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头盖脸的大声骂对方。
这是她第一次语气不善的对宋知杳讲话,却在下一秒又红了眼眶。
宋知杳的手早已放开手臂,露出长长的一条伤口,因为挤压,血液又争先恐后的往外涌。
“不是,你……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狰狞的伤口盘踞在细瘦的手臂上,因为皮肤白,更加显得严重。她想碰却又不敢碰,刚才还中气十足的样子,转眼又恢复了哭包的本性。
宋知杳躺在地上看她的变脸速度想笑又笑不出来,粗喘了几口气才颤抖着站起身。
“没事的,咱们赶紧走吧。”晃了两下,她站定,冲还坐在地上的人伸出手。
林初兮这才反应过来时间紧迫,赶紧站起来扶住对方往外走。
因着两人行动不便,到达最近的公交站台花费了不少时间,幸而一路顺利,没有遇见相识的人。等到上了公交车,两人紧绷的神经才彻底放松下来。
神经一松懈,刺痛便顺着神经往上攀,林初兮装作不在意的揉了揉脚腕,果然肿了好大一块。
果然不能盲目自信啊……
宋知杳立刻发现了她的小动作,皱着眉头抬起对方的腿,青青紫紫的一团很是吓人。不过宋知杳这次反常的没有生气,而是盯着肿起的那块看了许久,才抬起头。
林初兮一直觉得宋知杳嘴角挂着半笑不笑的弧度最是致命,又清冷又甜美。现在宋知杳就挂着这样的笑容,眼底是兴奋的光芒。
她问:“咱们这算是私奔吗?”
“哪有?!”林初兮的脸腾的就红了。
“不算吗?”
“当然!”
“那就算我强抢良家少女回去做压寨夫人吧。”宋知杳点点头,笑得颇为得意。
“要抢也是我抢你好吧!”林初兮瞪大眼睛猛拍着自己胸脯,仿佛自己真是个寨主一样。
好吧好吧。
宋知杳也懒得跟她计较,想起刚才冲动的遭遇就一阵后怕。林初兮不知道,当她跳下来那一刻,宋知杳心里有多么害怕。
幸好啊,这个人此刻还在自己的身边,虽然脚崴了。
十指紧紧扣住对方的手,一切都仿佛是在梦境中。
路旁棕黄的叶片树上缓缓飘落,阳光拨开云层,为林初兮侧脸镀上一层浅金,就像是浪漫爱情电影里的经典桥段,让人难以忘却。
后来宋知杳还是不放心,拉着对方去了医院,检查下来幸亏没什么大问题,只需要在医院住半个多月修养。
“这就是我的英勇事迹,牛不牛掰?”接过宋知杳削好皮的苹果,林初兮为跳窗事件做了一个完美陈述,当然中间免不了多了许多添油加醋的片段。
宋知杳安静的坐在床边,嘴角一直挂着笑,专注的听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手臂上的伤口已经结疤,暗暗的一条就像是蜈蚣。医生说,伤口太深,多半是要留下印记了。
肖羽亚无语的看了俩人一眼,继续啃自己吃到一半的苹果。过了一会儿,宋知杳出去打水,肖羽亚将苹果扔进垃圾桶,才问道:“林初兮,值得吗?”
得到的回答是对方几乎可以亮瞎眼的甜蜜笑容。
那时,医院惨白的灯下,林初兮的眼中闪着亮亮的光,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和归属感。
肖羽亚仿佛真的在里面看到了她们的未来。
她点点头,只觉得再也无话可说。
那时的她们未曾想,才过了几年时光,几番轮转走到了死胡同。
不再有甜蜜,不再有当年奋不顾身的彼此。
时至今日,林初兮沉默着,或许她也开始怀疑,爱情的定义。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宋知杳看到林初兮突然往下跳的动作,愣在了原地。
只见她在空中360°翻转两圈,完美落地。
“10分!”宋知杳连连拍手惊叹。
第14章 第三个家庭成员
空荡荡的房子里,阳光透过窗户毫无遮拦的照射在地板上。林初兮坐在地上,认真的折报纸,修长手指飞快的几下翻转,一个精巧的纸帽出现在手里。
“过来。”
宋知杳乖巧的把头伸过去,帽子稳稳带在了头上。
“尺寸正好,我真厉害!”林初兮很理直气壮的自夸。
“恩,你最厉害!”
林初兮摆摆手,示意对方赶紧干活。咦,自夸没觉得什么,被对方这么一夸反而有点不好意思。
宋知杳抿起嘴角笑了笑,拎着油漆桶往墙边走。
“这面刷什么颜色?”
“恩……粉色吧。”
“粉色?”
“恩,粉色!”
“……那好吧。”
宋知杳勉为其难的答应,摞起袖子准备干活,动了动脑袋觉得头发有点碍事,“初兮,帮我扎一下头发。”
宋知杳的头发很长,一直没有做过特殊的保养,却意外的顺直柔滑,和自己软趴趴且带点黄的发质不一样,那是看得出的健康光泽。
以前听奶奶说过,头发软的人心肠好,这么看来,那自己和知了都是大大的好人了。
林初兮满意的笑了起来,小虎牙若隐若现,站起来拍拍屁股给对方扎头发。
“真香。”
“什么?”因为头发被抓着无法动弹,宋知杳眨了眨眼睛问道。
“你的头发,真香。”
“有吗?”
林初兮点头,意识到对方看不见,又回道:“恩,特别好闻!”
“可是咱俩用的一种洗发水啊。”
“啊……”你这话我没法接啊知了宝宝,“反正就是你的好闻!”
“好吧,我的好闻。”不能再说了,不然就得急了。
扎好头发,宋知杳瞬间觉得方便了很多。
套上手套,她拿起刷子,踩着梯子小心翼翼的往上爬。
空气中渐渐有了寒冷的味道,窗外的树木叶子也已掉了大半,冬天快要来了。
林初兮稳住梯子的两端,看宋知杳仔细的将墙一点点粉饰成自己最喜欢的颜色,认真的神情和礼堂里画着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不断重合分开。
不知不觉,已经和你走过几许春夏秋冬。
“冬天之前我们就能搬进来吧。”
宋知杳笑了起来,淡淡的笑声在不大的空间里回荡再回荡。
“会的,等到了冬天,我们就能有自己的家了。”
我希望有一个家,粉色的墙。
我希望有一个家,遮风挡雨。
十岁时做的诗,一点都不押韵,现在在穿越了十几年的光阴后,由眼前这个人一点一点的为她实现。
浅淡的声音还留有余温,林初兮抿紧嘴,心里像喝了甜酒一样甜丝丝,简直满足的要冒泡。
客厅的墙被刷成粉色,房间是浅蓝色。
林初兮嫌纯色太过单调,抓起画笔在墙角画了宋知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