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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王难养 作者: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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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处与大河汇合。

    第22章 走火入魔

    叶宇发现小火炉就是个好东西,船老大送给他一小坛酒,明天船就要正式进入到昆仑长河,他跟小鬼也要换船了。

    船老大给他一坛酒当作饯别礼后,还大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地说:“小子,你有前途,如果昆仑门进不去就来我这边跟我学船术,我告诉你这条河我船术最厉害,学会了以后娶妻养子绝对没问题,如果勤快点买上个妾侍还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叶宇当然是热情地抱着酒,对船老大就是一通乱来的客气话,当然当然绝对来绝对来,这些客套话真是要怎么来就怎么来。

    火炉用炭烧着,他用个锅盛上清水,将酒坛扔到里面温着,然后弄了碟花生米,一碟小咸鱼干,拿着一只筷子,叶宇灵巧地用筷子挑起一颗花生米,将圆滚滚的花生米抛到空中,脖子一长,仰头张口就叼住它,再吧唧一声将花生米吞下肚。

    朝闽倚靠着船舱里的木板,船刚刚停泊在河中央,船老大领着他的人蹲在甲板上吃晚饭。月光如水,与河一色。他淡淡地看着船外的月光,耳边听到叶宇兴致高的呼唤:“小鬼,接着。”

    他没有回头,只是头轻轻一侧,一颗花生米从他耳边飞过。然后身后就传来青年败兴而颓废的叹气,“你怎么连接颗花生都没有准头呢?我还要将洞仙派绝学剑法交给你呢,来来来,再接一颗。”

    耳边又飞来一颗花生,朝闽无动于衷又微微侧下头,花生就消失了。

    青年声音高起来,“看来竹子剑法还要我自己来发扬光大了,靠小鬼你一定是超级三脚猫。”

    竹子剑法?朝闽觉得这个名字绿潇子那烦人的老头一定不喜欢,不过他喜欢。

    叶宇不再扔花生米,改唱歌了,他用筷子敲着瓷盘,音质清灵地开始哼唱:“摇啊摇啊,摇到外婆桥,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

    青年的小调总是滑稽而毫无美感,朝闽懒洋洋地看着月光,安静地摊开手,上面躺着两颗圆滚滚的花生米,他指尖一动,一颗花生米分毫不差地扔到自己嘴里,连声音都没有就吃下去。

    酒温好,叶宇将酒瓶子从锅里捞出来,一时间忘了运气烫得他将酒瓶子直往空中抛,抛几下他觉得还挺好玩的,就傻呵呵地笑起来。

    这种快乐的笑声引起朝闽的注意,他微微侧脸,洁白的月光从外面投射而入,让他看起来一时间竟然不似真人。

    叶宇拔掉酒瓶盖子,仰头喝一口酒,酒香醇厚,一瞬间就入喉,香味与烈劲交缠成一种激烈的味觉享受,他全身的血液都因为这口酒而沸腾起来。还没有入胃叶宇都有种酒醉的错觉,他喝一口就觉得之前多年的啤酒都白喝了,那哪叫酒啊,简直就是自来水。酒瓶温热在掌心里,他一跃来到朝闽身边,一屁股就挤着他坐下,共同面对船外的圆月,今天十五,合家同团圆。

    叶宇将不烫的酒瓶子递给朝闽,“喂喂,小鬼,来点好东西。虽说你未成年,但是有些东西男人总是要早点尝试,长大了才会有不一样的魅力。千万不要当死宅,那个没前途,到死都没有摸过妹子的手指。”

    朝闽好奇地看着他,他一直很好奇,真的很好奇。一个将死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有生命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走过很多地方,大江东南,塞外北雪,最高之山,最深之渊,最温软的水乡,最危险的蛊物之地。见过很多人,海外剑客,市井神偷,游侠与名妓,富豪与乞丐。也杀死过很多人,秃驴和尚,门派掌门,绝顶高手,蹩脚三脚猫。

    可是他此生从未见过跟叶宇相同气质的人,他说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跟任何人都不一样,甚至要他说明白这个男人到底跟那些武功不好的三脚猫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出来。

    但这个男人就是不一样。朝闽看着他递过来的酒,顺着他修长的手指,往上看,终于看清楚月光下的青年,那张清秀的脸孔,他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扬,眼瞳清澈,仿佛他将所有的情绪与心思都放在眼睛里,一眼望去坦荡得可以。

    伸手,手指苍白冰冷,慢慢覆盖上青年拿着酒瓶的手背。青年骤然放手,酒瓶往下掉,朝闽几乎是本能地伸手将瓶子捞起来,没等动作收回来,就听到青年高兴的声音,“小鬼,你动作不错啊,很灵活。”

    “是吗?”他平静地接受这个评价,眼里的阴霾覆盖而上,那种温和飘渺的微笑出现。

    “当然,这就说明竹子剑法你能学得很好,将来讨老婆就有能力养活一家了。”

    他跳跃可笑的话又让眼里的阴霾瞬间散去,朝闽抬头,掂一下酒瓶子,接着喝了一口。耳边依旧是青年的唠唠叨叨,他侧目看去,只见叶宇拿着那根筷子,敲打着船板,笑嘻嘻地说:“话说海外有仙山,仙山叫花果山,山上有块石头,石头是只猴。”

    船老大立刻在外面大吼:“小子,石头怎么只猴啊。”

    叶宇立刻被逗笑起来,他双手合成喇叭,对着外面在吃晚饭的船老大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就是那只猴……”说完,青年潇洒地拔剑而起,一个旋身人已经飞到外面,他持剑而立,月下衣扬,笑意从他嘴角绽放出来。

    朝闽提着酒壶,瞬间有些恍惚,动也不动地凝视着船外面那个男人。

    叶宇无拘无束地开始舞起剑来,他脚步略带踉跄。上步撩剑,内劲圆通,脚移手抬的瞬间,剑身啸声响起,月光须臾间盛满了抬起的青竹剑。青年指尖滑过长剑,苍白的手指在月色的映照下几近透明。

    朝闽面无表情,白月从那抹剑光流泻而下,顿时砸碎一地白花花的流光,将他眼眸里中央的红色融成一种比火焰浅,却比夜色炽热的感情。

    叶宇此时此刻什么都没有想,他喝了酒就会发酒疯,因为他的脑子是空白的,他只靠本心在运动。这让他进入到一种玄妙的境界里,前身叶宇对剑的感悟还留存在这个身体的心境里,这种感悟潜伏沉睡,只有剑气能唤醒它。

    来自那个在洞仙派竹海外跪了七天,为了学剑能放弃所有的男人的剑气。

    叶宇低下眼帘,他的身体在本能的状态下,轻而易举地找到剑与人之间最平衡的点。松肩沉肘,剑斜半寸,脚略带踉跄,青年一脸微醺,力与气如柔软的月光,从他的手肘运转到手腕,到剑柄的瞬间,力化为锋利的尖锐攻击,剑身顿时劈开空气,发出响鸣。

    他摇摇晃晃的,动作却流畅自然得如同人剑合一。

    耳边似乎传来遥远的笛声,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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