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又忽然冒出来。这让john觉得,不接受sherlock死亡这个消息的人,不止他一个。
只为了这份情谊,john就心甘情愿的找上了sherlock昔日的几个线人,替issac拉好了线。
“如果lestrade知道这件事,可未必会高兴。”john说。
“我只是想更有效率一点,我相信他会理解作为一个家属的焦急心情的。”issac不以为意,事实上,他觉得单论找人的话,苏格兰场除了在科技方面会领先,要真说地毯式搜查,那些警察未必能比的上那些流浪者。
“你没去找私家侦探?”john有些好奇的问。
“伦敦最好的咨询侦探手下的线人,我想不出能比这更棒的。”issac边走边说,目光不着痕迹的从一个满脸胡子的街头小提琴手身上划过。
“如果这话被sherlock知道了,他一定会很高兴。”
“哦,算了吧,我可不敢奢求。”issac脑中忽然闪现了他被sherlock毒舌的场景,他打了个哆嗦,用力把这一幕甩开。
然而,就算有sherlock手下线人的帮助,三天过去了,issac还是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苏格兰场那边同样进展缓慢issadra了,只能由着她去施压,反而自己一个人出去透透风。
时间拖得越长,那对姐妹的生还机会就越小,这个道理谁都懂,只是这种事着急是没有用的。
忽然,issac的目光一凝,然而被他盯住的人依旧惬意的享受着阳光。issac抬脚朝街头卖热狗的地方走去,买了两个热狗和两杯可乐,然后朝之前看到的那个流浪汉走去。
递过去一份热狗和可乐,无视那个人一直道谢的动作,随口问道,“空中飞翔的感觉怎么样?”他坐在流浪汉靠着的长椅上,就好像是一个普通的好心人,为食不果腹的流浪汉买了一份食物,顺便闲聊几句。
“什么?”一句话的功夫,那个流浪汉已经把半个汉堡咽下了肚,像是饿狠了,听到issac的问话后却不得不礼貌的分出一份注意力来回话。
“你跟了我好几天,难道不是想要我给john带个话吗?”虽然声音和口音都变了,但issac直觉这就是易了容的sherlock。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先生。”那个人看issac的目光无辜极了。
“好吧,那我说,你听着。”issac沉吟了一会儿,又觉得没什么好说的,“算了,你还是找机会锻炼一下身体吧,就算只是个前军医,他的拳头也不是吃素的。”
然而流浪汉的目光中充满了警惕,似乎把issac当做了别有用心之辈,把剩下的热狗塞进嘴里之后,他就跑掉了。issac看着那杯只被喝了一口就丢在原地的可乐,摇了摇头,“想听一句谢谢这么难吗?”
说完,他也没有急着走,反而坐在椅子上不慌不忙的吃完了自己的那份汉堡可乐,最后才弯腰把流浪汉落在地上的可乐杯和装热狗的纸袋捡起来,扔进了最近的垃圾桶。
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在流浪汉那个可乐杯下面发现了一片硬壳纸,上面有一行短短的地址,以及一句话——
你知道自己从到伦敦的那一天起就被一个连环杀手盯上了吗?
老实说,issac还真不知道。
issac更不知道,远在华府的bau救出了jabsp;cooper,他并不是被警局内部所传的abc杀手绑架,而是遭了一场无妄之灾,被一个精神失控的男子认作是玩弄妹妹感情后又抛弃她的人渣给绑架教训了,虽然受了一番皮肉之苦,但还是保住了性命。
bau没有因为救出了受害人而喜悦,因为根据他们的侧写,a和b的案子的确是同一个人所为,cooper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不符合前两个案子凶手的作案模式。如今cooper被救,可以排除了他是凶手下一目标的嫌疑。可是,根据凶手对受害者的选择,符合他下手标准的只有一个人了。
而那个人,此时远在伦敦,已经跟在lestrade后面一起赶往纸片上的地址,此时正看着sandra三姐妹表演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喜悦呢。
食人魔不愧是食人魔,除了幸存的两姐妹,警方还在他家中找到了另一个被割的血肉模糊的受害者,还有地下室冰箱中存储的被anderson认定是人肉的肉块。整个屋子,包括院子的气场都让issac觉得不安,他退到了最外围,靠在了警戒线之外的警车上,总算脱离了那种窒息的感觉。
“嘿,伙计,里面发生什么事了?”一个带着兜帽的年轻人朝issac凑了过去。
第25章
“嘿,伙计,里面发生什么事了?”issac靠在车上,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想一些毫无关联的事,试图让自己忘掉在那幢房子里看到的事,然而却有一道声音把他重新拉回了现实。
issac有些不悦的皱起眉,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一个比他矮一头的穿着黑色卫衣还把兜帽带了起来的年轻人正一脸好奇的看着自己。看到issac的表情不是很友好,那个年轻人畏缩了一下,不由自主的放低了声音,“抱歉,我打扰你了?”
issac常常在某些不起眼的事情上有一点鲜为人知的小偏执。
比方说,他有很多件卫衣,但除了下雨没带雨伞,他从来不带卫衣的兜帽,只把那当做是衣型设计的装饰,并且坚持认为带兜帽的都是邪教,是为了标新立异显示自己与众不同。
至于最原始的保暖功能,issac已经把那当做是老皇历抛到脑后了。
温度哪有风度重要,关于这一点他相信还是会有很多人赞同自己的。
不知不觉又扯远了,issac回过神以后才发现那个年轻人还在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
他觉得有些固有印象还是需要修正一点的。比如说,眼前这个年轻人绝不是喜欢特立独行的那种,他带着兜帽,看起来更像把自己藏起来。
“抱歉,我走神了。”issac干脆利落的解释。
“啊,啊,没关系。”那个年轻人忽然涨红了脸,急忙摆手,“是我太冒昧了。”
issac不觉得搭个讪算什么冒昧,但看眼前人的表现,似乎把勇气都用在了最开始的那句话上。
有社交恐惧的书呆子?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又被自己一句话戳破?
issac自诩有一套看人功夫,眼前的人让他想到了reid,同样不善交际的书呆子。
当然,reid现在可是开朗多了。issac心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