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难养 作者: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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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虚澄重伤不治离开人世,天流全派上下誓死追杀朝闽不罢休。同年,朝闽消失。
再次出现已经是邪派大魔王,一人整合所有邪派势力,创立圣教光明,以为非作歹为教旨,以杀人放火为己任,彻底跟天下正派圣门昆仑杠上。
翻完这些断续的记忆后,叶宇不由感叹:“这丫的就是一个反社会反人类的心里变态吧。”
而对于朝闽的武功估计,原主人的记忆是这样总结的:二十年后的我可以与今日的朝闽打成平手……
哈哈哈哈,这特么是在逗我吧!
二十年后叶宇表示自己已成为一堆枯骨,难道他还要亡灵归来拿着大腿骨跟朝闽打吗?而且朝闽就是再懒惰,他二十年后也不可能没半点进步吧。再说他自己是什么料子还不清楚,原主人那么勤快牛逼的一个人都要二十年后才能跟朝闽有一战之力,他如今空有原主人的壳子,根本没有原来主人学习剑法的坚毅心境,功夫倒退到惨不忍睹是上去给大魔王喂菜吗?
师傅,你坟在哪,我要跟你合葬。
洞仙派掌门下达任务的时候只想着发扬光大,就没想过自不量力啊!现在他拿什么弄死朝闽?激光枪还是火箭炮?人家还有天下一绝的轻功可以闪。
叶宇看着大暴雨的天空,一种名为孤苦凄凉的气氛在他四周蔓延开。一阵雨风吹过竹楼,檐下挂的竹筒互相敲打成音律,白衣青年面无表情的脸孔在一片阴郁的青翠中精致到不似人,一头墨色的长发湿哒哒沿着衣领流淌而下,一把长剑靠在栏杆边,寂寞地陪伴着他。
接着他终于站起来,捂着肚子冒雨下了竹楼,去挖笋当饭吃。
叶宇还是没有找到这个地方的厨房,所以只能拿个竹楼里当装饰的青花瓶来煮汤,顺便用青竹剑戳几条鱼来烤。他现在的眼力非常好,欺负区区几条鱼还是游刃有余的。
要是雨天难生火,就只能吃生鱼片。
这是一个穷到只剩下一个苦逼徒弟的门派,还得自己洗衣服。
第4章 杀了他
叶宇背着一个竹筐,里面插了一把名为青竹的剑,塞了两身换洗的衣服,三双草鞋,一些竹笋,一小袋食盐,还有一个古代版指南针跟手绘地图。而绑在腰上的是一个钱袋,里面是他在竹楼放置衣物上方的柜子里寻找到的钱币,两张银票跟碎银。
堂堂洞仙派,他就找到两张长得完全不像人民币的银票,混得实在是太寒酸了。他估计出去大吼一声自己洞仙派弟子,都有人会问他这是何派。而对原主人来说,一切身外物包括外面的事情都是不重要的,不重要到完全在那些断续的记忆里找不到痕迹。
所以他怎么吃饭,不知道。谁来洗衣服,不知道。洞仙派的钱库在哪里,不知道。将来如果能收徒弟能收费用么,不能。
这简直就传说中的高分低能儿,不通世事,只负责练剑外嘛事都不放在心上。难道那家伙不清楚柴米油盐的重要性,出去估计连一个铜板能买几个馒头都不清楚。
悲催的是他除了第一天穿越来身上的衣服看起来生活质量不错外,其余时间都穿得一塌糊涂。没办法,这身体会自动练剑但是不会自动穿衣服,所以穿衣服这件事对原主人也是无关紧要的。
他一个人怎么会特意记住刚才脱掉的衣服的步骤?他怎么弄都皱巴巴的,最后穿件长裤再随便披件袍子,腰带一勒打个结就完事。反正贵公子一秒变山村野夫这事也没人看到,连布靴都换成草鞋,因为在泥泞的竹林里走路草鞋才比较实用。
在竹楼里呆了两天,现在时间对他来说争分夺秒,他研究了出去的路线,还有频繁地重置纸面计划。要杀掉朝闽来解开誓言符,他一个人是不可能实现的。反正说是杀掉大魔头也没说怎么杀,他要是有钱一定先去雇佣八百上千个高手去围攻朝闽,用钱活活砸死他。问题是他有钱吗?翻遍了洞仙派的各个竹楼加洞窟,就两张千两银票,难道高手一个值二两?
在绝对的武力值下,叶宇表示他一个人的能力根本无法弄死朝闽。所以他将注意打到人民的正义使者,行内有口皆碑的除魔门派昆仑门上。
在那些记忆里,原主人就打算参加下个月以昆仑门为首的联盟大会。到时候正派全部大小门派都会派出精锐参加这个联盟大会,什么青梅派南乡派还有恨不得啃了朝闽的天流派掌门都会到场,此联盟大会的别称是“怎么大卸八块朝闽”的结党会议。
做为洞仙派唯一的继承人,叶宇表示这个会议好啊,实在是太好了,反正坏蛋人人围殴才是武侠电视剧的真理。他只要在别人将朝闽打到满地找牙时,上去捅最后一剑就可以解毒了。期间还得收集些这大魔头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的事迹来听听,越丧心病狂越好,毕竟身为一个现代文明人,要是杀一个良民普通人他完全下不了手。
出了竹楼后他背着个竹筐在林海里走了六天,期间他看到了形态各异的竹子,满目苍绿,那些绿意伴随着雨水几乎染上了他的衣服与皮肤。他卷起裤管,撩起衣袖在林间奔跑跳跃,如鱼入大海鸟上清空。每次呼吸都能闻到沁人心扉的空气到达他的肺部,再吐出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就会更加轻盈。
洞仙派剑法在竹海里顿悟诞生,自有一股飘逸自然的风格。对于叶宇这只武道菜鸟而言,每日挽剑飞跃竹顶是种不错的体育运动,他已经习惯了这个身体自带的武功。
季节是春,生机盎然的竹笋破土而出的声音如同生命的啼鸣。他偶尔会在临睡前有些感悟,那是种玄而又玄的感觉,漂浮在四周的微风,软绵不断的小雨,黑夜里满世界沙沙的声音,似乎变成了青竹剑在舞动。这把剑是生灵,里面有一种令人沉静的生机,如一个沉稳睿智的老者在指引叶宇。
他发现自己越是单纯,越不带任何思索,身手就越流畅。
可还是打不过朝闽。
从竹林走出时,满身露水与竹叶。他折了根竹枝,背着个竹筐哼着周杰伦的红尘客栈往最近的一个大镇跑去。
幸好搜到这段记忆,原主人来拜师的时候曾经走过那里。那是一个临水的城镇,名为南镇。人口上万,南通北往,水利发达。那里的漕运头子还跟洞仙派认识,虽然洞仙派几乎不出世,但对于附近的的居民还是多有照拂,如果出了什么大事洞仙派掌门人会出现帮忙解决。久而久之,四周的城镇大多都知道洞仙派的存在,并且对这个门派有好感。
叶宇表示洞仙派接任者脑袋都有坑,好好地做好事造福乡里门派自然扬名天下嘛,没那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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