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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类,一分一毫的资源都没浪费。因此,在辰国,鱼是比较常见的荤腥,加之阿珩又吃鱼,药庐每日都会买几十条回来。三七虽然吃得多不是很喜欢吃鱼,但这时与干粮一比,鱼都是山珍海味。

    阿珩笑道:“可以啊,反正这边的河流不少。”

    三七挫败,可他做牛车做得屁股疼啊。“牛车太颠簸了。”

    “那就走慢点。”

    想跳河的公子芾。“别啊,你再慢,秋季都不一定能到青阳。”

    阿珩没理会公子芾的抗议,公子泽又不是要死的疾病,一时半会死不了,不着急,因此她只是看着三七,三七只得点了点头。

    ☆、番外北荒往事二

    公子旦没死,很快带着人反攻北荒,收复失地,齐载的价值也在此刻体现,胡人打算用他威胁公子旦。

    羊皮书还未送出阿珩便可笃定结局:公子旦不会顾及这唯一的孙子的死活,齐国强盛已久,齐人不会向异族低头。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场,对齐国会是近乎毁灭性的打击。须知齐国军队以骑兵为主,而齐国骑兵的战马有七成来自于北荒的草场,公子旦承担不起这后果。

    事实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领大怒。“既然你说不要这个孙子,那好,老子成全你,来人,给我将齐载的头颅斩下给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轻咳了下,提醒。“首领,你要杀我的奴隶是否应该取得我这个主人的允可?”

    齐载被俘,便是奴隶,阿珩靠着医术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领要了个承诺:这个奴隶给她,若是日后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还回去,若不想要,那就还是她的奴隶。

    首领默然,最后还是没杀齐载,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齐载就只是一个羊奴,而一个尚在成长却已医术过人的神医是北荒最稀缺的资源,为一羊奴得罪医者,不值。

    尽管暂时避过了一劫,但阿珩知道,这事没完。

    公子旦迟早会收复失地,如送往异国他乡的质子在开战时极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一般,当公子旦收复失地时,齐载也将是北荒人泄愤的对象。

    战事一时半会结束不了,阿珩却开始准备干粮,肉干、野菜团,从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足够的食水。

    齐载被打击得不轻,焉巴巴的角落里看阿珩准备东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别在这要死不活的碍我的眼。旦翁不过是放弃了你,可你扪心自问,你值得他放弃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么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将一生无法抬起头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间即地狱。”

    卖国贼的后代,那绝不是什么好名声,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说列国,根本没有对国的忠诚,他们忠诚的是君王。公子旦却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须忠诚于国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独不能背叛国家。出身带来了尊贵的地位与荣耀,自然也要为此而失去任性的资格,得失总相随,谁人能例外?至少载不是。

    载讥笑反问:“所以我就该死?”

    阿珩摇头。“你该不该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绝境后只想着让别人来救你,一定会死。”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