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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羊群开始了新的路程。

    小岩羊还没啃够玉石坠子上的绳子,只得晃晃自己绒绒软软的头,恋恋不舍地放下了。

    羊群本来还是比较慢速地前进,领头的公羊感觉到了什么,后腿一弹迅速向前奔跑起来。跟在后面的岩羊群都跟着一起奔跳起来,向着山谷的一条小岔道往山壁上攀爬而去。

    岩羊们的蹄子所掀起的烟尘刚过,一人一马出现在山谷口。

    那马在骑者的控制下,滴滴答答走得甚是缓慢。牵马之人头上裹着遮阳的布巾,不时停下来凝视着什么。手中缰绳控制着那马匹,马儿只能在原地不耐烦地踢着碎石。他几乎是一寸一寸在扫着这山谷。天黑了,他就生了一个篝火,简单地围火睡觉。第二日天蒙蒙亮,他又带着马儿在山谷中搜寻。

    第二日白日暴晒中,他停住了脚步,绕开遮住口鼻的布巾,露出一张清俊的面容来。一双乌眸停在面前六尺之处。

    那里,正是昨日小岩羊翻搅踢刨过的小土坑,旁边是它踏碎的一摊细骨。经过一年的风化和野兽的啃咬,此处曾经横卧的野马尸骨都已经变脆碎裂了。这里唯一一具人类的尸骸,连头部都不知道被啃拖到了何处,只能看到一段碎裂残存的身骨。

    翟容盯着那残骨发怔。

    从骨骼的长度形状来看,的确是一名个子矮小之人的骨骼。从骨骼的色泽和酥化的程度来看,的确是一年前左右,骨碎筋断的尸骸……他在四处仔细寻找,也再也不能找到其他的骸骨。倒是一枚已经被啃断了绳子的白玉吊坠,安静地躺卧在土坑一侧……

    一年前,若若和他一起跌下山崖,万马王催动了数万野马践踏谷底而过。

    正在那无法脱身之时,银狼王罗夜带着黑大山和黑小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若若将他绑在黑大山的身上,让罗夜和黑小山将他护送着出了这万马奔腾的山谷。她自己站在他们的身后,竭力挡住那狼奔豕突的疯马群,为他开了一条道……

    翟容走过去,弯下腰将那枚玉坠拿在手里。

    用手指抹去干灰——正是他们翟家的嫡子夫人聘礼。

    此前,他求了旁人无数回,让人来找若若的踪迹。可是,这道山谷连绵十几里,他们当时又是被挟裹在野马群中,他说不清楚方向位置,那些人来寻了几次都不能给予他满意的答复。

    他重伤之后,养了一年方寻到机会,独自出来这一趟。

    他站在那段骸骨前,从午后站到天黑,终于再也受不住了。身子摇晃了两下,人往旁边一靠,靠在了马身上。那马儿一开始还支撑着他,过了一会儿厌烦了踱开步。翟容就倒在了地上。

    第三天清晨,明光微现的初升旭日中,他终于能够接受眼前的这个事实。

    他坐在石壁边昏睡了一晚,四肢都已经僵硬了。他看着晨光中,若若的骸骨就躺在自己一尺多远的地方。他笑了起来,嘴唇裂得出了血道,也不觉得疼。他想,她最喜欢跟自己一起睡觉,这不是又可以了吗?

    其实,那是被长清以马蹄踏碎的老巫残骸。

    第137章 变身

    参起宿灭,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万马王被灭的五年之后,蒲昌海迎接来又一年的夏季。

    夕照大城的废墟旁立了兵哨, 白龙堆沙漠年年风卷狂沙。

    蒲昌海上湖水碧蓝, 天空如洗,一朵朵棉絮般的浮云从湖面缓缓飘过。

    仿佛铜镜一般的水面, 偶然有游鱼接喋,在水面上荡漾起圈圈浅淡的涟漪。有一个涟漪却经久不散, 越来越清晰深刻。湖水破开处, 露出一个头颅。

    那水中冒出来的是个女子, 肤白浓睫,一双瞳色赫然透着一股深蓝的琉璃之色。她从水中向一面植满胡杨树的湖岸游去,她没有急着上岸, 而是在水中浮游了一会儿。

    在她停留的湖岸旁边,立着一株高大的胡杨树。这里是风沙留下的纪念,岁月抹不去的痕迹,这株胡杨树岿然不动地立在蒲昌海的岸边, 不知道已经有了多少年。

    而她记得,有一年,这株斑驳如根雕的胡杨树根上, 曾经散腿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他受了伤,靠吃药撑在这里,等她一天一夜。

    只是那时候彼此都太年少, 他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她则心思重重,两个人闹得还很不愉快。

    秦嫣默默地看着那根胡杨树根许久,仿佛他还在那里等着自己。

    待到日光偏移,几乎直射自己的眼睛时,她才眯起双眼,重新潜入水中,找了一个树林密集的地方,爬上了岸。

    黄粱一梦,岁月一瞬。她躺在天疏潭里,人事不知过了多久。

    她长高了许多,身上依然紧紧裹着自己十七岁时的衣裙。十七岁时候她并没有多高,如今这衣服可笑地绑在肩背上,那裙子更是短得无法见人。秦嫣蹙眉看着自己的衣衫,先要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可是她没有坐骑,穿成这样,如何在大漠中行走。更让人犯难的是,这些衣物的布料似乎有些疏松了,稍微动作大一点,就很容易撕裂。

    她站在树丛里,一双蓝眸四处转看,耳朵也全力倾听着,看看能否好运气,遇上路过的旅人,帮助她解脱眼前的困境。她向来很仰仗的视觉和听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有用的消息。反而是她的鼻子,给她指引了方向——一股浓郁的烤面饼味道,从不知什么地方传到鼻子里,立时钻入肠胃中。她感觉,自己像是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世间的食物了,这股味道有着巨大的魔力,拖着她就朝前走。她越走越觉得自己饿得头昏眼花,循着香味找过去。

    蒲昌海一里开外的一片小草丛边,正有两个人在烤着饼,一个白胖一个黑瘦,显得差异很大,颇为可笑。

    “你小心一些,将面饼烤糊了,看汗王不责罚你?”

    “把你能的,你来啊!”黑瘦的那个愤愤不平道。

    “这不给你一个锻炼做事的机会吗?”白胖的显然是个恬不知耻的家伙。

    “老子都锻炼了十几年了,需要锻炼吗?你个懒货!”

    “嘘,汗王过来了。”

    他们的不远处,烤饼香味的下风处,叉腰站着一个中等个子的图桑青年。此人腰细头正,唇上薄薄留着一层胡髭。梳了一头密密麻麻的图桑男子发辫,看起来是个很清秀的年轻人。这样的身姿长相,放在大漠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

    三个人中,显然那一胖一瘦的两个是奴仆。而叉腰站立的则是他们口中的“汗王”。图桑帝国处在地广人稀的大批区域之中,主要的王部分为十部,被称为十部王姓。这十名王姓的部落首领都被称为“汗王”或者“可汗”,整个西图桑帝国则会有一个势力最大的王部,统领整个帝国,王部的首领被称为“大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