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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大呼小叫,随着音乐起舞。

    金克斯第一次喝到地球上的啤酒,只觉得肚子撑得像吃了一百斤金枪鱼,她慢吞吞地走到窗户边上,推开了一扇窗户想透透气。

    盛夏的夜风携带着丝丝凉意拂了她满面,月光映得屋子对面的池塘一片旖旎,朦朦胧胧中她好像看见了岸边坐着一个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那个人本来正望着池塘水面的粼粼月光,但似乎听见了这边的吵闹声,微微侧过了头。

    金克斯像是被吓了一跳一般,立马“啪”地一声关上了窗户,将床帘又拉得严严实实。

    泽维尔学校的校长查尔斯.泽维尔是一个很可怕的人,能读到她内心的想法。

    尽管她拥有可以暂时封闭思维的能力,但总有一天,这个地球人,会从她的脑袋里,挖出深泉星系准备在地球进行武力扩张的计划。

    等派对结束,已经是深夜了,大多人第二天都还有课,把小放映厅收拾干净之后,就纷纷道别,回了各自的房间。

    金克斯在浴室的浴缸里泡了一会儿,觉得精神又恢复了一些,才裹着浴巾出了浴室,将自己摔在了床上。

    床头灯是温暖的橘色,如同傍晚时分柔和的暮光,填充了整个房间;夜风从半开的窗户里悄悄钻进,碰得风铃轻轻作响,坎塔布连水仙鹅黄的花蕊轻晃。虽然已经到了入睡的时间,但金克斯,连同她的房间,还是清醒的。

    她趴在床上,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张黑胶唱片,放在转台上,小心翼翼地将唱针放在了唱片上。

    “i\'ve never& to bsp;you any sorrow,

    i\'ve never& to bsp;you any pain.

    ionly ;a&o see you laughing,

    i only ;see you languhing in the purple rain.”

    她在prince粗狂又柔情的歌声中摸出了手机,打开了手机相册,翻到了中午从皮特罗的line那里传来的照片。

    那张第一代x战警的照片。

    那时候的查尔斯更是没有像现在这样成熟而温柔,他还是个涉世未深的,自信过头的年轻人。另一个人男人的眼眶深陷,隐于一片阴影之中,只有那双蓝色的眼睛,写满了深沉与不可探测。

    她想了想,点出了皮特罗的line头像,打出一行字:

    “啊!我的朋友皮特罗!那张照片上的另一个男人是谁?”

    良久,皮特罗回复:“说人话!万磁王。”

    作者有话要说:  前段时间是摇滚,这段时间沉迷莎士比亚。

    金克斯:啊!地球文化真迷人!像是被剥开了皮尚还新鲜的金枪鱼,在挣扎中流出点点温热咸鱼,混在海水中,让人感到无比的迷醉!

    第19章 019 民风淳朴

    埃里克.兰谢尔,拥有操控磁场的能力,人称万磁王,是查尔斯的好朋友。在大多变种人都还在为自己与普通人的不同而困惑和自我否定的时候,这两个人就已经确定了自身价值并号召变种人组建了x战警。

    而照片中间那个笑得极为灿烂的金发女孩,则是查尔斯的妹妹瑞雯,总有随心所欲变化外形的能力,人称魔形女。

    “不过万磁王跟魔形女跟教授理念不同,多年之前就已经离开了x战警。”

    金克斯看着皮特罗的消息,点了点头,果然,数学成绩好所吸引来的朋友并不是真正的友谊啊!

    “你为什么想着问万磁王啊?”那边的皮特罗发来了一条信息。

    金克斯想了想,回复道:“看到他想到了很多年前的事情。”

    皮特罗那边沉默了很久,才说:“你别说他其实是你失散多年的父亲就好。”

    “啊!我的朋友皮特罗,你的想法非常有趣!”

    “说人话!晚安!”

    金克斯将手机界面切回相册,打开了那张照片,科特潜入查尔斯的房间可以说是非常的胆大包天了,所以偷偷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估计是有些着急的,拍得并不是很清晰,加上年代久远,有些微微的泛黄。

    她将手机丢到一边,将脸埋进了枕头里,枕套应该是刚洗过晾晒不久,还能闻到残余的洗涤剂与阳光混合的清香;留声机中prince的歌声已不知重复了多少遍,音乐逐渐进入尾声,像是漫天的紫雨也跟着停了下来。

    她伸手将唱针拨到一边,屋子里陷入一片寂静,只剩下风铃轻轻的叮叮声。

    金克斯梦见了小时候。

    其实她在被养父恩里克元帅带回深泉星系之后,就已经没有多少在地球生活的记忆了,安东尼上将为她诊治时,说过这一切都是因为她脑部受到的创伤。这么多年来她也没有因为失去这么一段记忆而觉得遗憾,星际之中大大小小的行星有千千万万个,地球只是等待着被深泉星系征服的其中一个。

    所以,来到地球后,她只在互联网上google过那个养父为了夺回她而与美国特别警察战斗过的地方,却没有想过回去一趟。

    而在泽维尔学校度过的第一个晚上,她的梦中出现了那个狭长而险峻的海湾。

    那是位于墨西哥西北部与下加利福尼亚半岛之间的加利福尼亚湾,气候炎热,常年阳光普照,沿岸两边多是点缀着大大小小绿洲的沙漠地带。而下加利福尼亚州最南端,加利福尼亚湾与太平洋的交界地带,有一座海滨小城洛斯卡沃斯。

    这里有一片绵长而美丽的海滩,深蓝色的海水浸染着海滩的边缘,在灿烂炽热的墨西哥阳光之下翻滚着层层金浪。海狮栖息于离海滩不远的长满藻蕨的礁石上,偶尔会吸引住路过此地的过客型虎鲸群;而海滩背面,正对太平洋处有一处离婚海滩,那里浪涛翻涌,常有喜爱冒险的年轻人来此冲浪。

    金克斯幼年时就生活在那里。那时她已经有三米长,喜欢用长长的柔软的触手翻开海底的石块,缠住那些藏在石缝中的鱼送入口中。她此时还没有尝过金枪鱼,觉得世间最美味的是贝类,只是触手太软撬不动,所以她很羡慕那些可以撬开贝壳的动物,比如螃蟹,比如人类。

    她会游到离婚海滩暗中观察,看那些年轻人玩冲浪板,当有浪涛两人从冲浪板上掀落,她会忙不迭地伸出触手将人稳稳接住,然后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偶尔玩性大发,想跟人一起玩,触手刚缠上冲浪板,就又听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

    导致她一直觉得这就是人类的语言。

    人类的语言真是辣耳朵。

    直到有一天,她正在海里快乐地用触手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