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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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开始抽烟?严欢在的时候,你明明都戒了。”
付声没有说话,只是眼眶下的阴影让他显得疲惫了许多。
向宽叹了口气:“付声,你总是不声不响背负这么多。我有时候看你这样,实在忍不住想要揍你一拳。我们就真的不值得你相信吗?为什么不多依赖我们一些!啊?”
“……”
“刘正这次肯让我离开,让阳光自由,是不是你在背后做了些什么?你究竟答应了他什么要求,付声!”
“别多想。”付声轻吐出一口烟。“只是因为你们的利用价值没有我大,所以有我在手,他放弃了你们而已。一向不都是这样么?只要有我在,吸引视线的人永远都是我。”
向宽气道:“是啊,所以你把自己卖给那个大毒枭,来换取我和阳光的自由!你有为自己想过么?付声,你这一个月来为什么瘦了这么多,脸色明显也不好。”他神色一变,压低声音道:“是不是刘正他逼你——”
“够了!”付声猛地呵斥住他,掐断烟头。“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操心。”
他将烟头扔到一边的垃圾箱里,转身就走。
“以后没有事,不要再联系我。”
向宽咬着牙站在原地,半晌,转身狠狠砸向墙壁。“混蛋!你这个混蛋!”
付声径自远去,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然而此时,广播里响起了登机提示:
“请乘坐t123航班的旅客准备登机,请乘坐……”
这是飞往美国,严欢乘坐的那班航班。
付声忍不住停下步伐,抬头望向那边,然而他只看到一个背起吉他走向登机通道的背影。望着那个义无反顾前行的身影,付声终于笑了,露出这一个月来第一个笑容。然而笑容只维持了不到一秒,很快就消失。
这一次,他转身向着出口走去,没有再回头。
隔着长长的候机大厅,两人背道而驰。一个通向梦想之地,一个走向无尽的深渊。
严欢坐上飞机,起飞前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生长了十八年的大地。
“我会回来的。”
他握拳,在心底悄悄许诺。
我会回来,带着属于悼亡者的梦想回来,带着让悼亡者重新展翅高飞的力量回来!
所以,付声!
你一定要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付声妈妈孤独的背影。
修改bug。
☆、亚洲男孩
“嗨,男孩,一份沙丁鱼三明治,大杯可乐!”
“好的。”
“喂,服务生!给我一扎啤酒!”
“是的,稍等,先生。”
“小帅哥,给我们来些点心。”
“好的,女士。”
在这家生意火爆的快餐店内,一个中国男孩穿着服务生服饰,跟个陀螺似的忙得团团转。这个男孩,就是严欢。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半了,马上就要二十岁,而他到美国也有近一年的时间。在结束了与贝维尔他们乐队的全美巡演后,严欢想了好些办法,才能继续在美国停留。
而他现在,就是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附近的酒吧卖唱。这是john的提议,他说比起国内,美国这么远,一些人的触角难以伸过来,而且严欢在这里锻炼,也可以充分锻炼自己。
因此,在结束巡演后,严欢就留在美利坚合众国。当然,签证和继续滞留的问题,都是麻烦蓝翔等人帮忙办理,后来一年期将满的时候,蓝翔索性帮严欢弄了个留学生证明,将他挂靠在美国某所三流院校名下。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继续停留了。
不知道蓝翔哥他们究竟是使用什么手段帮严欢办理证件的,总之现在严欢每天只要一周去几次学校报道,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处理。除了打工之外,他绝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练习吉他和摇滚。
刚和贝维尔过来巡演的那年,严欢一口英语说得一点都不流利,就连发音都带着不中不洋的味道。而将近一年的在外生活,他总算磨练好了自己的口语,也尝试着将悼亡者的一些中文歌曲翻译成英文。
在john的帮助下,翻译还算顺利,最初的试唱后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正因为此,严欢现在才能在酒吧唱歌,而不是在街头卖艺。
晚上八点,结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严欢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里,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这里,晚上八点半,他还有一场演出要负责。
“呦,严!你总算来了!”
老远地,门口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大汉看见严欢喜上眉梢,一把把严欢夹在胳肢窝下。
“快点进去吧,伙计,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维克多,你给我放轻点,快被你夹窒息了!”
即使是相处了这么久,严欢还是不习惯老美这种过于热情的作风。嗨起来能把他当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抛来抛去。而且因为亚洲人脸长得嫩,严欢几次被酒吧门口的酒保当做未成年人赶了出来。
不过现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今天可是狂欢夜!”维克多松开严欢,冲他眨着眼。“会有很多美妞过来,你还不抓住时机。”
“谢了,我对你们美国波霸可敬谢不敏。”
“大胸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说你还是个小男孩,哈哈,小处男!”
“维克多!”
严欢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头来却是他自己。
“我恨种族差异。”严欢泪奔。
虽然他现在也有快一米八的个头,按维克多的说法就是还会再长,但是比起这些动辄两米两百斤的大汉,严欢还是显得太单薄了。在酒吧的乐手中,他总是被当成小弟弟来欺负。当然,在真正谈及摇滚的时候,没有人会把严欢当做黄毛小孩。
他已经长大了,至少,在摇滚的这条路上是如此。
“嗨,维克多,总算将严带过来了。”
进了酒吧,一个络腮胡大叔和他们俩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个热场吧,严。”络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对严欢道。
严欢没有犹豫,点了头就往后台去做准备了。
“严这小子。”维克多看着他的背影笑道:“每当谈起摇滚,都一下子变得像个大男人了。”
“他本来就不是小鬼。”络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个小孩能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小瞧他的人都会吃大亏的,就好比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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