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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
    晓梦长生 作者:子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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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割开挡道的障碍一边道:“再坚持一段路,过了这片野树林,前方陆陆续续便会有居住的猎户,你若还想吃上镇子里的饭菜,本公子岂能不放快手脚?”

    “四公子,你到底是因为长生这样着急,还是因为要急着赶回都城着手另一件事?”我似笑非笑,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我出声让他歇息,只是觉得他需要休息罢了,奈何此人一点都不领情,这才有出言讽刺一说。

    宋玄墨听闻,手中自是再顿了顿,半晌才道:“你乐意怎样想都好。”

    这算什么话,明眼人皆能看出宋玄墨是在赶时间,这样拼了性命也要赶到镇上去,除了要回都城出手调查铁矿的事外,还能有什么目的?

    也罢,我又是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阻止他呢,要知道,孟长生是宋玄商阵营里的人,是人都会想到孟姑娘是有意阻止他,是为了缓解孙相等人的燃眉之急,毕竟此时我们虽在一起共患难,出了这座山,两人又是对手。

    沉默,除了死一般的寂静,只能听见宋玄墨发出的些许声响,因着道路崎岖难行,时不时得驻足。

    我仰望天空,山下的天空湛蓝如洗,对面半山腰处挂着的不知是云还是雾,巨大的岩石千疮百孔,或许曾是燕子的居所,也或许潜伏着蝙蝠,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将整座山劈成了半座蘑菇,遮挡了崖下的景观。

    如不论这恼人的荆棘,这样的景色无疑是令人震撼的美,是否曾有世外高人隐于山谷?

    蓦地,我忽而笑了,山之高耸,人又何其渺小,苍茫大地间,我们终其一生在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是垂名青史、流芳百世,亦或者是碌碌无为、卑微地活着?到了最后都不过一抔黄土,消失于清风之中,埋骨于黄土之下,比之青山长存,比之沧海不移,这样的生命何其短暂。

    可是,为何,有人热衷于功名利禄无法自拔,有人沉迷于权势地位流连忘返,人生的真谛是什么,不过是活下去,在这本就短暂的时间里平安健康地活下去,寻一个值得交心的人,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友。

    可是,人往往如是,许多事情明白,却不代表会去做,许多事情做了,却又不明不白,我和宋玄墨终究不是圣人,终究逃不过世俗。

    罢,罢了,这朝堂之争,这夺嫡之战,既已开始便没有无故停下来的道理,历史向来如此,现实也逃不过人心欲望,我能做的不过是避免亲近之人卷入其中,等待不远处那不死不休的局面。

    野树林一过,便离镇子又近了一步,道路宽敞也平坦了不少,此时阳光正好,照在前方的溪水之上,泛着淡淡的光。

    清泉石上流,清澈的泉水顺着石头流淌,汇聚在不深的小溪处,让人觉得神清气爽,我脸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然露出了笑意,轻轻扭头看向一旁的宋玄墨,他的神色也可见地轻松了几分。

    此时最是默契,两人都没有提出刚刚的不愉快,只是一道向溪边走去。

    微风吹过,带走了额角的薄汗,一阵清爽,我掏出帕子递给宋玄墨,示意他擦擦额头的大汗,想来威风凛凛的宋四公子也会有这样狼狈的一面,不觉又是一抹轻笑。

    宋玄墨似乎愣了愣神,大概是没想到孟姑娘会递出手帕,这举动似乎有些不符孟家女儿向来的行事风格,多有出格的嫌疑,可连那时的孟长生也是没意识到这点的。

    只见他面含春风,笑意浓浓,满目尽是喜色,轻轻地接住了帕子,却没有直接将帕子沾上满是汗渍的颊面,俯身,撩水,任甘冽的清泉打湿面颊,带走一路走来的燥热与风尘,洗净脸后,便让了位置留给我。

    我就着溪水沾了沾脸颊,微微的凉意沁人心脾,果真是神清气爽,再回过头时,只见宋玄墨已经重整衣冠,多了几分气定神闲,悠悠地掏出帕子。

    白色的帕面,右下角一支红梅鲜红,绣得栩栩如生,连帕子似乎也沾染了梅香,淡淡的,冷冷的,说不出来的雅意,那自是孟姑娘贴身的手帕,沾染了孟姑娘最喜欢的冷梅香韵。

    宋玄墨轻轻地将帕子沾在两颊,蘸去残留的水珠,而我自是不能再使用帕子,只得任秋风吹干薄薄的水渍。

    如此,两人仍无言语,却是畅快了几分。

    溪边稍作歇息,便要继续前行,我和宋玄墨互看一眼默契地大笑起来,只见对方衣服破烂,虽说不上多么狼狈,但一副落难客的形象倒是十足。

    那还是不久前的一段经历,我和花解语去茶馆喝茶,好巧不巧碰见了宋玄墨,说书先生的话本里正巧讲到风流公子路遇山匪不幸遭难,却巧了遇见富家小姐出手搭救,一出美人救英雄的戏码,说书先生的话本里将故事讲得神乎其神,我嗤之以鼻一笑,正撞上宋玄墨投来的目光。

    当时的经历暂且不说,估计此时见了对方的模样,颇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虽然我的衣装也好不到哪儿去,但比之宋玄墨的绝对不知好了几多。一时玩兴起,装作那路过的富家小姐轻声细语道:“莫知公子可是遇上了烦心事?”

    宋玄墨竟也配合,上前一揖,照着话本中的对话娓娓道来:“原本在下与家兄相约于此,奈何兄长尚未得见,不幸途遇山匪,被抢光了一应财物不说,便是连衣衫也不能蔽体,今日承蒙小姐搭救,在下感激不尽,他日若有缘相见定不负小姐相救之恩。”

    “公子何必言谢,不若……”啊,尴尬之处,我忘词了,也或者是当初觉得甚是无趣,没再往后听去,如若宋玄墨不甚配合,本姑娘倒可以考虑编下去,奈何他实在太配合,倒让我一时觉得没趣,意兴阑珊,缓缓挪了挪步子,再道:“不若先去买上一身衣服,再把身上的伤口包扎了去,但愿这些伤口,可不要留下什么疤痕才好。”

    宋玄墨但笑不语,沿路继续走着,眼看着人渐渐多起来,我心道应该是到了镇上,夕阳的余晖洒在路面,蒙着薄薄的金光,往来行人踩在金光上,看的不真切。

    比当初的的预料能早些,此时夕阳无限好,心也跟着踏实了不少,双脚踏在路面上的感觉,比着坑坑洼洼的泥泞小道或是山脚边的崎岖山路不知道好了多少,有人来人往,有歌舞升平,有孩童嬉闹,有小贩吆喝,这样的地方才是更适合孟姑娘的去处。

    街角的成衣铺子安静的立着,旁边还有糕点铺子拥挤着客人,整条街上酒香扑鼻,混着糕点的甜香和饭菜的味道,简直勾人馋虫,细想起来,孟姑娘自那一腿兔子肉和又酸又涩的野果子外,便没有进食了,此时诱惑当前,内心蠢蠢欲动。

    再一摸口袋,似乎什么也没有。

    是了,谁会在猎场备上银子,毕竟有钱也没地方使啊。

    ☆、归途(二)

    我回头看向宋玄墨,他同样是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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