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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是浪费不得的,就算碗里留了一颗也得用筷子夹起来吃掉。这是规矩,不是习惯。

    所以丰荛觉得谷望南有些地方很传统。

    谷望南跟她聊的话题很轻松,问问服装店的情况,丰荛就顺着他的问题回答,展开,谷望南会一直注视着丰荛,眼睛充满笑意地弯起,只要看到她,谷望南的眼睛一定是 笑意的。

    丰荛一边跟他聊天,一边给他夹菜,夹菜的时候会把蔬菜上的油在碗的边缘刮一刮再夹到谷望南的碗里,她忽然说:“你为什么不问我,我跟你老婆追尾的事?”

    谷望南的表情不变,把嘴里的饭菜嚼完了,咽下去,又端起旁边的茶杯喝了一口,这才转头去看丰荛,对丰荛,他的目光一直都是宠溺又轻柔的:“我更担心你会不会因为遇见她而感到不安或者难受。”末了,他的表情藏着三分的赏识。

    ——他的这个女人很聪明。

    丰荛是聪明的。她没有主动告诉谷望南她被谷太太追尾了,是因为她知道谷太太一定会跟谷望南说,谷望南也一定会知道被追尾的是她。所以昨天晚上谷望南发短信约她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丰荛就猜到谷望南是为这件事而特意见她的。只是……谷望南一直不提,这让她没了耐心,就主动询问。

    她想过谷望南会提醒让她小心点,不要接谷太太的电话,也想过谷望南会责备她,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告诉他,但是……谷望南都没有。

    他说,我更担心你会不会因为遇见她而感到不安和难受。

    丰荛觉得嘴里一酸,沉默地低下头去。

    假设谷望南不对她这么关怀,她至少也可以狠狠心,彻底地离他而去。但多可惜,她无法抵抗的就是他的温柔和关心。他的温柔是那么的精雕细琢,他的关怀又是那么的无微不至。

    “你……为什么不问我,我是怎么知道她就是你老婆的?”丰荛又问,不敢看他,给自己夹菜,把菜夹过来放在碗里。

    谷望南皱眉,觉得丰荛提到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我没有权利来阻止你的行为,丰荛。”谷望南说。

    他是那么的理智。

    当他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的时候,他依旧这么的不慌不乱。

    “我关注了她的微博。”丰荛自己回答,咬了咬嘴唇,抬起头,看着谷望南,“我加了她的微博,我能看着她在微博里发各种状态,关于你的,关于你送她礼物的,关于你跟她说的情话的。所以……”

    丰荛直视着谷望南,谷望南平静地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丰荛觉得嘴里的酸味越来越浓了:“所以有一天我忍不下去了,耗不下去了,我会在微博里联系她,告诉她,你跟我在一起。”

    她的声音在发抖,如果这是一种威胁,那这种威胁来的太没底气。谷望南听着她发抖的声音,看着她微颤的眼皮,没有皱眉,只是抿紧了嘴角,把丰荛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腿上,他的手掌宽厚,一下子就能包裹住她握紧的拳头。

    谷望南的眼神是变得心疼的,是无奈的:“丰荛,说违心话,是很脆弱的表现。”一顿,蹙起眉毛,“也不要说气话,气话是在挑战彼此的信任。”

    他有种生意人的精明,有着权势之人的老辣,在情爱中,他的精明和老辣让他显得这般不急不乱。轻言淡语就能把丰荛击得节节败退。

    他说,你这是在说违心话,他说,你这是在说气话。

    你不会这样做,因为我了解你,你懂事儿,你乖,你是我的好姑娘。

    丰荛觉得自己很难过,是一种情绪得不到发泄的难过,眼泪就在眼眶了 ,别扭得低着头。谷望南叹了一口气,把她搂过来,抱在怀里, 他的额头,他的手心有些粗糙,抚上来,用手掌遮住她的眼睛,丰荛一闭眼,眼泪就被挤出来,全留在了谷望南的手心里。

    他叹了一口气,这口气像根棉丝似的晃在丰荛的心里,他说:“别哭,别哭……”

    他说的任何话都是无懈可击的,但是,他安慰起人来又是那么的笨拙,而这样的笨拙,往往能让把丰荛哄住。

    第三十一章

    丰荛不止一次地想问谷望南:假设有一天谷太太发现她的存在了,谷望南,你会不会选择保护我?

    很想问,但又忍住了。

    这个问题危险,问出口,得到答案,说不准就再也不能回头,得留到走投无路的时候问。

    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不爱一个人吗?绝望的时候,绝望了,看不到一点希望了,你才会甘心,你才能放下,你才能不爱。

    丰荛没让老陈送她回去,车子开到一半,她就让老陈把车停在路边。

    老陈为难:“谷总说得把您送回去的。”

    丰荛说:“你就说已经我送到了吧。”

    丰荛是个温和的姑娘,老陈也挺心疼她,把车靠边停下。

    女孩子到了二十岁之后,眼界就成为了很重要的东西,眼界能决定你的胸怀,眼界能培养你的气度。你觉得你不能掌控你的生活,那你就抓紧时间和机会去学,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不会背叛你,那就是你所学的。

    丰荛去书店,挑了两本书走去付钱,排队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探上来,轻轻地按在她的肩膀上:“嘿~”声音轻轻上扬。

    李希伯眯着一双桃花眼笑着,穿着黑色的卫衣,棉质的运动裤,像个刚起床晨练的大男孩儿。他远远地就看见了丰荛,没立即打招呼,静默无声地立在书架旁凝视着她,凝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凝视着她低头看书的样子,身后的头发会倾泻到胸前,露出脖子后面一小块白皙的皮肤。

    直到丰荛走去服务台付钱,他才埋着慢悠悠的步子跟上来,一双手按在她的肩上,这是一种触觉性的问候:“嘿~”

    好像……就这么一只脚踏进了她的生活。

    丰荛转过头,李希伯把手收回,比丰荛高半个头,笔挺笔挺地立在她的身后,摊摊手,微笑:“还记得我吗?”

    “记得,上错了你的车,还在木屋里碰见过你。”丰荛惊讶地捂住嘴,看着李希伯手里也拿着四本书,“好巧!”

    是的,好巧,三次遇见。

    丰荛把书结好帐,站在旁边等他,李希伯长得一副桃花相,只要一笑,女工作人员都不敢正儿八经地瞟他。

    “一共九十七元。”工作人员的眼睛快速地看了李希伯一眼,又面红耳赤地转移开。

    李希伯低头去摸口袋,手指隔着口袋摸到里面的钱包,一顿,又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丰荛,抬起头时,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紧,表情无辜又无害,一个跨步上去,俯身,凑到丰荛耳边说:“我忘带钱包了。”

    丰荛半仰着头看他,李希伯也无辜地看她。

    丰荛认命似的,立马上去帮他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