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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璀璨的小贝壳。

    陆笙于是跟着呵呵傻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你真好看。”

    “咳。”南风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给她夹了点菜,“吃点东西,喝酒的话要有东西垫胃。”

    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

    ☆、第 62 章 番外之往事

    ?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黑墨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