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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错将余生付 作者:书咄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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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的年轻大厨,看上去应该不会超过三十五岁,当然了,苏错除了脸盲和字盲,对于外国人还有年龄盲,一头金褐色的短发,黑色眉毛又硬又直,眉骨高耸,脸上带着一点中亚或北非的印记。他直接上来和沈彦东拥抱,“还幸亏你现在过来,”他说,“再早十分钟都忙得不行。”说完他和苏错握手,“小姐你好!”

    “这是我的员工苏小姐,你可以叫她苏。苏,这是菲利普古拜尔,你可以叫他菲利普。”沈彦东给两人介绍。

    苏错一边嘴里应付一边暗自嘀咕,这名字听起来有点熟,这模样好像也在哪里见过……上一周看来病得是不轻,脑子里一团浆糊。

    “菲利普有个外号,餐厅小王子,”沈彦东继续介绍。听到这个词,菲利普裂开大嘴笑了,笑得一点都不谦虚,还有点自鸣得意。苏错马上恍然大悟,原来是在上海老板介绍过的那个人。

    菲利普带着他们穿过走廊,来到一间小小的洗衣房,拿了两套厨师制服让他们穿上,“对不起,帽子也要戴好,不能让头发掉下去。还有,尽量离食物远一些,嗯,小姐,听说您感冒了,我希望您不会想打喷嚏。”

    囧了,难道连这个他也知道?苏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而菲利普得意地笑笑。沈彦东很不耐烦地说,“先生,请问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原来老板是要参观餐馆的后厨?苏错冷不丁就想起路易费耐的喜剧台词,“请问后厨怎么走?跟着苍蝇找……”她甩甩头,努力把乱七八糟的想法从脑子里抛走。硕大的后厨没有半点烟火气息,不锈钢的长条操作台上,约摸有十几个厨师正在忙活,苏错看见他们小心翼翼地把各种食材摆放在盘子里,弄得好像一幅幅画。

    “我们是卖酒的,”沈彦东向苏错介绍,“酒不是卖出去就完了。你一定要知道哪种食材最合适哪种口味的酒,完全不是红酒配肉,白酒配鱼那么简单。”

    接下来,就是给苏错的补课了。菲利普先是带着苏错把菜单看了一遍,然后告诉她每道菜所配的食材。

    “就像豪门结婚一样,食材和酒也讲究xxxxxx。”菲利普说这句话的时候,苏错没听明白,抬头看了老板一眼。

    “就是门当户对。”沈彦东一边漫不经心地看其他厨师搭配菜色,一边回答。

    菲利普诡谲地一笑,放慢了语速,“一般说来,好酒配好菜,这个大家能理解。那么怎么才算‘配’,就是个学问了。具体说来,有一个原则就是,细腻对精致,大胆对不羁。要是你把一款口味细腻的葡萄酒和滋味浓郁的咖喱搭配起来,有可能喝上去和水的感觉差不多。味道大胆辛辣的食品应该和同样不羁、滋味浓重的酒相配。但是这个原则也不是那么教条的。”

    他带着苏错走到一台送餐车旁边,擦得锃亮的银盘上面摆着好看的瓷盘,倒扣着银盖,菲利普掀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香气飘了出来,刚才那顿饭还是在飞机上吃的苏错不由得偷偷咽了口唾沫。

    “加强已有的滋味,还是设立有对照性的风味?这是个问题。霞多丽和奶油龙虾搭配,就属于风味的叠加:龙虾和霞多丽都滋味饱满丰腴,如奶油般柔滑。而如果你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能够造就魅力十足的对比。比如,奶油龙虾和香槟也是一对天作之合——香槟口感干爽清脆,气泡不断刺激着味蕾,与龙虾饱满的滋味互为对照,相得益彰。”一切原则都是相对的,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于心。”但是怎么用,是很难的问题。作为米其林推荐餐厅的大厨,不仅要有可口美味的菜式,还要给客人推荐与菜式最为匹配的佳酿,中规中矩固然不会犯原则性错误,但是要保持业界地位,最好经常性地给顾客特别是那些挑剔的专门到处吃的美食家们一点惊喜。

    “菲利普这里,还有专门的酒窖”,一圈转下来,差不多快凌晨了,苏错就感觉后腰累得酸疼,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一定得把跑鞋穿上。菲利普邀请两人去自己办公室坐一会儿。

    行政总厨的办公室,设计得就像一个酒吧,有一面墙漆成非常撩人的红色,高高的吧台后面是摆放各类酒瓶的酒柜,按照牌子和年份分类放置。沈彦东脱下身上的厨师袍,示意苏错在高脚椅上坐下。菲利普则十分老道地钻进“营业区”,询问两人,“喝点什么?”

    沈彦东摇摇头,“待会儿还要开回波尔多去。”

    苏错就觉得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这个骗子,不是要在巴黎呆两天的吗?用不着两天,一晚上也好,好歹让人舒舒服服睡一觉再说别的。资本家太心狠了,这欠了多少加班费啊?

    “你需要这么赶时间吗?”菲利普听了这话,拉开冰箱拿饮料,“苏,你若肯赏光,我愿意调一款鸡尾酒给你尝尝。你知道,沈先生的调酒技能是跟我学的。”

    苏错一下就想起狗剩哥坐台的时候。她还没来得及回答,沈彦东就抢着说,“我觉得你可以省了,菲利普。你那些漂亮多彩的鸡尾酒在她眼里就是琐碎矫情。对于苏,喝酒红星二锅头就够了,别浪费你的好意。”

    这人怎么能当面揭短?苏错横了他一眼,不过还好这位老兄用的是中文发音说红星二锅头,想必眼前这洋鬼子必然听不懂。

    没想到菲利普居然爽声大笑起来,“无产阶级的酒,伏特加。我前年在中国大陆旅行了九个月,做了一次酒之旅,印象最深的有三种。你们要不要听听?”

    “哪三种?”苏错好奇地问。

    “绍兴花雕,长安稠酒,还有宁夏红。”他拿出在中国拍的照片给他们看,苏错大吃一惊,更让她吃惊的是菲利普说的是汉语,字正腔圆。

    “菲利普自学汉语25年,”沈彦东插嘴解释,“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大概比我更胜。”

    丫的,原来如此,刚才上课,那法语听得我好苦,苏错郁闷地想。

    “可惜了。”菲利普倒了三杯果汁,“一个有悠久酒文化的国家,但是现在大多数中国人似乎更钟情烈性白酒,一小部分有钱人追求法国、美洲亦或者是澳洲红酒,对本土的佳酿漠不关心。他们已经丧失了对酒本身的品味了。苏,你知道这三种酒吗?”

    苏错点点头,又摇摇头,“知道花雕”,她回答。绍兴花雕她自然是知道的,中国店卖的料酒嘛,如果眼前这个洋鬼子对中国文化一知半解的话,她还可以教给他关于“花雕”这个名字的来历,小孩没娘,说来话长,难道要从女儿红和状元红开始掰起?

    菲利普转身拉开身后那个不起眼的铁柜,里面放着温度计和湿度计,拿出一个陶制的罐子,金属封口,周围却圈着红布,罐身圆胖,上面贴着铭牌,“黄桂稠酒”,旁边一行小字,“西安特产”。其他空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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