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想到去挖你的这些资料。”
“是吗?”冥司幽幽地看着我手中的那些资料,正儿八经地说:“这些资料中有我父亲,有我爷爷,太爷爷等等,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你觉得我信吗?”
“你信不信与我何干?”
“我告诉你,我不信,这上面的人明明都是同一个人,都是你!虽然不知道你活了多少年,但是,我敢肯定,你不是一般人。”
“我是不是一般人,与陈警官你又有什么关系?”冥司淡定地反问。
陈洛洋被问得一愣,反应过来,他硬着头皮说:“虽然与我无关,可我就是想知道,如果不能搞清楚你的身份,我心里总有个疙瘩。”
冥司笑了。
我将资料放回桌上,忍不住对陈洛洋说:“警察的工作应该很忙,没想到你还有时间查这些。”
他叹了口气,一边把资料收起来,一边说:“可能是职业病吧!想不通的事会一直纠缠我,除非把事情搞清楚,否则,我真是连觉都睡不好。”
“搞清楚又能怎样?”
“自然是心里舒服。”
“……”
我感觉陈洛洋似乎有些强迫症,他是非要把冥司的身份查清楚不可,不过据我所知,冥司已经说过他是鬼了,但是陈洛洋压根就不相信。
把资料装回档案袋,陈洛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口茶,喃喃地说:“吉小姐,这次的案子多亏了你,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凶手的,但是你帮了我们大忙,谢谢你。”
“不客气。”
他话题转得很快,但关于陆晓丹的案子,他却仅仅只是提了一嘴,然后又将今晚的主题引到了冥司身上。
他算是直肠子,倒也不拐弯抹角,直言问冥司:“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是不是有超能力?”
冥司淡笑出声,修长的腿惬意交叠,神情慵懒道:“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
“有吗?什么时候?”陈洛洋顿时糊涂了。
冥司笑而不语。
陈洛洋凝眉沉思,想了半天,他惊呼一声:“你说你是鬼?”
冥司点头。
陈洛洋傻了眼,“怎么可能,你要是鬼,我怎么可能看得见你?”
“信不信由你。”
“我还是不敢相信,难道是之前古宅失火那次你丢了性命?也不对啊,当时那么大的火,可你身在火海之中,却毫发未伤……”陈洛洋自顾自地嘀咕起来。
冥司转头看了我一眼,无奈地耸了耸肩。
这时,服务生敲门进来,将两道菜端上桌,并报了菜名。
服务生走后,陈洛洋难以置信地看着冥司,问道:“你真是鬼?”
“如假包换。”
“那你怎么做到拥有人类身份的?而且你还结了婚,和一个人类。”说话间,陈洛洋朝我看过来,鼓着大眼震惊不已。
“你不害怕吗?”他问我。
我尴尬一笑,“没什么可怕的。”
“他说他是鬼啊!”
“我是捉鬼师,我要是怕鬼,我还做什么捉鬼师啊!”
“……”
其实起初我是很怕鬼的,只是鬼见得多了,如今倒也不那么怕了。
陈洛洋再次沉默了,好一会儿,他一惊一诈地说:“你们两个是不是商量好了骗我的?一个是鬼,一个是捉鬼师,天底下哪有这么可笑的夫妻?”
“信不信由你。”冥司态度漠然。
对于陈洛洋的种种质疑,他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好在,陈洛洋之前说过,只要是在他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范围内,他可以保守秘密。
冥司曾经帮过警方大忙,尸鳖一事上,他功不可没,看在这一点上,陈洛洋应该不会将冥司的真实身份透露出去。
冥司应该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实话实说。当然,以陈洛洋的性子,他可能会一直追查到底,把事实说出来反倒令人心里轻松了不少,至于陈洛洋信不信,这已经不重要了。
正常情况下,谁都需要时间来消化,何况陈洛洋从一开始就怀疑冥司拥有超能力,或者是外星人,他从来没有想过冥司是鬼。
正文 371.第371章 翻版冥司?
“那要照你的话说,那些资料中的人就都是你?”陈洛洋又开始疑神疑鬼了。
冥司答:“资料是我,照片不是我。”
“照片中的人跟你一模一样好不好?你要睁着眼睛说瞎话能不能编的像样点?”陈洛洋语气有些急。
冥司脸不红气不喘,一字一句道:“那个人不是我。”
“你怎么证明?”
冥司不急不徐,冲陈洛洋勾了下手指,“你过来。”
陈洛洋眉头微皱,警觉道:“你想干什么?”
“我让你过来。”他加重语气。
陈洛洋还是坐着没动,他有点不耐烦了,抬手打了个响指,只见陈洛洋坐着的椅子发出‘哐’地一声响,快速移到冥司身旁。
陈洛洋几乎是一跟头就站了起来,想躲,却被冥司一把抓住。
冥司拿起桌上的手机,直接打开照相功能,将摄像头对准了他和陈洛洋。
我伸长脖子看了眼手机屏幕,上面只有陈洛洋一个人的影像,旁边的地方是空的,根本拍不到冥司。
看到这等奇象,陈洛洋惊了,“这是怎么回事?”
“你看清楚,任何现代化设备都不可能拍得到我,除非特殊情况。”
所谓的特殊情况,似乎就是之前冥司陷入休眠状态的时候,他清醒的时候根本不能拍照,因为这事,当时的婚纱照还是选择在冥司休眠期紧张拍摄的。
然而,陈洛洋带来的资料中有许多照片,其中那人与冥司长得一模一样,照片很新,从照片中那人的衣着看,非常时髦,应该是近期拍摄的,而且照片很显然是偷拍的。
我感到迷惑不解,陈洛洋也懵了。
“如果你不能拍照的话,那照片上这个人是谁?”
冥司瞥他一眼,冷道:“你问我,我问谁?”
我拽了拽他的胳膊,小声问他:“真不是你?”
“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