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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的笔迹加之帅印,自然不会怀疑。

    可笔迹能模仿,帅印虽做伪不得,却能被偷用。

    屋里的人将目光全都移在卿卿身上。

    卿卿在北邙山时就偷过霍遇的印章,她有前科,就有了怀疑。

    霍遇也想到了这点。

    她是他枕边人,熟悉他的自己,要偷他的帅印也易如反掌,更重要是她有害他之心。

    霍遇手中利剑架到卿卿脖子上,她稍稍移动利刃就会割破她的脖子,故不敢轻举妄动。

    待那剑稳了,她冷笑一声,“王爷若是不信我,将我送回永安府便是。若真是我所为,那么王爷就是罪魁祸首。”

    她绕过剑身,头也不回就走了。

    手下只觉他对一个女人放纵太过。

    霍遇摆手,“霍骋留下收拾,你们几个去调动手下士兵,汲冉冯康前往乐陵镇和江汉王汇合,霍骋与我前往隆夏镇,连夜动身。”

    霍骋留下后,不解霍遇作为,“王爷为何要带个女人在身边?”

    他是霍遇一手带大,和霍遇最亲近,说话也最耿直。

    霍遇张口骂道:“是我把你这小子护的太好,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这么蠢。”

    霍骋平白无故遭了他的骂,不敢多言,埋头将他劈开的几案周围散落的竹简书籍先捡起来,再去捡其它的物件。

    “她知道巴蜀王墓的机关术,是一把活钥匙,孟束对那图觊觎已久,唯有孟尚女儿在才有可能诱他过江。”

    “若孟束不过江呢?”

    “那也得想法子让他自己打过来。”

    霍骋咬牙,“王爷一定要杀了孟束。”

    霍遇拍拍他的肩,“狼崽子,自己的仇自己报,本王只管打仗。”

    卿卿负气回到房里,已然开始收拾行囊打算离开,可这里本就没属于她的东西,她拿了几件霍遇身上的贵重物品打算当做回永安的路费,这破地方她再也呆不下去了。

    正要出门时撞上一个黑压压的身体,她大眼瞪着他,“王爷若不信我,让我自生自灭好了。”

    这人儿发火时也是娇滴滴的模样,看得霍遇心中郁气平缓了一些。

    他双臂直接抱在她腰间,将她往里屋推搡,“我知道不是你,帅印我与赫连昌各执一块,太子底下多的是擅书法的文人,他们要伪造一份我下的军令易如反掌。”

    “你...知道,为何还要冤枉我?”

    “此时当一致抗敌,我不能叫部下将愤怒对准内部人,临阵乱了军心军纪。”

    她这时应当做出个委屈样子,可是太难了,因为她实在是太生气了。

    她做过的事可以大大方方承认,可没做过又凭什么受这冤枉!

    “真是没有个能省心的。”他丢下烦躁一句,直接将她人按在了衣柜之上,吮上香唇。

    卿卿愤恨地踩他一脚,骂道:“你能不能不要只想着这些!”

    “卿卿美得有些过分,若再丑上个一二分,兴许就能想想别的。”

    “你放开我,该去给孟九喂食了。”

    “陪我一阵...孟九饿了自己会寻食,一只狗而已,却叫我这般嫉妒,卿卿何时也手把手给我喂食?”

    他全身重量摊在卿卿身上,气息洒落在卿卿的颈窝里,闹得她痒痒,“你和孟九比什么,快些放开我,门还没关,给别人瞧见了像什么话?”

    “是不像话...原本打算一回去就向父皇要了你,可现在十四叔遇险,我也没那个脸给父皇开口了。卿卿,若十四叔的腿没了,往后谁替我做前锋,谁替我扫路障?”

    他的声音流露着疲惫,让卿卿一时不知该怎么做。

    衣柜的花纹硌得她后背疼痛,可卿卿这时并不好推开他。

    “江汉王虽然遭遇不测,可仗还要打...”

    他半晌无声,像是趴在卿卿身上睡着了,卿卿叹口气,“我是不是很不会安慰人呐...”

    “卿卿在这里,已经是安慰了。”他顿了顿,又说,“赫连昌害了十四叔,我恨不得将他抽筋扒皮,我害死你父兄,卿卿不恨我吗?”

    “那你一定要将赫连昌抽筋扒皮了,至于我...我是拿你一点法子都没有的...”

    “爷一定将这一仗打得漂漂亮亮,叫卿卿见证。”

    “你知道我恨你,留我在身边就不怕我毒杀你?”

    “你父兄在天有灵,也不愿你用这种龌龊的法子报仇的。”

    卿卿无声感慨,到头来霍遇竟然是最了解她父兄的人。

    卿卿这才明白为何二哥有信心他一定能打败孟束,单单识人这一点上,孟束远不如霍遇。

    霍遇双手包覆着她的腰,头抵着她的肩,姿态甚是亲昵。

    卿卿不自在地抱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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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突发行军,于霍遇的士兵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纵使在战闲时他也不会中断夜间的突发性操练,提高士兵的敏锐性。

    卿卿帮着霍遇收拾细软,发现他一个当王爷的行军中除了两身盔甲,统共就三身衣服,颜色还极为一致,极容易混淆。

    他平日里生活奢侈,从军时却也极简,不愧是军营里混大的,军纪严明堪称楷模。

    卿卿收了要逃的心,安安分分呆在军营里,平日里给霍遇洗衣铺床的事就都落在了她头上。

    行军艰苦,但没人会将就她是女儿身,她也不肯被人低看,一路骑马努力跟着进度,没落下行程。

    夜潜隆夏镇,霍遇走了最隐秘的山路,密林中时有野兽哀嚎,吓坏了同类的孟九。卿卿牵着孟九,一路安慰。

    霍骋走在最前端领路,霍遇领着卿卿走在队伍中间,见发着抖的孟九,恨铁不成钢道,“真该把你丢进狼窝里去,没出息的狗崽子。”

    孟九拥有异常敏锐的感官,嗅到无处不在的危险,所以害怕。士兵也个个打起十二分警惕,生怕突然蹦出一群恶狼或山匪。

    霍遇在马背上瞅着一旁的卿卿,她倒是泰然自若,他笑道:“你不怕被狼叼走吗?”

    卿卿心想,自己已经是在狼爪之下了。

    “不怕,以前在北邙山用火把对抗过恶狼。”

    她那时是奴隶身份,奴隶哪还分什么男女,遇到危险就该挡在最前面。

    那时她十一岁,北邙山恶狼成疾,每户奴隶都要出一个人去对抗夜袭的恶狼,哪管什么男女老少,年纪小的就直接去当诱饵。她和霍珏是一户,就只能她去。

    这些事久得她自己都快忘记,那些细枝末节已经随北邙山的大风吹去。

    “这不是北邙山了,不管是豺狼虎豹还是山匪逆贼,你只管躲在爷后面。”

    卿卿道:“那可一言为定了,到时候我只顾着跑。”

    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和霍煊有个十足的像,霍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