人,凭什么能大富大贵?这富贵合该由我来享用!】
    这丧尽天良的发言听得霍善感觉刚喝进嘴里的饮子都不那么香甜了。
    世上居然有这么厚颜无耻之人!
    霍善摇着头点评道:“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话一出,外头特意过来围观他们这位小太守审案的读书人都涨红了脸,想为读书人辩驳几句,偏偏自己也很唾弃那个处心积虑谋夺别人家财的混账。
    霍善转头看向那几个族老,问他们是不是丈夫的同犯。
    对待这些家伙根本不需要用到【祸从口出】,他们见势不妙马上就伏拜在地哭着表示自己根本不知情,都是那混账许诺了给他们好处才会鬼迷心窍掺上一脚!
    开玩笑,那可是杀人,他们可不想搭上自己的性命。
    霍善按律把那丈夫和几个族老都给处置了,正要宣布退堂,那女郎却坚持说要依照诺言捐献一半家财给官府,此后她们家中所有产业的利润都上缴一半给府库。
    不少聪明人都回过味来了,这女郎分明是知道凭自己姐妹二人肯定保不住那么多产业,所以干脆拿出一半家财向太守投诚!
    这要是攀上了太守,一时半会还真没有人敢再打她们的主意。
    霍善一本正经地对那女郎说道:“秉公办案是我们应该做的。”
    那女郎回道:“民女虽是一介女流,却也知道什么是一诺千金。倘若民女连自己说出的诺言都不遵守,日后肯定不会有人愿意再信任我们。”
    霍善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既然别人非要将家财献上来,他也没有非要拒之门外的道理。他说道:“那好吧,你找……唔,我们霍长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