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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吗?没有我就先撤了。”察觉到自己在看她,宋知杳敛下眼眸,转身出了房门。

    “切,宋装叉。”

    林初兮撇了撇嘴,把包往床边一放,席地而坐,掏出手机给肖羽亚打电话。

    “她没打死你吧?”

    “肖羽亚你怎么说话呢,现在是文明社会,不提倡动手,而且她也不是这样的人。”林初兮从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撕了包装袋往嘴里塞。

    “也对,以宋知杳的本事,在动嘴方面就已经完爆你了,完全上升不到动手的程度。”

    “肖羽亚我已经开始后悔给你打电话了!”

    电话那头“嘿嘿”笑了两声,“好了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说正经事,所以你现在是顺利在她家住下了?”

    “是啊。”虽然代价有点大……

    “那就好,革命至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啊!”肖羽亚听起来心情很好,“还有你记得下个星期一来陆凛公司报道,我让陆凛给你安排个不错的工作。”

    这一番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劲,好像自己就是个抱大腿走后门的小人,林初兮咬碎嘴里的糖,半天没咂巴出味来。

    等到林初兮全部收拾完毕已经接近傍晚。夕阳余晖照进房间,金黄的色彩在干净的地板上跳跃,给一切都蒙上了柔和的光晕。

    林初兮把抹布丢进水盆,然后捧着水盆往卫生间走,期间路过宋知杳的房门,即使房门紧闭,她也遵循《合租公约》的约定,绕离房门三米远。

    说三米就三米,绝不违反。

    她可以很赖皮,死皮赖脸的住进来,也可以很讲规矩,一点小事都要严格遵守。

    这是属于双子座的骄傲。

    回到收拾完好的房间,林初兮才算是放下心来,在床边呆坐了会儿,她的眼神不自觉瞥向角落里的梳妆台。

    很破旧的梳妆台了,上着不高档的漆,款式也不精巧,堆在一大堆旧家具里毫不起眼,可林初兮还是第一眼就相中了它,当时宋知杳什么都没问,直接付账拿货走人。

    那样子在林初兮眼里简直是美炸了,不过就因为她什么都没问,所以她一直没能知道为什么林初兮这么钟情于它。

    因为它上面有咱们名字的缩写啊。

    林初兮蹲下来,认真的看梳妆台不起眼的边角处两个刻着的字母――sl。

    宋,林。

    林初兮还是执着于相信缘分,她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命中注定。

    那个时候,两个人刚刚宣布出柜,双方家长闹得不可开交,林初兮刚刚毕业,俩人唯一拥有的就只有这么一间小房子。

    就这小房子,还是租的。

    不过那时候,多开心啊,是吧?

    在离开宋知杳的两年里,林初兮去了很多地方。纽约的伦敦大桥,巴黎的艾菲尔铁塔,日本的富士山,以前她和宋知杳约定好要一起去的地方,她通通走了一遍。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两人曾经最想去的冰岛。林初兮还是没有完成这场旅行,她站在冰岛的机场,订了回航的机票。因为她觉得那地方太孤独了,孤独到一个人去的话,会流泪的。

    后来她在冰岛的机场买了一张明信片,在背后写道: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费了两年的时光兜兜转转,最后我还是最想回到你的身边。

    而现在,静寂的空间里,她感受着指尖上轻微的粗糙质感,竟然也开始怀疑起来,所谓的缘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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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拒绝,皮蛋精!

    深夜,宋知杳在纸上画完最后一条直线,摘下眼镜,雨水已经开始淅淅沥沥敲击着玻璃,蔺城即将进入雨季。宋知杳在雨声中放空思绪,往椅背上靠了靠。

    三个小时前林初兮就出去了,自己去厨房随便炒了一碗饭,等吃完收拾好回到房间大概用了四十分钟,之后一直没有听到门开的声音,所以……还没回来吗?

    宋知杳抬眼望向窗外,整座城市都迷蒙在雨势里,让人看不清楚。

    也不知道带没带雨伞,本来体质就不好,淋湿了多半是要感冒的。

    她立刻反应过来自己正在为前任女友担心,心里突然就塞满了晦涩的懊恼情绪。下雨天真是让人心烦,容易勾人回忆。

    干脆起身将画好的设计图邮件给陆凛,等到邮件弹出发送成功的提示时,门锁转动的声音终于响起。

    似乎是先进了厨房,然后是卫生间,细小的水声响起,十分钟后停掉,拖鞋塔拉塔拉的声音又响起,这次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停下。

    接着自己的房门被咚咚敲响。

    宋知杳犹豫了会,站起身打开了门。刚打开门便被杵到眼前的晾衣杆吓得往后退了一小步,深吸了一口气,她望向眼前的人。

    穿着印有小兔子的粉色睡衣,站在离房门很远的地方,一只手拿着晾衣杆,另一只手里捧着印有肯德基logo的外带盒。

    “干嘛?”

    “是你说要保持三米距离的。”林初兮的脸色有点幽怨。

    问你这个了吗?

    “喏,又熬夜画图了吧,给你带的粥,本来胃就不好,还不注意。”说着又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熟稔,林初兮顿了顿,加上,“这是为了促进舍友之间的和谐共处。”

    说完像怕被拒绝一样,就把粥往地上一搁,兔子似的窜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宋知杳盯着紧闭的房门好一会,确认对方不会突然再出来之后,缓缓走过去的拿起了粥。

    挑开袋子一看,皮蛋瘦肉粥。

    “呵”,略带嘲讽的笑了出来,宋知杳反手又合上袋子,扔进厨房的垃圾桶,转身回房睡觉。

    两年没吃过这玩意,现在还是连看见都倒胃口。

    林初兮不知道,宋知杳从来都不爱吃什么皮蛋瘦肉粥,只不过是她喜欢吃,宋知杳就陪着她吃而已。

    为什么就那么喜欢吃皮蛋瘦肉粥呢?林初兮果然是奇葩啊,竟然能接受皮蛋的味道,并且甘之若饴。在有一次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后,林初兮跟她闹起了冷战,因为她觉得宋知杳不爱她。

    “爱我你就要爱皮蛋,不爱皮蛋你就是不爱我!”

    当时的她是这样说的,宋知杳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芝麻大点的事能上升到爱不爱的高度,难不成你还是皮蛋精啊?她觉得林初兮被自己惯的实在是太任性了,于是也冷下脸不理她。

    直到有一次,林初兮大半夜被厨房里乒里乓嚷的声音吵醒,她眯着困顿的眼走到厨房,发现宋知杳脸色白的恐怖,一只手撑在流里台上,一只手紧紧捂着自己的腹部,额头一层细密的汗。

    “知了,怎么了你?!”她立刻清醒过来,冲过去火急火燎打开冰箱拿出药瓶,每瓶里面倒出三颗,又赶紧倒了一杯温水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