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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 作者:糖炒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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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头发。”胡不归走到时蒙身边,对方还在出神,听见一声喊才收回注意力,时蒙耸了耸肩:“你也知道,我没办法改变这个。”胡不归说:“我也不能。”

    “染发吧。”时蒙打了个响指:“就这么定了。”

    第二天这头狼风风火火找族里的理发师把头发全染黑剪断。

    他们离开北溪山狐族驻地时,族中的人纷纷含泪相送,胡不归毫不怀疑他的族人都在心里庆幸送走了这座大瘟神,尤其是长老,胡子全哭湿了。

    ·

    g市与一年前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而胡不归几乎是硬着头皮走在时蒙身边。路上行人纷纷驻足回头,但对方却跟个没事人似的,大摇大摆的走过去了。

    胡不归道:“时蒙,带顶帽子。”说完到临近的店里买了鸭舌帽压到他脑袋上,时蒙无语:“热。”胡不归说:“低调点。”时蒙无所谓道:“好吧。”

    两人边走边交谈。

    “张措现在怎样?”

    “张兴潜认识么,张措他大佬,是李正林手下的人,和长青老大郑昌平也认识。郑昌平和张兴潜一联系,比对了出生日期和dna,确定张措是李正林他外孙。李正林找回了外孙,举办宴会,请了不少名流,算是把他带上道了。”

    “那还挺好的。”

    “不过......”

    “说。”

    “张措的外婆对他有意见,大约瞧不起他没受过什么教育。”胡不归中肯地说:“老实讲,我不认为那男人过得很好。他外婆周婉音十分......迷信。”

    “也就是说,要是张措他外婆知道外孙和一个妖怪有染......”

    “她不可能让你再接近他了,狠一点,直接把张措逐出李家也有可能。g市现在就是一锅浑水。”

    “要是我进去搅一搅,岂不更乱?”时蒙满脸兴奋道,胡不归扭头看他一眼,无奈地说:“对,但这正是你回来的目的。”

    “知我者莫过于狐狸。”白狼嘿嘿直笑,胡不归移开视线,心道简直不忍直视。

    “周峻,王志当时卑躬屈膝的那个周老板,可记得?”胡不归和时蒙一同走进古玩街,直奔巷子深处最大的古玩店。沿途不少地摊小贩擦拭着他们的小玩意儿,据说有眼见的人就能从一堆假货和劣货中摸出那个廉价的真品。

    还不能直接说我要哪个,而是问老板可否一买一送,或者随意挑挑拣拣,将真品收入囊中。以免引起商家怀疑,查明真伪时拉高价格。

    看来昨日才下了雨,巷子深处铺着青石板,石缝间还嵌了雨水,脚若没个轻重踏下去,当心溅起的水滴湿了鞋面。

    古旧的气息便在鼻息间飘荡。

    “周老板,”时蒙略一思忖,答,“记得,他伤害过纪离。”

    “他是周婉音的本家,在张措进李家前,一直是李老爷子的左膀右臂,我猜他现在铁定对张措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恨得牙痒痒。”

    “他本可以掌握李家绝大部分,包括地下和地上的势力。”

    时蒙一言不发听他说完,脸色冷凝,问了一句:“他对张措动过手?”胡不归看见了他们的目的地,不由得加快步伐,猛一回头才发现身边没人。胡不归扭过半截身子,无奈:“祖宗,又怎么了?”

    时蒙目光冷冽,双拳捏紧了看着他:“周峻对张措动过手?”

    “对,”胡不归抽口气,“放心吧,他没事。他也不是吃素的。”

    时蒙揉揉脸,深呼了口冷空气,恢复为平常吊儿郎当的表情:“走吧。”

    巷子深处这家古玩店的牌匾是用竹片制成的,牌面刻了几个大字:长青古玩。门面两侧放了些文竹和吊篮。门口置了一张木摇椅,小厮正把扇子盖在脸上打盹。门下挂着珠帘,隐约可见店内古旧的器物。

    胡不归上前,一拍小厮的肩膀,那男青年哎呦几声,摘掉扇子,不耐烦地问:“做什么呢!”胡不归礼貌地笑道:“我们有东西要给郑老板。”

    小厮驱逐道:“去去,一边儿去,你们能先验验自己兜里什么货色再来讨我们老板嫌么,去年的一毛硬币也来冒充古董。”

    时蒙走到胡不归身后,胡不归背对小厮朝他做个了无辜的表情。白狼送回他一个嫌弃的眼神,扭动手腕使它发出咯咯的响声,小厮有点急了,从木摇椅上立起来,道:“这可是法治社会!”

    “哦。”时蒙一拳揍上他左眼。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暂停一天,后天继续更

    ☆、值得

    时蒙和胡不归两个流氓坐在店内专用来招待贵客的软榻上,小厮战战兢兢端上两杯紫砂壶泡的铁观音,茶杯是形状极好的骨瓷,摸上去触感温和。小厮说:“二位等等,我们老板平常下午五点过都要来店里查账。”

    时蒙屈起食指轻敲玻璃桌面,胡不归戏谑道:“放在现代社会,你就是个活脱脱的野蛮人。”

    “但我不是人。”时蒙坦然道。

    小厮满脸惊恐望向他,眼底还忽闪着强忍的笑意。白狼这才发现平常和胡不归开惯这类玩笑,竟忽视了现下在场的外人,时蒙狠狠瞪一眼狐狸,又斜睨小厮一眼。小厮飞快退到对方看不见的地方。

    “混账狐狸。”时蒙咬牙道。

    胡不归面无表情呷口茶,心里比了个大大的v字。

    没过多久,郑昌平就到了。

    他身后跟着王志,时蒙没有摘掉鸭舌帽,抱臂看着狐狸上前与长青老大交谈。

    郑昌平,年届四十,正当事业顶峰,g市将近三分之二的古玩生意都有他的痕迹,热衷卖假货,卖出的假货连起来可绕地球一圈,据说他与南北方的摸金校尉都有门路。专门帮他们处理宝物。

    当然,胡不归说,他还是喜欢收假货,因为假货收的便宜卖得贵。

    于是胡不归从怀里摸出一块上好的丝绸,小心翼翼地放在掌心,然后极缓慢地解开。看起来他包得很仔细,左三层右三层,郑昌平看他神情严肃,不由得紧紧盯住那块暗红的绸布。

    “这是蜀锦?”郑昌平问的是包裹的绸布,胡不归一挑眉:“郑老板好眼力。”

    胡不归终于揭开了绸布,里面包裹的物事大白于几人眼前。时蒙从榻上下来走过去,郑昌平脸色一变,时蒙望向令郑昌平惊奇的东西。

    那是一块绯红的玉石,在室内幽暗灯光的映衬下,浑身浮着一层幽暗的光。玉呈蝉状,安静地伏在蜀锦上。郑昌平面无表情道:“血玉。”

    “并且是口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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