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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过这么放荡迷人的妖精,欲罢不能。

    从此君王不早朝,从此二人宠冠楼烦,锦衣玉食。

    ☆、草原喜讯

    一个女人怀孕,最主要的特征有两个,众所周知,恶心呕吐和月经。

    钟灵远嫁匈奴这么多年,一直都想要个孩子,每个月的月事就格外留意,自从上次滑胎后,身体就感觉大不如以前,腰困,腿乏。月经总也不准,量也少。正常三至五天,她两天就完事,如果此时有护垫,估计都不用姨妈巾。

    医工给钟灵调理了很久,钟灵积极配合,身体也逐渐好转。这个月姨妈来串门的有些晚了,钟灵按奈着欣喜又等了几天,还是没来。一个月过后,第二个月也没动静,看样子姨妈是打算休长假了?钟灵吩咐人请来医工。

    医工小心翼翼,谨慎的确定道,“是的,恭喜大阏氏。胎儿发育良好。”

    钟灵露出大大的笑脸,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赏! 毡房里所有的人都得了钟灵的赏赐。

    钟灵摸着自己肚子想,这里有她和冒顿的孩子,希望是个女孩吧。匈奴不缺太子,历史上下任单于就是稽粥,还是女儿好。女儿不用争权夺利,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多好!

    钟灵想,这丫头的性格可一定不要太像冒顿去,温柔可爱多好,要是随了冒顿那嚣张跋扈的样子可不得了……别人要女儿生气时跺跺脚,流点楚楚可怜的小眼泪什么的,自己女儿可别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赢不行,不服再来的倔强样。

    钟灵幻想着自己可爱的女儿,把冒顿横眉立眼,不可一世的样子,遗传的十成十,复制粘贴……那种矛盾的混合体会不会太搞笑?管她好不好笑,钟灵自己是笑了个痛快。她甚至对这个生命有了更大的期待。

    冒顿听了钟灵有喜的消息,也是开心。这个孩子让他们等太久了。大手摸着钟灵的小腹,眼里溢满柔情。

    琴木雅第一时间来探望,同时拿来许多稽粥小时的衣服。都是做工精致,面料柔软的好衣服。钟灵命人收起来,向琴木雅道谢。琴木雅笑眯眯的摇头:“和我客气什么?我给你推荐个煮饭人选?我怀稽粥时就爱吃他的饭。”

    钟灵疑惑了,琴木雅怀稽粥时,吐的那叫昏天黑地,天旋地转的,吃什么都吐,咽什么都恶心,自己为什么就没孕吐反应呢?钟灵疑惑的对琴木雅说:“我什么都能吃,也没有恶心。” 琴木雅笑到,“这多好,你肚子里的小东西怕你受罪呢。不像稽粥没出生时就折腾我,出来了更是让我操碎心。 ”

    孩子听不听话?顽皮还是乖巧,难道在娘胎里真的可以验证?

    期间冒顿的母妃来看望钟灵一次。钟灵还记得刚来草原时母妃的得体大方美丽。十年慢慢过去,母妃脸上的皱纹已经有了深刻的痕迹,笑容依旧温暖,轻声细语地问钟灵:“可有不舒服?”

    钟灵笑着摇摇头道,“她很乖,没有闹我! ”

    母妃说:“又是个好孩子,我拿来一些补品,放你的小厨房了。”

    “母妃上了岁数,更应该保养自己才是。”

    “我不缺的,你们孝顺。这次你兄长千里迢迢而来,拿点东西,你还分给我干什么,我的好东西多着呢。吃不完的。”

    “慢慢吃,您的身体健康是我们的福气。”

    冒顿母亲,开心笑道:“我还等着抱孙子呢,都要好好的呀!”

    钟灵点头,轻声应道:“嗯,都要好好的。”

    母妃是个美人,岁月请别伤害她。

    钟灵怀孕期间,稽粥经常来。他好奇的看着钟灵的肚子一天天变大,好奇的问钟灵:“妹妹在里面?”

    “是啊!”

    “妹妹多大了?”

    “像个苹果那么大吧。”钟灵不确定道。

    “才这么大点?” 稽粥满脸惊恐。

    “是啊,她要慢慢长。”

    “长到多大?”

    “西瓜吧?”

    “……那她怎么出来啊?” 稽粥百思不得其解。

    钟灵尴尬了,这问题怎么回答呀?

    稽粥瞪着满是求知欲的大眼,“妹妹从哪出来?”

    嗯,咳 !  “肚脐眼! ” 钟灵含糊不清。

    ☆、单于发威了

    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这句话真是简单而深刻。

    赵明媚因为心里住着个恶魔,她对在匈奴所经历的一切耿耿于怀,被左贤王冷淡,被稽粥踹到水里,被钟灵的计谋打败,,然后被驱逐草原,流放千里,什么哭,和累都经历过,挨饿受冻是小事,那些精神上的摧残才要人命。这些被赵明媚视为毕生的耻辱。

    活下来,努力的坚持下来,命运好没抛弃她,遇见了楼烦王。那人在胖再丑再好色,再无能……也要去百般殷勤讨好,这是唯一可以依靠着去替她报仇的人。及时还打不过匈奴的一个部落,但给他们制作些麻烦还是好的,能让那些人刮目相看,说句佩服,了不得。这些苦难就不白受!

    这天,楼烦王,在她的温柔乡里颠倒日夜,浮浮沉沉。眼中有着某种运动达到至高点的茫然。赵明媚趁楼烦王视力涣散,脑袋空白之时,悄悄附耳对他说:“王,您听过匈奴的大阏氏没?据说那女子像天上的云朵,湖里的月亮一样,身姿婀娜,倾国倾城。连匈奴单于都被迷的神魂颠倒。我真想看看她是的样子,您不好奇吗? ”

    楼烦王,听到倾国倾城这四个字,就已经对美人好奇感兴趣了。

    好比爱吃肉的人,你告诉他哪里有家店,红烧肉简直成了当地一绝,色香味俱全,入口即化,祖辈流传的手艺,甚至登了电视…… 作为一个吃货必然咽口水无数,然后琢磨着何时能吃上一口,搁心里惦记上了! 越是吃不上,越是馋,慢慢地就无法忍耐,非得想办法尝它一口不可。于是有自驾的驱车三百里,开车三四个小时……只为吃上一口梦里都流口水的红烧肉…… 别说别问别嘲笑,就为吃个肉,你至于么?至于不至于,值得不值得那只有吃货才了解。

    同理,你告诉一个好色的人说,如何的倾城,如何的吸引人,能不好奇吗,楼烦王,微噏着厚厚的嘴唇,眼中有异样光芒,盯着赵明媚问道:“当真有这样的美人?你见过她?”

    赵明媚点头说,“王,您忘了,我来自匈奴。那女子

    我远远看过一眼,连我一个女人都有些失神呢。这世上没人比她更美了!”

    楼烦王叹息道,“匈奴单于啊,哎……”  匈奴单于啊,我打不过。美人呢,跟我没关系,哎……

    赵明媚加把火,:“我还听说,那美人是个汉人公主,最近比较思念家乡,经常游走于边境,到时王的人看见她,其实很容易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