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起,准备向比丘国的国王做些解释,处理好后续。
等到这处洞府空荡荡的之后,白晶晶放出了地涌夫人。
地涌夫人这次看起来狼狈许多,尽管白晶晶笑的一派天真烂漫,可我总觉得,在她们回房之后,肯定不是做普通室友,而是发生了什么不可说。不然,我可不信好好的地涌夫人忽然迷途知返,坦白从宽了。
“夫君!”地涌夫人一变回原形,就看向了我,“救我!”
“不要脸的妖怪,少乱认夫君!”猴哥瞪了地涌夫人一眼,“我师父清清白白的一个人,怎么会和你这妖怪搅和到一起?”
地涌夫人的表情立刻变了,“你不是孙悟空?”
“就是你孙外公我!”猴哥当然是孙悟空。
“少骗我!”地涌夫人尖叫道,“孙悟空的师父乃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经的御弟唐和尚,谁都知道前不久他被大鹏吞了,早就死了!”
猴哥冷笑着不说话。
“你是唐和尚?”地涌夫人这下把目光转向我,“你都想起来了,所以找到你的徒弟们想要害我,全然不顾我们一日夫妻百日恩,不顾我对你的十分情意?”
我皱了下眉,说实话,地涌夫人不管对那些和尚和被暗中收集的比丘国的孩童做了什么或者即将做什么,她对我都不差。我不吃荤腥,她便让人给我做素斋;我不习惯与她同睡,她也没有强求而是住在隔壁;虽然总是暗示和要我困觉,却没有硬来……
可是——
一想起她对外做的事,我才软了几分的心肠又硬了起来。
若她以人为食,我很难相信她对我的真心,妖怪当然可以爱上人,但是,我不信妖怪会爱上食物。白素贞和许仙的故事虽然带着几分悲情色彩,可没人怀疑过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相遇固然有白素贞的一分设计,可谁能说那份设计不用心呢,但白素贞之所以被认同甚至降服她的法海因此被人讨厌,还不是因为她属于善的那一方?
如果白素贞吃人为恶,法海的行为可是绝对算得上是正义凛然,也不会让人觉得许仙有几分渣了。
我的沉默兴许是被当做了无言以对,地涌夫人的眼中染上几分愤恨,“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该救你,即使救了你,也该在你养好伤的时候直接吃了你。唐僧肉,我吃了便可长生不老,成为太乙金仙,何必如今被你们擒拿?!”
猴哥拿出如意金箍棒往地上一戳,“少废话!我师父心软,你孙外公可不心软,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讲出来,若有一份隐瞒,老孙就送你去地府!”
地涌夫人挺着脖子,似乎还想硬撑,就听白晶晶忽然轻笑一声,打了个哆嗦,气势立刻降了下来。
“我大师兄可从来都不讲情面的。”白晶晶的声音刻意软了下来,“即使你父是托塔李天王,你兄是哪吒三太子,在我大师兄眼里,也算不上是什么的。你也别想着他们会来救你,就凭你做的这些事,大师兄不去天庭扯着他们去告御状,那都是他发了善心不牵连了。”
白晶晶这番软言软语似乎比猴哥的疾言厉色更让地涌夫人畏惧,她又看了我一眼,说了当时发生的事。
那一天,她夜里刚在镇海禅林寺中吃饱,慢悠悠的往回走,发觉天上动静不对,因为有前科,便立刻藏了起来。等到动静没了以后,才谨慎的抄近路准备回无底洞。
结果路上就见到了一个和尚,衣服破破烂烂像是被什么腐蚀了一样,一颗光头上青青紫紫,像是被狠撞了好几下,还带着血迹,呼吸微弱的倒在地上。
地涌夫人刚吃饱,此时倒没什么胃口,便想把人带回无底洞做储备粮。
结果,等洞中的小丫头把人清洗干净以后,才发现那个和尚长得白净斯文,眉头或许是因为不舒服而微蹙,我见犹怜的小模样一下子就击中了她的心,让她立刻变了主意。
和尚还是要吃的,但却是另一种吃法。
不过,那和尚昏迷了好几日,地涌夫人感觉有些心焦,便去山林中散心,结果就遇到了一位背着药篓的老者。
老者自称是个大夫,是来上山采药的。地涌夫人心中一动,就把人带回了无底洞中,让大夫查看和尚的症状。要是再不醒,没准她又改主意了。
大夫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遍,皱着眉说了一大堆地涌夫人听不懂的话,最后说,他有办法让和尚醒来,但这个办法会有后遗症。
“那大夫说,他药篓中有一颗刚采到的草药,和尚昏迷不醒是因为脑中有淤血,那草药可以活血化瘀,却是被叫做忘忧草的,只要服下,便会忘却前尘往事,干干净净犹如初生。”地涌夫人说,“反正我看上这和尚了,忘了就忘了,也免得他醒过来之后百般不愿,大家两厢便宜,岂不正好?”
第110章
在从猴哥这里确认了我就是唐和尚之前, 我一直以为自己失忆是因为受伤过重,因为在地涌夫人这里我刚醒来的时候头上的确有伤, 而按照猴哥的说法,我是被大鹏一口吞下肚的,如今虽然不知道怎么出来的, 但我觉得这记忆或许就是代价。
这没什么不好接受的,至少,在我的认知中,失忆这种事虽然因为时髦值被使用过多变的俗气, 可造成这个结果的无一不是受了重伤或者重大打击。
我觉得自己这个猜测还算靠谱, 至少猴哥他们是认可这个可能性的, 说我肉体凡胎,从大鹏腹中出来不可能毫发无伤。
但地涌夫人这么一说, 我就知道自己想错了,原来让人失忆的操作方法还有下药。
我阿姨家的小表妹曾经在我家借住过一段时间, 那时候她正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年纪, 什么四叶草忘忧草的都会让她感动一下,我也无聊,搜了一下这些自带文艺气质的植物都是什么样子的。四叶草还好说,忘忧草什么的,那不就是黄花菜吗?
我特别爱吃,尤其是凉拌的。
我把这话一说,小表妹眼眶红红的看着我,一星期没搭理我。我当时还觉得自己委屈, 我又没有胡编乱造,说实话也不行?我哥那时候在国外,好几个小时的时差,我硬是算好时差和他讲这件事,因为其他人都觉得让小表妹委屈了就是我的错,我在这边根本找不到同盟。
还好我哥那个文艺青年没有跟着一起讨伐我,而是很诚恳的说我没错,但我以后最好学会对某些不是原则性的意见进行保留,心里明白就可以。这一次是表妹就算了,如果是我有好感的姑娘,我再这么嘴欠一把,没准就要做一辈子单身汪了。
金玉良言啊。
可惜,就算我现在惜字如金,我照样还是单身汪。
跑题了,我想说的是,这里提到的能真正让人失忆的忘忧草,绝对和我以前吃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