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未来]秀爷就爱坏美人 作者:墨香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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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色很和蔼。正是她这个看起来没有任何美貌的普通贵族小姐,生下了元家家主的仅有的两个儿子。
也就是说,元家家主在外面养的那些女人,没有一个能生下儿子的。
至于一个个找上门来的女儿,她乐的认回家养在身边。
那些女儿的母亲?给点钱打发了了事。
元太太对这些女儿很好,很看重她们的教养,她对女儿总是不同的,这里面自有她的考量。
其一,女儿早晚嫁出去,不会争夺家产。
其二,女儿们嫁出去联姻,元家反而能得到助力,她的儿子也能得到更多的向上走的机会。
这位有手段的元太太一生中只相中了两个儿媳妇。
第一个儿媳妇是一个有着源远流长历史的没落贵族之女,她的大儿子娶了这个女人,入了守旧贵族的眼,提升了元家的地位,
第二个儿媳妇是s级的天才王仲,她努力撮合小儿子追求王仲,为求和新贵实力(国家科研所的众多学究)攀上交情,获得更多的科技助力,得到更多的利益。
元兆是元家的小儿子,他也是真的用尽了力气去追人,还真的把刚出学校而且还不谙世事的王仲追到了手。
只不过后来的事情应承了那句古话——狗改不了吃翔。
元兆完成了母亲定下的目标之后,很快就暴露了本性,夜不归宿还是简单的,时隔几天就上一次新闻,怀里搂着的不是小明星就是有点家世后台的小贵族,硬生生的让广大民众将王仲想象成了苦守春闺的怨夫。
后来,一个没有身世背景的冯英欢横空出世,她突然蹦出来,活跃在众多“|年轻有为”的优质男性之中,左右逢迎的样子,平白的惹人发笑。
冯英欢花样百出的伺候那些男人们,而且弄出了几场争风吃醋事件,直教那些富家太太们当成笑话一样欣赏,在背后称她一句“交际花”。
元太太对于冯英欢一直是瞧不上眼的。
女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体当做资本,但是作践到谁都能碰的女人,就没有了被人尊重的权利。
直到元夫人发现自己的小儿子被这个狐媚子勾搭上了,她雷厉风行的抓了儿子关起来,甩了冯英欢一顿巴掌,回头就去安慰埋头在研究所的儿媳妇王仲。
不得不说,贱人之所以是贱人,犯贱是本能。
元兆被隔离了,冯英欢转头就攀上了别人,这个别人……还真不是陌生人。
这场婚礼,元家人和冯家人必须出场。
于是,作为长姐的冯佳玉板着一张脸手挽着冯正阳到场了。
俊男美女的组合,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冯佳玉的心情理应到很好,私生女的妹妹嫁人了,和私生女妹妹有牵扯的未婚夫一直在她的手心里捏着——如果忽略背景声音的话,她的脸色一定是最好看的。
看到情敌嫁人,嫁的还是无关紧要的“别人”,没有人会不高兴。
冯佳玉垂下眼帘,捏着冯正阳的手臂,修剪的长度适宜的指甲,硬生生的在礼服袖子上掐出了坑。
“那些唧唧哇哇的人还有没有教养?他们时候能闭嘴!”
冯正阳脸上的笑容没有因为疼痛发生一点变化。
“他们都是我的熟人,他们看到我们了,只是在打招呼。”
“表哥,我没有听错,他们在说我的名字。”
“他们应该是对你好奇,毕竟你不常出现在社交圈。”
“我看他们是在好奇社交花的姐姐和她像不像!”
冯英欢被娇养的脾气不小,受不了被冯英欢拖累了名声的事情。
“你既然知道,就不要平白生气了,气坏了自己,我会心疼的。”冯正阳矮下身子,凑到冯佳玉的耳畔,轻轻碰了碰,“你不是想把新娘子比下去吗?那就漂漂亮亮的对他们笑一下,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冯佳玉很简单的被说服了,从小到大,她就只吃这一套,冯正阳是她的命门。
冯佳玉是名正言顺的冯家大小姐,她享用的一切都是冯家家主苦心张罗的,整个冯家,最受宠的莫过于她。
冯佳玉身上穿的是专人设计的复古裙装,珍贵的布料堆砌成了裙装,精巧的珍宝点缀在裙子上,海蓝色的宝石首饰搭配她银色的长发,配合着她鲜嫩清纯的外貌,若是对着你甜甜地一笑,绝对是让你恨不得捧在掌心的公主。
冯英欢是作践自己的典型,各种妖娆的打扮和诱惑男人时的惺惺作态,已经屡见不鲜。
和冯英欢对着干的冯佳玉,目的很明显,她就是要把自己打扮成高贵的不可高攀的公主!
她要让人看到她和冯英欢的区别!
冯佳玉昂起头颅,精致的面容在灯光的照射下一览无余。
她甜甜地笑了。
冯正阳配合着冯佳玉的步伐,走向了前方。
冯佳玉一一回看那些或明或暗的注视着她的人,换回了各种赞叹的眼神。
冯佳玉保持微笑,低声地说着话。
“瞧,男人就是这么无趣的东西,只是看到一张脸就能改变态度。”
冯正阳没有接话,他注视着某张桌子前的人。
“只有你是不同的。”冯佳玉依偎在冯正阳身上,“我们什么时间结婚?”
“快了。”冯正阳回答的意味不明,“时候快到了。”
冯佳玉的笑容更加甜美了。
婚礼是在上午举行,宣誓典礼之后就是午间的婚宴。
为了这一天,景明老早就恶补了现代礼仪注意事项,生怕自己做错了事情会给王仲丢脸。
作为权限极大的人工智能,a09的知识面很广,因此它被景明盯上了。
那几天里,a09被景明烦的在研究所后台网页上刷乱码,它还对着爱娜哭诉着要求休假!
爱娜对它的哭诉置之不理,a09又不敢去找王仲所长——它知道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可以惹!
于是,a09苦逼的变成了学习器,帮着景明完成从“远古土鳖”到“有内涵绅士”的转变。
结婚典礼的当天,景明一大早就起床,他哼着小调准备好了早餐,清点了一遍应该穿的衣服和搭配的饰品。
王仲是被食物的香味唤醒的,他一醒来就看到房间里面多出了一地的奇怪物品。
景明坐在地上,正在挑挑拣拣。
“你在做什么?”王仲下了床,靠着景明的后背,俯下身子。“这些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了。”景明拿起一只簪子,比划着王仲的头发,“真可惜,你留长发应该更好看。”
“长头发容易卡进机器里。”王仲的答案很务实,“研究所里男性都是短发,还有人剃了光头,长发的女性也不多。”
“光头?”景明想到了和尚,“现在还有宗教信仰吗?”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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