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 作者:A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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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去吧。”
等门关上,他把吃完的饭盒扔进垃圾桶里,对抱着游戏机的室友说:“待会到点叫我一声。”
下午上课,孟良人差点又睡过去,但是快要结业了,还是挣扎着做了点笔记。
一节大课过去。学生们三三两两离开教室,他吐了口气,手机掐着时间,呱啦呱啦响了起来。
他接起来道:“我出来了。”
车停在校门内侧,穿着粉红色衬衫,皮肤白皙的男人探出窗外:“哎,这儿……”
旁边经过的年轻大学生脚步一停,念了一句“娘娘腔”,绕着车走了。
孟良人拉开后座车门坐进去,男人笑眯眯地下车来,也坐进了后座。
孟良人转过头,闻到他身上一股香气,便道:“ey,你打痱子粉了?”
ey脸色一变道:“什么痱子粉,这是梅花香味,雾凇的新品!”
孟良人抽抽鼻子道:“哦。”
ey凑过来,扯着他的衣领嗅了嗅道:“倒是你身上,这是什么味?”
孟良人低头闻了闻道:“青椒肉丝,和海带汤。”
ey一口老血噎在喉咙里,细白长的手指地直戳他的脸:“你是偶像!青椒肉丝和海带是什么?中华小当家吗?”
随即从后面摆着的化妆箱里捣鼓出一瓶香水来,倒了点给他揉在手腕上,左手换右手,嘴里还念念有词,什么“驱散”之类。
孟良人摊着手任他作为。高扬年前接手了一个新人,花了大力气包装,怕顾不着孟良人,就找了从前自己带过的一个助理——现在已经是经纪人了——来跟着他。
孟良人开始以为高扬视作学生的人,应该跟他一样的沉稳丛容。见了面才发现,这个ey只比他大五六岁,而且话多性急,精力充沛,还爱穿粉红色,整个人跟只大……呃,兔子一样,成天蹦跶。
就比如现在,孟良人靠着带软垫的座椅,快睡着了。耳边是ey在跳脚痛斥:“这个造型怎么行?当我们良人只几场戏,就敷衍我们是不是?”
孟良人瞄了一眼化妆镜,其实他一个配角,这样的打扮也差不多了,但是ey总是能挑出一堆毛病来。
好不容易扳扯完了,孟良人照指示站到镜头前,身后是纯深色背景,描金折扇刷得一下摇开,轻浮公子哥的做派。
摄影师小小地惊艳了一下。这样的长相演薛呆子,也有些可惜了。
薛呆子,就是《红楼梦》里薛宝钗的哥哥薛蟠。
《红楼梦》翻拍是去年就提出来的了。名著翻拍得花大力气,况且十分冒险,稍有不慎就会背上骂名。这次《红楼梦》翻拍,导演光是选角就费尽心思,折腾了大半年。
高扬看准了其中的益处,考虑了一番,让孟良人接了薛蟠,他手里那个新人拿了柳湘莲。
拍完定妆照,ey拉拉孟良人的衣袖,朝一个方向扬扬下巴道:“黄尧,去不去认个脸熟?”
那个容貌近乎秀美的少年,比孟良人还小一岁,就是高扬现在重点照管的新人。近期跟魏紫合作的mv,一放出来粉丝们都笑,说姚黄魏紫,都是牡丹名种,凑作一对了。
对方比自己先到,要打招呼早打了。孟良人摇头道:“走吧,我今天得回家一趟。”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没见面就勾起对方的敌意,但也没必要上赶着去看冷脸。
“也好。”ey大概和他想得一样,也不强求,哼着小曲,勾住孟良人的肩膀:“我刚刚偷看了下你们俩的照片,你更帅!等播出去一定买个通稿,‘史上最帅小霸王’……”
孟良人被他身上的香气刺激得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道:“ey,你痱子粉打太多了。”
“……”
孟良人回到孟宅时,正是火烧云的傍晚,客厅茶几上摆着水果点心,一杯清茶。
他的视线移到坐着的客人身上,是个两鬓微白的老人,戴着眼镜,西装革履,很是斯文。
孟哲道:“老四,这是吴老先生。”
孟良人不清楚这人来历,只道:“吴老先生好。”
老人已然站起身,上下看着孟良人,道:“这是……”
“我父亲的幺子,孟良人。”
吴老先生慨然道:“是了,和林医生当年,真的有五分相像。”
孟良人尚且弄不清楚情况,那老先生已经让他坐下,亲口告诉他,他是来宣布林语心的遗嘱的。
孟良人诧异,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去世前居然留了一份遗嘱,还让值得信任的长者作保,等到自己二十二岁的时候再公布。
遗嘱的内容是一笔钱,林语心生前所有的积蓄,先交由吴老先生夫妇保管。二十二年后,如果孟良人需要这笔钱,就转到他名下,如果不需要,就烦请吴老先生再跑一趟,按纸上写的地址,把钱捐给临川市区老街的一家酒馆。
孟良人听到这个地址的时候,念了一遍,抬头道:“这个地方,没弄错?”
吴老先生笑道:“白纸黑字写着的,怎么会错呢?”
孟良人重生以来,很多事情都跟他预想的不一样,但这一次,他却是真的迷惑了。
他早逝的生母,和跟他交好的酒馆老板娘一家,怎么会扯上关系呢?而且又是什么样的渊源,才会让林语心在弥留之际,把她亲生的孩子和一家酒馆摆在相同的位置上?
第37章 一个
“决定权在你,如果你想要这笔钱,那么签下这份财产转让书,这笔钱会在你二十二周岁那天到你名下,如果你放弃,我会联系这家酒馆的所有者,之后的事,就与你无关了。”
孟良人坐在沙发上,不相关的人包括孟哲,都已经离开客厅,留给他和吴老先生独自交谈的时间。
孟良人想,自己这个母亲,还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就这么大剌剌的备了一笔钱给他,甚至都不肯写封信留下来。
至于上一世是谁昧下了这笔钱,他更觉得无从查起。因为数目实在有限,对于普通人家,譬如酒馆老板娘一家,或许是笔不小的款项,但对于孟家这类世家来说,甚至还比不过好地段的一所房子。
吴老先生要他做个决定。情理上来说,他应该放弃这笔财产,让老先生捐给酒馆,这点钱,对他只是锦上添花,对那一家人来说却是雪中送炭。
可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漏掉了什么。
吴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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