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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常只听说过却连见都没见过的鲍鱼,她们却不花一分钱的弄回来了这么多,还是刚从海里捞来,新鲜的很。

    宋阮盟却已经没有力气了,放下东西,拿了一块布钻到帘子后,帘子后放着一小桶水,布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就着这么点水擦干净身上的盐分和头上的水分后,她已经连开口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从水桶的倒影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头顶,明晃晃的写着红色的“4/69”,再不休息,她就要登上全球无数个不可解之谜的其中之一了。

    她刚倒在床上,于琮则拿着那个硕大的贝壳,用匕首掰开后,肥厚的蚌肉里面挖出了一颗红色的珍珠。真的是天然正红色,鸽蛋大小,美得炫目。

    其余正在讨论怎么吃这些海鲜的队友们看到这颗罕见的珍珠,惊呼出声,纷纷围了上来。胖子伸手一脸讨好:“于琮妹妹,让我摸摸,让我摸摸呗!”

    许同学有些嫌弃:“你是怎么做到把一句这么简单的话说得这么猥.琐的?”

    于琮没有理会他们的笑闹,直接一巴掌拍掉胖子伸过来的胖爪子,跑到床边,戳戳才这么两分钟就已经睡熟了的宋阮盟。

    宋阮盟是不知道别人在熟睡中被人弄醒是什么感觉,她只知道她现在困得连眼皮都睁不开,把脸埋进被子里便不再理会。

    谁知这个于琮却是个固执的,宋阮盟不搭理她,她就继续戳。宋阮盟被戳的有了火气,但眼皮怎么也睁不开,对方又是个不会说话的,有什么事情也说不出来。

    戳~

    闪。

    戳戳~

    闪闪。

    戳戳戳~

    宋阮盟不耐烦了:“不要闹,我困死了……”

    于琮看看手上的漂亮珍珠,没有被她看到,没有被她夸奖,好失落。

    于是……

    继续戳~

    宋阮盟简直要疯了,猛地睁开眼,伸手一把抓住对方的脖子带到床上,威胁的瞪着她:“睡觉!再闹我就把你丢到海里喂鲨鱼!”

    熊孩子眨眨眼,乖乖点头。

    宋阮盟放松下来,就着抱着她的姿势再次陷入沉睡,于琮低头看看手心里漂亮的珍珠,脑袋依恋的在她放在自己头顶的掌心蹭了蹭,乖巧的像一只小奶狗。

    六个队友慢慢把头凑过来,许同学啧啧出声,像是在说悄悄话:“于琮这是把宋同学当妈了吧!”

    周依依的点永远不在正常范围内,只见她一脸担忧:“这怎么行,宋姐她自己都还这么小……”

    许同学&林木:……

    冯袖摸头。

    胖子依旧不死心朝于琮怀里看。

    张有容摸摸周依依的脑袋,然后伸出两根手指捏着胖子的耳朵后退:“非礼勿视。”死胖子!

    被遗忘在旮旯里使劲儿朝一堆野果子外挣扎的小阿呆:“嘎~”谁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小阿呆!

    宋阮盟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五点了,一觉睡醒,手臂和双.腿反而愈发酸软,大.腿上死沉死沉的,她抬头,长手长脚的于琮正跟八爪鱼似的缠在自己身上,一双眼睛直愣愣的看着自己……

    “起来。”

    于琮愣了一会儿,忙爬了起来,这四个小时她都没睡,只顾着看宋阮盟,越看越是喜欢。

    ——啊,我们家盟盟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我们家盟盟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我们家盟盟连睡相都萌萌哒!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为什么会出现在海上,也忘了出现在海上之前的所有记忆,但她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依靠这种莫名的预感,她一步一步的接近了这座岛屿,然后,她看到了坐在木筏子上面的漂亮姑娘,像是坐在贝壳床上的漂亮姑娘。

    宋阮盟是谁?

    她忘了,但她知道,自己似乎就是为了她而来,为了能时刻跟在这个脾气并不好,吃的比男人还多,力气比男人还大的漂亮姑娘身边,她可以天天出去打猎供这些人吃,这样她漂亮的贝壳姑娘才会高兴。

    贝壳姑娘问她的名字,她记得自己的名字,丛郁。但不知道为什么,写出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于琮”。见对方信了,她就不打算解释,因为冥冥中有一种感觉,一旦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贝壳姑娘就会消失。

    为了能穿上漂亮的贝壳姑娘编织的鞋套,她每天都会偷偷躲在石头后把鞋子拖下来,在粗糙不平的地方磨。她的力气并不大,鞋子质量又太好,粗糙的石子地面都磨平了,鞋底还没破。

    丛郁很懊恼,但没关系,她有的是时间。所以,当贝壳姑娘把鞋套编好后,她第一时间就抢了过来。可是她漂亮的贝壳姑娘生气了。

    她很无措,想到平日里张有容讨好周依依(张有容:→_→并没有!)的样子,她想,她要投贝壳姑娘所好,贝壳姑娘喜欢什么,她喜欢吃(宋阮盟:→_→并没有!),吃的还很多,那她就给她弄好吃的去。

    在她仅有的记忆中,满心满眼都是宋阮盟,当宋阮盟醒过来后,于琮还记得要讨好她的姑娘,捧着一直小心捏在手心里的红色珍珠捧到她眼前,一脸期待她的反应。

    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珠宝,本文的女主角是特殊的,她才不可能会稀罕这种红尘俗物!

    如果想看到她是这么个人,那就错了。她是个有些小虚荣的女孩,否则前世也不会因为一开始被打压了心里不舒服。她喜欢钱,喜欢珠宝,喜欢打扮,喜欢美好的名声,上辈子被这些表面的虚荣所累,尽管有丛郁步步紧逼的因素在内,但又何尝不是因为她的虚荣心作祟,所以无法忍受彻底被丛郁压死在无名之中。

    虽然重活一世,对很多东西都看淡了,但女孩子喜欢珠宝的天性却是没有变。看到这么漂亮的天然珍珠,宋阮盟的神色好了很多,走到火边,对着火光看,珍珠红得耀眼,火光在红色的表面上跳跃着,仿佛是本身冒出来的红莲业火。

    “贝壳里挖出来的?”

    于琮点点头。

    看过后,不是自己的东西她也不会贪,便把手头的珍珠递给她:“很漂亮。”

    于琮摇摇头,又把珍珠推了回来。

    宋阮盟诧异的挑挑眉,试探的问道:“给我?”

    夜晚,于琮、冯袖、宋阮盟三人一起前方丛林,于琮是实力担当,冯袖是移动推车,宋阮盟是幸运担当。三人当着夜色出发,于琮手上拿着唯一的一把强光手电,这个手电是她用是个小鲍鱼跟节目组换的。也就是说,她一开始说要去晚上打猎,就已经想好了下午潜水去弄些好东西跟节目组换强光手电了。

    这是宋阮盟第一次大晚上出来,还是到丛林中,这个时候的她一改白日里的强势和随意,时刻都跟在拿着手电的于琮旁边。好几次冯袖为了避开旁边斜插出来的树枝不小心把她挤到后面时,她就会一把推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