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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就像现在这般含笑附和,直把他气乐倒是把一腔郁闷给扫空。

    现在想来,那段无忧年少的岁月其实是两人到现在为止最为美好的时光。

    “小七……我真是一个混蛋。”把你伤得那么深。

    小七莫名,这话锋转得有点快了吧。他反应不过来呀!

    “咳……您英明!”小七好想竖拇指再点32个赞。

    蓝晨虎眼一瞪。这也太实在了吧?

    小七笑,这就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说吧,为什么夫人要关你?别拿那个出柜宣言打发我。要为这事办你夫人早出手了。”小七不想跟蓝晨绕圈圈,问题犀利并且直击核心。

    蓝晨倒也老实,道:“逼我娶艾丽莎。”

    小七呼吸一窒,就跟没事人一般哦了一声。却在桌底下握紧了拳头。

    蓝晨的神色不见得是在说谎,小七又是盯着看了半天。还是没有看出什么不妥,倒是把蓝晨给看得胆战心惊,其实他说的真假参半,他是真的从家里逃出来的。只不过……

    小七垂眸:“夫人要你取艾丽莎小姐,你们……”很相配,但最后这几个字小七居然说不出口。

    艾丽莎.加西亚是国际知名模特。金发碧眼很是漂亮,还获得过选美冠军。

    她的家族却是皇室贵族。受封爵位,跟蓝氏联姻也算门当户对,是蓝氏持有股份较多的股东之一。

    去年蓝晨在纽约办的生日宴会上还曾跟这位美丽的异国少女跳过舞,当时是肖宇给他发的彩信。

    往事历历在目,可此时此刻小七却不想回首,当时肖宇发来这张照片他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只要一回想起蓝晨带着这样一个美女翩然起舞心里就不舒服。

    不舒服归不舒服,但心里也是知道的,蓝氏危机,联姻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只是现在小七愣是开不了口让蓝晨回去。

    蓝晨迄今为止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像一个无形的枷锁,他早已被牢牢套住再也挣不开。

    也恰如王管家所说的,蜘蛛的温柔陷阱,一旦踏进去再无翻身的可能。

    眼睁睁地推这人回去跟那个女人结婚,小七自问做不到,但要他接受这个人,他又要拿什么去接受?

    蓝晨的背景,现在再加上蓝氏的危机,除了联姻他真的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唉……”一声叹息,两个人的心声,尽管各有所思。

    就在两人僵持时王大娘的大嗓门就进院了。

    “叶大夫,你家来客人大娘给你送鱼来了,还活蹦乱跳的哩,是我家的松子从水潭里钓到的,可肥啦。”说着大娘提着两条乌漆墨黑鱼的身影就出现在厨房门口。

    小七解脱一般赶紧站了起来:“大娘,您怎么又送东西,昨天大叔送的腊肉我还没吃呢,您晚饭吃了吗?”

    “吃了吃了,都这点了哪能还没吃饭?”大娘笑呵呵地找出木盆装了水,又把两条大黑鱼放水里养着,这两尾大黑鱼一得到自由就在盆里可劲地扑腾水。

    小七不好意思:“又让大娘破费了,这怎么好意思。”

    王大娘见小七这么见外生气了,道:“破费啥?叶大夫要这么说的话可跟大娘生分了,要不是叶大夫救我家老头子怕是真没命了,再说这鱼是你松大哥潭里钓到的,不花钱。”

    小七讪讪一笑,王大叔是木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山锯树,哪想那天人还没爬到山上脚下打滑,整个人连带工具都一起滚到坡下。天色见晚王大娘见王大叔没回来就急了,就找了村长带着十几二十个人举着火把手电往山里找,小七自然也跟着一起找,怕王大叔在山上遇点什么事所以就带了医药箱跟着大伙一起上了山。

    小七这一队的人找到王大叔时人已经不省人事,断了一条腿,头也撞破了血流了一地,把地都浸透了,在场的人翻过王大叔的眼皮都当人没救了,打算拿草绳绑了尸体抬回去。

    见此小七拦住了众人,探过鼻息又照过瞳孔,情况都不容乐观,就连心跳都若有若无。但他没放弃,愣是把大家都判定死亡的王大叔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此后叶大夫可以起死回升的消息就被无限神话,现在别说隔壁两个村的人就连镇上的患者都不畏路途艰辛跑来王家村请神医。

    那一段时间小七被闹得焦头烂额,被景医生还有小护士调侃了许久,偶尔还像村民一样双手合十朝拜一声活神仙,把小七给臊得哭笑不得。

    不过也是因为这一次意外小七才能得见王大娘嘴里挂着的屁股大,模样好的小女儿竟然是王巧燕,也就是黑妹!(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当伤害已成事实!

    咳……这里没她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小七跟大娘说着话,完全把蓝晨晾在一边,听不懂本地话却也能从小七的回话中猜出个大概。蓝晨多听几句顿感无聊,无非一些家长里短,于是背着两人一个人开始溜达打量小七住的地方。

    这座小院有点小四合院的模式,四壁用石块大砖磊起来的,不过一人高但很结实。院里有三间屋子,一间是主屋,左边那间是放杂物,右边那间正是小七睡的屋子,比主屋小一点,但采光很好。

    王大娘本是让小七住主屋的,但自他知道主屋是人王大哥以后取媳妇的新屋,铁了心是要住到侧屋里。他不过一介外人,可不能占了彩头,这是村里人传统的风俗小七自然识趣。

    不是小七的屋子蓝晨自然没兴趣看,进了屋愣是摸了半天才找到电灯的开关,一根绳子,一拉,灯亮了。

    蓝晨仰着头看了半天这玩意儿,这不怪蓝晨,毕竟是豪门子弟,家里的灯不是声控的就是触控的,哪里看过这种平民的装置。

    玩心大起,这会儿某大少反倒觉得这拉绳开灯有意思,又反复开光了几次这才开始打量小七住的屋子。

    屋子不大,甚至比他家的佣人房都小了一圈,一扇不大的窗,连个窗帘都没有扯了块花罩着也算那么回事。

    窗户旁边就是几个纸箱叠加着靠着墙角,一个黑色旅行箱孤零零地挨着床尾,一张木头矮凳充当了床头柜。

    小七的床不大,(其实也算大了,只不过相对比某大少超大尺寸的床来说确实显小。)上头铺着厚实的被子。花色朴素却干净整洁。屋间里还有一张四脚圆桌,桌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几本书一盒开了封的感冒药,半杯水,以及一些杂物,其中一副银框的眼镜最为瞩目。

    蓝晨打量一圈竟不知觉酸了鼻子。

    小七晒黑了,精神也不是很好。眼睛下的黑眼圈蓝晨不是没看到。头发剪短了。跟今天送他来这里的摩托车手一样,穿的衣服也很土气,质量差。款式老式,一看就知道是地摊上的东西。

    这样的形象无论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