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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台与床上(H) 作者: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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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唤了一声,“小夜还是没有跟你联络吗?”他也看著竹林,果然也不自觉的想起旧事吧。

    我回过神,说:“没有。”

    “是吗…”

    “不要想她了,这麽自私的人不想也罢,反正我们的乐队也不是非要她不可。今个星期天我们就有新的主唱了,而且终於能够跟「夜声」签约了。”我说,但不知怎的,想扯起笑容,却是做不到。

    晴风好像也知道我在想什麽,只是说:“是啊,好兴奋哦。不过不知那个主唱是怎麽样的呢?”

    “谁知道。”

    不久,我们终於回到宿舍,拿了结他就回到了音乐室。

    “你们不要再慢一点再来?”弦仁的声音突然在我耳後响起,害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对不起啦,”晴风忙转过身,一副小媳妇的样子,说:“已经是一放学就赶过来了,不要生气喔?”

    “哼!本大少爷今天超不爽的,你们要是不乖乖的练习,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弦仁说罢还比了比拳头。

    我背後一阵恶寒,急忙提了结他就找个位子站好。

    我们都准备好後,就由晴风弹著低音为我们的天堂掀开序幕。

    弦仁有节奏的鼓声,我那突出的结他声随後跟上。

    我喜欢音乐,因为它很容易就令我沉迷其中,令大脑不能思考,忘掉所有的烦恼。

    从小就很喜欢很喜欢,常常都能听歌听得出神。然後,央求了老爸整整一个月,他才答应让我去学弹结他。

    为什麽是结他?

    我也不知道,就是很直觉性的想要学。

    然後,就在音乐班里认识到晴风,弦仁及小夜。虽然我们学习著不同的领域,但很自然而然的就走在一起,亦很合拍的一起练曲。

    那年,我们虽然年纪小却已经有了共同的梦想-就是要一起打出一片音乐天下。

    看著自己的手像是有了灵魂似的动著,虽然一切都已没法回到过去,但,我的梦想还是没有改变。

    -第十一章-

    <洪雨恩>

    第二天上学,回到班房就看到狐狸那家伙被众人围住,聊得好不愉快。我心下有气,哼,亏我昨日还在担心我是不是说话太不留情面了。

    然後,上课钟声响起,那家伙也走回来坐在我身边,晴风也不理会老师的怒目而视,径自转过身与他搭话。

    他们天南地北什麽都聊,在一旁吵耳得很,我心下一烦,说:“晴风,你们这样子我都不用上课了。”

    晴风一笑,讪讪的对狐狸说:“那待会儿一起吃饭。”然後便转身伏在桌上睡觉。

    “喂,昨天对不起啦。”狐狸突然说。

    我望向他,抿了抿嘴,不知他这话是什麽意思。

    “我知道我好像太失礼了点,也没想到你跟我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他顿了顿,续道:“我们就做朋友,好吗?”他转向我,一双清澈的紫眸子直直的看著我。

    好妖的一个人。我心下暗道。

    “好吗?”他轻声问。

    “嗯,好啊,只要你不再烦我,ok?”我别过头,不想看他的眼睛。

    “嗯。”

    然後,我俩都没再说话了。

    更正,是之後的两天都没再交谈。

    当然,这样子的结果我是很乐意见到的,而我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妥,倒是晴风总是说什麽:“你就不能友善点吗?”或是“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麽仇恨?”

    仇?跟他都谈不上认识,哪儿来仇恨?

    我想我之所以会这样不喜欢他是因为觉得他这人也太滥了。虽然说我也不是什麽贞洁的人,但倒不至於天天换新伴侣。还记得那一晚,想起他身上那崭新的吻痕我就有气。气我自己为什麽那样不争气,居然受到那狐狸的迷惑,还跟他上床了。唉,都不知他有没有a字头的病。

    然後他居然还好死不死的转到我的学校,还想把我俩「曾有」的关系「公诸於世」,而且还强吻我(虽然很不想记起)。现在他竟还想打我好友的主意。

    汗,这麽一说,我好像蛮讨厌他的。

    “喂,别发呆了,我的啤酒呢?”睛风说。“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

    我抬头,一边送上酒杯,一边说:“酒你的头啦,你都还不够十八岁。”

    “别那样啦,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而且你还未成年时自己都有喝啦,还帮你爸调酒呢。”他拿著空酒杯,苦著脸跟我说。“而且我也快十八了,就只有几个月而已。”

    我不理他,径自走到一旁收拾桌面。

    “雨恩…好啦?”晴风一脸赖皮的巴著我,我正要骂他,却听他道:“耶?那不是丹坊吗?”

    我转过身,果然看到有两个男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就是那狐狸了。我一皱眉头,心想:他又想蒙混入酒吧了。

    我走了过去,只见他一脸心虚似的不去看我。他身旁的男人问:“有空位吗?”

    “这位先生,可以劳烦你出示身份证吗?”我没搭话,对著狐狸道。

    晴风走了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我没理会他,一手伸出来放在狐狸的面前。

    狐狸看著我,突然笑道:“好啊。”

    我心下疑惑,他为什麽答应得那麽爽快?

    只见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了身份证放在我的手上。我拿到眼前一看-

    12/09/1988

    天啊…原来…他比我还大上一个月…

    “可以还我了吗?”他笑问,那笑容叫一个得意。

    我臭著脸,还了他,说:“到里面坐吧。”

    我自己则走回吧台招呼客人。

    晴风跟著我走,问:“他已经十八了?那不是比我还大吗?真的看不出来。不过他会不会以此拒绝我?”

    “闭嘴,闪到一边去。”我说。

    “喂,你这是待客之道吗?是你邀请我周末到你家的耶!”他嚷著。然後他见我没理搭他,竟然走到狐狸那边聊天。

    我有点气闷,心想:那狐狸想必开心死了,今晚他倒不需愁没人给他作伴了。

    然後没过多久,晴风居然走了过来,我还以为他良心发现,不料他竟说:“雨恩,舞台可以借丹坊用吗?他说要唱歌给我听耶。”

    我瞟了一眼在一旁的小型舞台,说:“那是我们专用的,不外借。”然後又低头擦著杯子。说笑,我可不想他赶跑我的客人。

    “你真的很不够义气耶,明知我想追求他,你不帮我也算了,还处处为难我?”他鼓起脸说。

    “不要。”我冷冷说。

    “真的不行吗?”突然狐狸的声音响起,我一抬头,就对上他那双狐狸眼。

    今天的他化了较浓的妆,本就漂亮的他更显美艳。

    然後…

    “好吧…”

    -第十二章-

    <范仲谦>

    我是范仲谦,呃,是的,就是那个在丹坊口中的范范。唉,有时候都不知道遇上丹坊是幸还是不幸。

    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年前的一个圣诞节晚会上,我那时候跟著老板到一个富商家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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