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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绒绒的日子 作者:茭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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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起来般,衬得离墨面如冠玉更加俊美。

    慢吞吞从缠在身上的被子里解脱出来,沈诺边爬边感慨离墨房间外的风景真不错。

    “到底发生了什么?”

    离墨眸色渐深注视着沈诺从自己床上坐起来,他承认给仓鼠盖上被子是自己的恶趣味。小小一只仓鼠盖上好几层软软的被子,仿佛豌豆公主里被夹在被褥里的那粒豌豆。更好玩的是,仓鼠还会不时嘟嘟囔囔翻个身,然后露出一副快被床被压断气的模样。面对如今沈诺回复正常状态从自己床上爬起来的样子,饶是被锻炼得内心无比强大也不得不感慨。沈诺那套礼服实在是太衬自己的床被了。

    沈诺无言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难不成离墨没骗自己?游戏里真的有醉酒这种说法。他难受地重新倒回床上。

    “你喝的酒里有东西。”离墨走上前向大字型趴着的某人扔去一个枕头。

    对方顺手接过,抱着捏了捏。“我就说。老子酒量那么好怎么会一杯倒!”

    “酒里加了精灵泉的泉水。”

    精灵是所有种族中最亲近自然的种族,他们崇尚不经雕琢的美。毫不意外,精灵泉的泉水拥有使人返璞归真的效果。也就是能让人现出原形。沈诺猜想库科依那个混蛋肯定还在酒里加了类似安眠药的东西。

    “为什么这么做?这也算任务的一部分?”他怒气冲冲。

    “亲王说他很久没有吸过活仓鼠的血了。”

    禽兽啊,连仓鼠都下得去嘴。沈诺在床上翻了一圈,心想难怪他怎么觉得这么虚,看来要好好补补。

    “那他啃完了有什么评价没?”

    离墨斟酌了一下库科依当时的用词,谨慎地概括道,“肥度正好。”

    苦逼仓鼠默默用枕头盖住了脸。

    离墨怕他承受不住打击,又补充道,“毛色也不错。”后面这句是他自己加的。把这家伙弄回家时,他没忍住也捏着仓鼠把玩了一会儿。又肥又软,毛色顺滑,比醒着时可爱多了。

    沈诺收到安慰仿佛精神了点,懒洋洋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你怎么把我弄回来的。”

    离墨指了指床头柜。备受沈诺追捧的棺材形状铁盒子正躺在上面。

    “什么!你居然用一个装水果糖的棺材盒子把我装回来!!!”沈诺蓦地觉得一阵悲凉。尼玛不是吸血鬼还要睡棺材,最凄惨的是居然还要和水果糖挤地方。他的人生能不能不要这么惨。

    愤怒地从床上跳起,“我要回家!你太侮辱人格了!”一溜烟跑到门口又折了回来,捞起糖果盒子继续往外跑。

    “等等。”离墨眼疾手快拽住他。“重殿在外面等你很久了。”

    卧槽。他摸了摸脖子,上面的契约已经消失了。“我诚恳地要求你给我盖个章。”暗夜城太讨厌了,不盖个章根本出不了门啊。他可不想被外面那群蝙蝠瓜分。

    结果这次是被离墨直接按到床上啃的。贞操碎了一地。沈诺伤心地爬下床捂着脖子,“欺负人啊。你这口咬得太狠了吧。”

    离墨躺在床上舔了舔嘴唇,冲动是魔鬼啊。

    等仓鼠撒开脚丫子马不停蹄逃离暗夜城之后,他老人家才意犹未尽地走出房间。刚走出门,管家就诚惶诚恐地跑上来告诉他沈诺走之前把冰箱里所有能吃的都打包带走了。美其名曰精神损失费。

    “害,死,人。”离墨咬牙切齿。早知道他会玩这一手,刚刚自己就不是按着吸血那么简单了。绝对要……脑海中浮现出很黄很暴力的一景。算了,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找这么没下限的生物挑战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某菜:╮(╯▽╰)╭放假啦!放假啦!!!

    离墨:所以给我发肉渣了?

    某菜:ovo啊哈哈哈……你不用太感谢我的

    ☆、浑水摸鱼二人组

    “请问这是什么?”偷心皱眉甩了甩手上破布般的东西。

    “布偶。”沈诺字正腔圆地答道。

    偷心显然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他一脸嫌弃捏着那只蝙蝠状布偶不解道,“为什么你去一趟暗夜城就带这种特产给我!”

    沈诺心不在焉地用胳膊扑腾了两下,“去掉翅膀,长得像你。”一样丑……

    实情是这货本来是送给离墨磨牙玩的,丑归丑好歹是一份心意,对方很愉快地收下了。偏偏好死不死,沈诺这时候嘴欠,真诚地问他这个布偶是不是很像重殿。结果离墨当场黑脸,礼物也被退了回来。于是就被用来送给大叔了。

    偷心满腹牢骚收下这只丑礼物,沈诺这货一出暗夜城就直奔白山落实他的冷藏食品袋。对他和白山的态度可谓天壤之别,白山收到的是一具包装精美的蝙蝠雕塑,自己则是丑的不能再丑的布偶。

    他偷偷怨念地盯着白山手上的礼物,太后瞟了他一眼,大叔委委屈屈收回目光。差别待遇就差别待遇吧,他都习惯了。

    沈诺出了暗夜城,跟着永恒之光的练级队伍厮混了两天。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他实在没有脸皮去蹭人家经验。虽然他好歹是会长名义上的弟弟,但终究不是永恒之光的人,蹭久了他怕别人有意见,扰得偷心面上无光。

    离墨也离开了暗夜城,回到他的面馆当厨子。鉴于他出走之前干得胆大包天的事,沈诺实在没这个胆子跑去蹭饭。到目前为止他的食品袋里还躺着洗劫对方冰箱的罪证。

    前有任务,后怕离墨。不得已只能找兔子先生求助。

    兔子先生非常仗义,二话不说带着他一起练级。他总算见识了一把哥舒公子火箭一般的升级速度,原来哥舒升级快的原因是他的技能里有很多是群体技能。

    看着怪物前赴后继扑向你,然后又一排一排倒下的感觉实在太爽了。饱眼福是需要代价的,代价就是他苦逼地代替了兔子先生的工作,拼命用他的低级回血术不停给哥舒加血。那情形要多凄惨有多凄惨,沈诺觉得自己的手都快断了。

    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一只兔子懒洋洋在树荫里睡着懒觉。沈诺喘着粗气跌坐在他身旁,握着法杖的右手还在不住颤抖。这强度也太大了点,连着打怪三小时都不休息。

    兔子慢悠悠翻了个身,肚皮朝上惬意地扭了扭。“终于解放了。”伸出小短爪向天空一指,“靠你了。”

    沈诺很怨念,自从他加入这两人的队伍,兔子先生就彻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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