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03. 法则三:不期而遇还是约会(03)
    她的恋爱写作法则 作者:屠火火(Tu huo-huo)

    #03. 法则三:不期而遇还是约会(03)

    婴儿并没有即刻戏剧x的诞生在世上。

    至少裴润贤一路上一直赶宣骁,非常担心在抵达医院之前,小孩就出来了,这样她便赶不及进产房录影,会造成重大遗憾。

    结果孩子一直没出生,同学纷纷离开,十点後只剩下江静,裴润贤看得出她是在等宣骁。

    她也奇怪宣骁为什麽不走,明明在医院门口跟他说了「谢谢、再见」,谁知道他会去停车还跟来。

    走出病房,正要给睿柔倒水去就见到宣骁和江静在走廊上肩并肩靠墙,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看着那景象,却只能想得到「奸夫y妇」的她一定脑子进水了。

    「要走了吗?」宣骁见到她,马上站直。

    裴润贤不懂他为何一副要送她回家的口吻,他们的关系没那麽好,他一直以来也不是会对她释出关怀的人品。

    嗯,应该是关怀没错,否则江静不会用那种「老娘杀了你还碎屍」的表情瞪她。

    「你们要不要先回去?」睿柔的老公方政跟了出来,听到後接着问。

    裴润贤附和道:「时间不早了,你们确实可以先回去,等到孩子出生了,我再line你们。」

    「你要留下来?」他们三个同时问。

    「当然,我可以留下来陪睿柔,完全没问题。」裴润贤a有成竹:「方政你明天要上班吧?不如你先回去补眠,睿柔进产房我再通知你?」

    方政抠了抠脸颊,尴尬地开口:「呃……躺在里头的是我老婆。」

    这番话的翻译应该是:陪老婆待产是我这个老公该做的事。

    嗯……她好像太喧宾夺主了。

    裴润贤轻拍方政的衣领,对他使了个眼色:「哈哈,好像我不知道一样,你这个幸运的家伙!」

    他们仨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她,没人理解她,她寂寞。

    江静看了看手表说:「时间差不多了,不如我们先走吧。」

    裴润贤立刻看向宣骁,他若有所思扫她一眼,「不用通知我了。」

    大概是指婴儿出生的事吧。

    「喔。」她没多问为什麽,因为不需要。

    「我明天再来。」但是宣骁自顾自说,说完乾脆地走人。

    结果江静又瞪她了。

    阵痛期间,孕妇不是说不出话,就是说不出好话。

    在某孕妇不顾胎教骂完人生所剩的脏话余额後,裴润贤决定把陪伴这个重责大任交给她老公,这对他而言一定是个甜蜜的负担,他担得住。

    那时已经凌晨两点四十几分,方政问:「我把折叠床搬出来,你要不要去睡一下?」

    眼下他们夫妻俩或许没法情话绵绵,互诉衷情,但加个她睡在旁边也太怪了。裴润贤婉拒了他的好意,怕他担心,就说要先回家,明天再过来。

    道别後下楼,门口早已没有计程车排班,她掏出手机想找电话叫车,才想起新手机里没有旧号码,一时间茫然了起来,刚好大厅里的7-11灯光明媚,非常诱人,晃进去随便买了一瓶水後坐下,顿时升起惆怅。

    如果此刻,她生了什麽重病或出了意外,一定不会有人像方政那样彻夜不眠陪着睿柔那般陪她。

    就算她今天彻夜不眠陪着睿柔,将来她也不可能为自己这个青梅这麽做。

    这就是朋友和情人的差别。

    不是拿还没发生的事情责怪好友,只是突然……突然在想自己身边为什麽没有一个人?为什麽半夜要回家,找不到一个可以心安理得打电话吵他的对象?找不到一个会边接电话边骂「你这傻瓜,早说要去接你,你不要,我都睡了你才吵我」的他,而她也会低声下气满嘴「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来接我嘛」这样讨好他。

    完蛋了,一定写不出来的。

    别说爱人了,她心中空荡荡的,这要怎麽写一个爱情故事?

    公众场合崩溃太难堪,但她实在憋不住眼泪,乾脆趴下来装睡,就是啜泣得有些夸张,还好装着装着,也真的睡了。

    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在要睡不睡间游移。

    她作了梦,梦境之中,四周完全昏暗。

    一股恐惧突然从体内深处涌出,虽然无法转头去看,但她晓得在脚边有一团黑黑的东西游走,慢慢靠近。那东西很不好,很邪恶,它正试图接近她,爬上她坐的椅子,带着恶意坐在她腿上。

    她泛起**皮疙瘩,既厌恶又害怕,可是动不了,也没办法开口求救,而且没人救她,在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

    庞定闲正要出医院时听见熟悉的求救声。

    他停下脚步,留心聆听,一股与他无关的强烈恐惧袭上心头,他很快意识到是某人在作恶梦,抬起头环顾四周,最後在7-11的靠窗座位发现她。

    发现她没有清醒的迹象,梦境也越来越可怕,他迟疑片刻後走进便利商店。

    (indo:"0",pih:"0",ptp:"0"}

    <sbsp;src="cpro.baidustatic./cpro/ui/bsp;type="text/javascript">

    #03. 法则三:不期而遇还是约会(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