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 作者:梵高的日光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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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野马不愿意被名利成就所困,我们需要一片草原,但不想被困于任何一个草原。那个外国的人类裴多菲不是有一首名诗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写得好极了,简直就是为我们野马写的!获得自由才是我们生命的意义!”
“是啊,自由自在的活才是真正的活。”大象挺着厚墙一样的身躯,满身的皱纹散发着温床一般舒适的柔光,“我没有你们那样远大的理想,就想像老子所说的那样,无知无欲地终老,混沌敦厚地过日子。对于我们大象来说,生命的意义就是能在一个不被人类打扰的地方安静恬淡地度过一生,而不是被驱逐,被捕杀,被拔牙。”大象深深的叹息掀起了一股灰尘。
“为什么人类能够伤害你们,正说明你们不够强大。”狼的眼睛如两道电光,“要想拥有理想的生存环境,必须靠我们自身的力量。所以我认为生命的意义是壮大自己的族群,把自己的种族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军队。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能永葆实力,长盛不衰。”
“是的,人类是最可怕的生物!”雕的眼睛也露出了锐利的光,“我们更渴望远离人世的脱俗生活,喜欢翼若垂天之云,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青天,逍遥于苍茫天地间。能够自由翱翔蓝天,是神鸟生命的意义!”
“唉,其实你们都太偏激,太自我了。”驴细声细气地表示反对,“人确实有很多缺点,但他们也有很多优点,他们是最高尚的生物……”发现大家都转过头来盯视着它,驴有点胆怯了,嗫嚅着放低了声音:“反正人对咱们驴挺好的,只要我们愿意干活,他们就可以让我们平平安安,衣食无忧。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温驯的动物,嗯,是很懂得感恩的动物,对我们来说,为人类尽忠就是生命的意义。”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吧?”孔雀揶揄道。
“是这样的,为人类奉献力量是一种幸福……”
“别再奴颜婢膝了,贱骨头!”孔雀轻蔑地打断了驴的话,“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说着孔雀优雅地打开了五彩缤纷的雀屏,迈着模特步走到旁边的高台上,孔雀开始在众禽兽面前高贵地踱步,轻盈地舞蹈,在博得了大家的一片喝彩后,孔雀轻轻收拢了自己的尾羽,问:“我的美是应该展示呢,还是应该收藏?”
“当然是展示啦,你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和美的享受!”众禽兽不约而同称赞。
“所以,美丽一生,一生美丽,是我们生命的意义!”孔雀自信而骄傲地说。
“说得好极了,美是一笔多么宝贵的财富啊,我也要用我美丽的嗓音来美化这个世界,永居巨星和歌后的地位,呵呵呵……”百灵鸟清脆悦耳地亮起高音,发出一串风铃脆响般的轻笑。
“生命的真正意义,应该是与爱侣朝夕相伴。”百灵鸟的笑声过后,一直沉默地蹲在一旁的猎狗静静地说。
“哇哇……”动物们惊叫一声,随即全都安静下来,诧异地望着一向木讷忧郁的猎狗。
“上次你不是说,爱就是放弃吗?”禽们说。
“是啊,你说你会看着她走,祝福她回归旷野。”群兽接口。
“我记得你说你要尽忠主人的,现在打算背叛了?”驴带点鄙夷道,接着又换了种口吻:“还是你打算给主人带多一个员工回来?”
在众目睽睽之下,猎狗站了起来,直视着他的森林朋友们,一字一顿清清楚楚地说:“我必须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没有她我生不如死,我宁愿舍弃一切,只要能跟她在一起。”说完,不顾朋友们的反应就转身离去。
“傻猎狗,你去哪里?”大家喊。
“去追求我的幸福!”猎狗头也不回地大声说,然后就撒开腿奔跑起来。
猎狗奔过一座座山,穿越一片片树林,来到了森林尽头的原野。缤纷林木的尽头,是已经枯黄的草野,秋风猎猎,枯干的高草随风如波浪起伏。野狗,那只猎狗深爱的野狗,正在枯草间落寞地漫步。她长大了,棕色的长毛愈发光亮绵软,在秋风中如缎子般呼呼地轻轻飘舞,她正抬头遥望着森林,青春的眼神里充满着渴望和梦幻。猎狗冲出最后一棵大树,奔进了原野,跑向指引他的心灵的地方。
猎狗带着满身满嘴的热气奔到了野狗的身边,野狗的眼闪烁着如水又如星的光,随即低下了头。
“我想你!”猎狗说。
“我也想你!”野狗抬起头。
“我爱你!”
“我也爱你!”
“我想你想了好久了!”
“我等你也等了好久了!”
猎狗和野狗的脸上都挂着两行热泪,默然注视着对方。
“刚才森林里的朋友们在探讨生命的意义,”猎狗说,“我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
“生命的意义就是我能跟你在一起,”野狗接过了猎狗的话,“永远在一起,共度朝暮。”
“野狗……”猎狗激动地扑过去,两只狗紧紧抱在了一起……
从此,在森林里,在草原上,到处可见猎狗和野狗的身影,他们这对神仙爱侣,成了动物界的一个神话……
经过了暮春,经过了酷夏,秋天来临的时候,我的第二篇小说完工了,它被发到了迷林的邮箱……
4 绚烂的爱
“喜欢我的新小说吗?”周六在天台见了迷林后,我问。
“喜欢,每个字都喜欢。那么精炼。”迷林笑咪咪地看着我。
“真的?我会骄傲得飞起来的啊。”我笑。
“真的,从没骗过你呀。”迷林连忙辩白。
“这又是姐姐对妹妹的‘宠爱’?”
“不是,觉得你好棒!不是宠爱。”迷林热情夸奖道,“我写了评语的,现在就给你看。”说着从口袋掏出她那个黑色的小u盘。
我接过,把它□□了书房中的台式电脑。
看完了你的大作。真正的“爱得轰轰烈烈”啊!
为了完成你交代的任务——挑毛病,我细细地读了两遍。但鸡蛋里就是找不到骨头。或者说,骨头里没有鸡蛋。总不能学秦桧那样莫须有吧?所以不能怪我哦,哈哈哈……
从你的作品中,看到了那种荡人心魄的纯情。这是最大亮点,也最激动人心。你写出了灵与肉的交融!让爱绚烂而光芒万丈!使欲淋漓尽致并得以升华!而且你不仅写了爱情,还涉及到了亲情、友情以及社会的多个视角。
故事很美,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我看了很感动,估计其他人看了会哭得一塌糊涂的。你还没发稿吧?如果在网站连载,一定会有很多粉丝期待的。所以应该一边写,一边连载。发现好多爱情类的小说没有你这么完整、深刻、有现实意义,问题探讨如此多面而深刻,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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