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第一暖 作者:俺打的去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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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度更深了,“康瑞康瑞康瑞。”
一如多年前,她紧紧拉着我的衣领埋在我怀里那样叫着我的名字。
“我真是,栽你手里了。”我加深了这个吻,手扒拉着她的裤子。
“彼此彼此。”
两年前搬进我和媳妇儿的新公寓的时候,我买回了一副字画,我爱九筒。这个九筒不是字,是麻将九筒的方正模样。我把它挂在客厅的中央,当时媳妇儿的表情错综复杂。“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在家里要开个麻将馆。”
“我多爱你!让每个来我们家的宾客瞻仰一番我们伟大而又坚贞的爱情!”
“你自从跑了工地,整个人就是文化上的撒哈拉。”
“浩瀚无垠?”
“只剩下一脑袋的沙子了。”
?
☆、第八章
?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我和媳妇儿轻手轻脚地开门。走到大厅我惊着了,岳父岳母和我爸妈坐在漆黑的客厅里搓麻将,点着几根蜡烛。媳妇儿不自然地拉了拉衣襟,掩盖脖颈上密密的吻痕。并且还踹了我腿肚子一脚,白了一惊一乍的我一眼。
“爸妈,停电了吗?”
“村长家的蠢牛撞了抢修电路的师傅。”
“怎么不用电灯手电筒,白蜡烛怪渗人的。”我拿手捏了捏媳妇儿腰上的软肉。到处是黑乎乎的,办坏事好刺激。
媳妇儿拍开我的手,“爸妈,我们先去洗澡了,今个儿中午还要去大伯家。”
“这里有给你们备好的手电筒。”
等离开大厅,我关掉手电筒,在媳妇儿的惊呼声中,想就地来一发。结果没扑好,栽进了水桶。
媳妇儿帮我用毛巾擦着头发,院子里只有一点月光,我看不清她的样子,但我能感觉到她一直在笑。
毛巾上面有好闻的皂香味,媳妇儿温柔的样子,我搂着她的腰身,将头放在她肚子上。
还记得我们高一确定关系的那一天,是刚开学没多久。我骑自行车送她回家后没骑多远就下雨了,下着很大的雨,我被雨淋得眼睛睁不开。躲进别人的屋檐下,我没想到会越下越大。
那是场密密交织的大雨,乡间小道的泥土都滑溜溜地卷进稻田,稻田有些已经收割了,麦堆高高的。我敲了敲这户人家的门,没有开,人应该没在家。我突然有些,伤感。那时候正值青春期,看到雨就不由惆怅起来。大风一阵一阵突突地刮过来,贴在皮肤上的衣服,凉嗖嗖的。虽然离媳妇家没多远,可是那段路想必已经是滑泞不堪了,别说骑单车,就算走过去一不小心就会栽进田地里。
大雨里,我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穿着黄色的雨衣,颇为艰难地撑着把雨伞,套鞋上都是泥土。我以前写作文最爱写妈妈送伞被感动,这一次,我冲进了大雨里,站在媳妇儿的伞下我突然地手足无措起来。
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奇怪地不像友情的气氛。我们站在屋檐下,我看着媳妇儿流转像是在想什么的眼睛,我摸了摸后脑勺笑了笑,又觉得自己的笑莫名其妙,噤声眼睛不眨地看着她。她抬头看了看我,唇线抿得很紧眉头也皱得很紧。我不明所以地傻笑,她咬了下唇就低头了。
没多久,我的小指头一动,耳朵也随之轻颤,低头看,媳妇儿用小指头勾着我的小指头。
我不敢动了,也不敢笑了。背脊也挺直了。
她把手塞进我的手心,我们就一直手拉手等雨停。一拉就是十五年。
雨停了,清新的空气在心肺里凉凉的,很舒服。我身上的衣服湿嗒嗒的,鼻子有点塞住了。可是我心里很开心,我不知道这以后意味着什么,就是觉得很开心。
媳妇儿走路有些晃晃悠悠,我便脱掉鞋子,把鞋子放进自行车篓子,弓身拍了拍背。她甩掉尽是泥土的套鞋,搂着我的脖颈赤脚夹在我的腰身。
她正在发育的胸脯贴在我背脊上,我呼吸有些急促,她把脸靠在我肩膀。走了一阵她用手指在我背上轻轻划着。她划着我的名字。
康瑞康瑞康瑞。
在她家的院子里,她像现在这样温柔地帮我擦头发,我像当初那样将头搁在她肚腹。
第二天驱车去大伯家吃饭,我开车载着岳父岳母媳妇儿,老爸开车载着我妈。大伯会做生意,很早之前就是万元户,里面有儿女一双,都比我大,堂姐今年40,堂兄今年35。外面还有一个私生女,29,比我还小一岁。我和媳妇儿出柜那一年,那个堂妹被大伯接进家门。这一次吃饭,算是第一次正式见面。
我爷爷奶奶长寿,爷爷86,奶奶89。奶奶健康状况比爷爷好,还能认人。爷爷这一支人不多,只有我大伯和我爸两个儿子。堂姐一个儿子,在德国科隆大学,堂兄有一个女儿,今年才中考,而堂妹至今还没有对象。爷爷颇为怪罪于我,他老人家认为赚钱赚得再多不如香火鼎盛,总认为我们这个家要散。
“大姑姑!小姑姑!”侄女背着书包兴奋地拍着我的车窗。
每次侄女这样喊,我都有一种《绝代双娇》媳妇儿是邀月我是怜星两个女魔头的感觉。
媳妇儿对侄女很亲近,大概是当初媳妇儿一抱婴儿时候的她她就笑的缘故。
“大姑姑越来越漂亮了,小姑姑也越来越…唔…帅气了。”
媳妇儿很开心地摸了摸她的头,直接从包里拿出一个漂亮的锦盒给她,那是媳妇儿飞欧洲时买的全球旅游集锦。
伯母打扮越来越入时了,看上去更像堂姐的姐姐。而伯父还是穿着考究的名贵西服。堂姐在外地,只有姐夫过来吃饭。还有堂兄的一家,爷爷奶奶没有来,两位老人家还是不愿意原谅我和媳妇儿。
这一次我看到了堂妹,堂妹不同康家人的热情开朗,有点冷冰冰的,一直在打电话。大伯说她在本地有家刚起步的公司,媳妇儿饶有兴趣,毕竟女强人之间有磁场,就像她和我上司学姐玩得特别好。她经常和学姐边打电话边笑着拿眼看我,在公司我基本与桃花绝缘。我的长相是特别像小男孩的,眉毛有点像蜡笔小新。而媳妇儿五官就大气许多,她平常又讲究化妆打扮,整个人就像走秀的明星。
还没开席,堂妹就过来敬酒说要先走一步,伯母的表情很尴尬。伯父倒是很慈爱地和她耳语了一番,她才坐下来。伯父和堂妹的年龄更像一对爷孙,伯父很注意个人形象,看上去比我爸还年轻。
“我不喜欢她。”侄女和我咬耳朵,声音很大,好像貌似要对方听到,“好像她才是家里拿主意的人一样。”
堂妹没有什么反应,给伯父夹着菜。
“小胡,来喝这个,对皮肤好。”伯母拿小汤碗给媳妇儿舀了几勺。
媳妇儿礼貌地接过汤碗。“谢谢大伯母。”
“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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