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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问他:“这次怎么不吐了?”

    惊讶得来不及装着呕吐。

    这话肯定是不能说的,慕辞眼眸一转,摇头一笑,万分无奈的语气:“不敢,我不敢。”

    “不敢什么?”

    “不敢呕吐。”

    “为什么?”

    “怕你打我。”

    “我打你?”陆云铮讶然,“我、我从来没有打过你。”

    “也许吧。”慕辞脸色冷淡起来,脑海里闪出十年前的那场强行占有。期间,男人是动了手的,甩了他两个耳光,咬破了他脖颈的皮肤,抓伤了他股间的肌肤。

    野性、残暴、狠厉、嗜血,如狼似虎,男人在那种事上,骨子里充满了毁天灭地的杀戮。

    慕辞摇摇头,甩去那些肮脏的记忆,看他一眼,面色冷淡地说:“不过,不是只有对身体产生伤害才算是暴力。”

    陆云铮知道他在说什么,识趣地装傻,搂着他的脖颈笑着问:“阿辞,你当真怕我打你?倘若我们亲近,是不是我打你,你便不呕吐了?”

    慕辞没回话,拉下他的手臂,指着床侧的抱枕。

    陆云铮心领神会,拿了抱枕,垫在他后背,轻声问:“我听说你受伤了,伤在哪里?”

    慕辞扭过头,不想理他。

    先前的和睦与温情像是一场梦,倏然破碎。

    两人的气氛渐渐冷下来。

    陆云铮皱眉想了想,直接动手扯他的衣服,威吓道:“告诉我伤了哪里,不然别怪我动手脱你衣服。”

    典型的君子之路走不通,分分钟化身流、氓痞子,还给点颜色就开染坊!

    慕辞气得想骂人,可怕他真的用强,只能一脸不情愿地说:“被马踹了腿。”

    “踹了哪里?”

    “右大腿。”

    “我看看——”说着,动作迅速地卷起了他的病服裤子。

    慕辞的腿修长笔直,皮肤莹白细腻,还冰凉凉的,摸起来手感很好。但太瘦太细了,比女孩子的腿粗不了多少,有种羸弱感。

    蓝条纹的病服裤子很宽松,陆云铮轻易捋到了大腿根,露出了一大片青紫淤肿的肌肤映入眼帘,像是白茫茫的雪地被踩了两脚,破坏了美感,刺眼的紧。

    “很严重,还疼吗?”他问着,伸手想摸,又缩回了,低喃道:“倘若吃胖了,或许也不会伤得这么重了。”

    慕辞默不作声,余光扫到男人低下头来,先是吹了吹,又吻在上面,热热的、有些痒。他不自在地动了动腿,两眼写满疲惫,无力地说:“云铮,何必呢?”

    陆云铮身体僵了一下,随后,继续吹了吹,小心翼翼地亲吻那青紫淤肿的肌肤。他不去听慕辞的话,匆匆出了房,找来了冰块和毛巾。他专注地给他冰敷,凉气一碰触肌肤,就钻心的疼。

    “疼,疼,放开——”慕辞不妨被他冰了一下,疼得龇牙咧嘴直喘气。他是真怕疼,醒来时也有医生想给他冰敷、抹药,都被他拒绝了。偏现在又来了瘟神,打定主意要痛死他。

    “放开!”他用另一条完好的腿踹他,却被牢牢按住了。

    陆云铮板起脸,声音严肃、不容抗拒:“不冰敷好的慢,难道你还打算住个十天半月,天天挂点滴?”

    慕辞痛得说不出话,也没心情反驳。他靠着抱枕,闭上眼睛,也不敢去看。屏蔽了视觉,其他感官就变得灵敏好多。他感觉他厚实的大手擦过肌肤,有点粗糙,而手中的毛巾在大腿伤处上下移动、来回转圈,火辣辣的热痛感蔓延的时候,也有种受、虐的快、感。

    真是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无论怎么赶都赶不走的臭皮膏药!

    他心里恶狠狠地想着,借以转移注意力。但很可惜,效果不大,疼痛让他凝聚不了注意力,只能疼得面色发白、冷汗淋漓、还喘着粗气。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得他昏昏沉沉睁不开眼,瘫在床上呢喃:“阿铮啊,你看看我有什么好?拖着病体,三天两头吃药打针进医院,半死不活、奄奄一息,你——”

    额头的汗被小心擦去。

    他微微睁开眼,泪眼迷蒙中一张脸压下来,却是啄吻了一下他的鼻尖。

    “阿辞?”

    “嗯?”

    “我就是喜欢你。”

    “嗯。”

    “我没办法不喜欢你。”

    “……”

    “我这辈子算是中了你的邪,下辈子,可不要碰见你了。”

    “……”

    作者有话要说:

    ps:不知道这一章有没有甜到呢?

    陆云铮虽然脾气不好,心思也狠,但对慕辞,那就是迷恋、忠犬。

    嘿嘿,所以,两人目前有点相爱相杀的意思。

    谢谢喜欢,希望多多留评,多多收藏,么么哒!

    第20章 拆穿你们的真面目

    慕辞昏昏欲睡,只觉耳边嗡嗡吵个不停,却又听不清说了什么。他实在累到极致了,先是受惊,再是被程信他们闹了一场,后面又来了陆云铮,实在扛不住了。

    他这一觉睡得踏实,也或许,因为最熟悉、最陌生的人在身边。

    当然,这个最熟悉、最陌生的人也很会照顾人,在慕辞住院期间,会煮各种汤给他喝,知道他只能吃容易消化的食物,就跑三条街去给他买最柔软的包子、糕点。有一次他躺了太长时间,腿有些发麻,他就给按摩、揉捏,手法出人意料的娴熟。他还会讲故事,说段子,总能逗得他捧腹大笑。

    可笑多了,也就那么回事。他是不想跟他太过亲近的,未来更不想跟个男人纠缠不清。他想赶人啊,愁眉紧锁着挑刺/找茬儿。

    于是,骨头汤、鱼汤、鸡蛋汤,一天三餐各种汤汁就成了导火线!尼妹的,天天喝汤,看他一次次热情万分地扶他去卫生间,敢情还有瘾了不成?

    绝逼是故意的!

    慕辞看着又一次喂过来的鱼汤,抿唇摇头。

    陆云铮宠溺地笑笑:“好了,听话点,我记得你以前最爱喝了。”

    慕辞真心烦他这种自以为是,反唇相讥:“以前是以前,陆云铮,你能不能别总拿以前来说事?”

    陆云铮笑容一滞:“我以为——”

    “你以为我会怀念那时苦逼的日子?吃不好、穿不暖,跟个乞丐差不多,抢个包子被人追打三条街?”

    “其实,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陆云铮低着头,握紧了手中的勺子。

    那段日子虽然艰难,但有他在身边,再苦也是甜的。而他每天在外日晒雨淋,回来带给他想要吃的东西,特别有成就感。他喜欢照顾他,喜欢他在吃饱喝足时,揽着他的脖颈撒着娇儿:“阿铮,你最好了,你最厉害了!”

    他就是一直想做个让他骄傲的人。尽管那骄傲语气中掺杂着太多的虚伪成分。

    “别搞笑了!那简直是耻辱!我早发誓,再也不要过那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