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了解不过是自保的一种手段。
现在却觉得,找个听话的血族扶植上去的计划迫在眉睫了。
表面上看起来平静得如同一潭死水的老家伙,实际小动作多多。像诺伊亲王,这次派人过来追杀白桦,却过了界,根本就是抱着想试试自己反应的想法。
诺伊没想到,一次小试探,结果踢了铁板,手下大半死亡,逃回去的也几乎全都受了重伤,几乎个个谈“陶”色变。
而且,诺伊的手下,竟然还有一些波若拉的人潜伏着。
看来这对野鸳鸯也不见得彼此间有多信任么。
陶炽想起前一世波若拉死后,诺伊竟然只花了十年时间就把她的势力全部接手,固然有手腕冷血的因素在里面,更多的怕是早就已经把波若拉那边渗透得差不多了。
只可惜波若拉那个蠢女人,还以为自己魅力有多大,野心勃勃地想着扩充地盘,却不知道根本就是替他人做嫁衣裳。
这些老家伙们狗咬狗也是有好处的,起码能让他先缓一段时间,把白桦追上手再说。
这世的爱人和上一世完全不同,他也不想沿着前世的轨迹重走一遍,这就意味着必须要另外开拓出一条路才行。
“大人,下一步要怎么做,请指示。”钟成说。
陶炽眯了眯眼睛,淡淡地说:“他们那么喜欢闹,就先让他们闹去吧。等他们闹够了,我再一个个地收拾掉他们。”
“……”钟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十亲王的事有多重要,光看陶炽派出那么多手下就知道了,结果情报回来之后,大人竟然说要等?
要不是天性里的忠诚使然,他真想多嘴问一问,大人到底在想什么。
陶炽抬眼看他,似乎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放心吧,事情都有轻重缓急。十亲王的事再重要,也没有我现在要做的事重要。等我这边忙完了,腾出手来,自然就轮到了他们。”
钟成更加惊讶。
这个世上还有比十亲王更重要的事情吗?
陶炽表示:当然有。追老婆比砍对头重要得多了。对头什么时候砍不要紧,反正跑不了,但老婆要是不抓紧时间追的话,不知什么时候就失忆消失了。
白桦等陶炽离开屋子,第一件事就是起来把睡衣穿好。
先前他光顾着震惊,别的还没注意。男人走了他才发现自己在被子里的身子竟然是光着的。
这就是说,他晕过去后,是陶炽亲王进去把他抱出来放到床上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白桦不由有点儿脸红。
不过再一想,应该没什么。大家都是男人,互相帮助是很正常的事情。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陶炽亲王在他的地盘上被人追杀受了伤,他……
呃……他,好像不会出手相救吧?
毕竟性格里的缺陷是弥补不了的。他天性自卑,只求别的血族不来找他的麻烦,让他好好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哪里敢英雄救美?
就算是像陶炽亲王这样的美人也不行。
想到这儿,他又有点愧疚。
陶炽亲王把他当成那么好的朋友,身上的蓝光浓得都快溢了出来,而他竟然连出手搭救对方都不敢,是不是有些太怂了,根本不配得到对方的友谊?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想好自己以后的路吧。
以前他虽然怂,可有领域在,自然有一大帮子血族主动要求成为他的手下,乞求他罩着。那些亲王也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以亲王之礼待他。
可他现在比普通的人类强不了多少,那些强悍的技能一个都没留下,只剩下个什么实际用途都没有的分辨善恶。
这样的他还能成为亲王吗?
别说其他亲王,估计他的那些手下们就会第一个跳出来造反的。
毕竟血族看重的是实力,而不是感情。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不回去,这样他的手下们就不会发现他已经成了废物的事实。
但这可能吗?
别的不说,陶炽亲王难道要养他一辈子?
要是像人类那样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也就算了,血族的寿命实在漫长,就算陶炽亲王一开始不在意,时间长了还会这样吗?
他总不能没眼色到等别人开口撵。
要不,要不就现在离开吧。
想到这里,白桦突然眼睛一亮。
对啊,可以现在离开的。不在这里呆着,也不回属地,而是去到人类社会里,默默地活着,度过余生。
虽然苦于寿命太长,外表又不会变化,会被人类发现破绽,但只要他在一个地方呆个几年十几年,再转移到另外的地方继续呆着,这样不停地移动,还是可行的。
再说,白桦骨子里就一直向往着人类的生活。
他从不以自己是个血族为傲,相反,他厌恶甚至有点儿痛恨这个种族。
一想到以后大概能过上普通人类的日子,白桦整颗心都忍不住雀跃起来。
那么,等陶炽亲王回来了,他就向他告别好了。
这个朋友这么好,他一定会在心里记得他的。白桦想。
门响了一下,陶炽走了进来。
看到床上坐着的爱人,男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脚步不由自主慢下来。
大概是刚刚在床上躺过,穿完睡衣后又根本没对着镜子打理自己,所以现在的白桦虽然身上脸上干净得很,但头发却乱糟糟地,左边的朝右歪,右边的又往左倒,很有些不羁的风格。
偏偏这种风格还衬着一张看着天真又纯洁的少年的脸,就显得格外可爱可笑了。
白桦没发觉自己的情况,看到是陶炽,抿了抿嘴唇,犹豫着要不要现在就向他提出刚刚的想法。
正犹豫着,就见男人加快脚步,大踏步走到床边,伸手在他头上摩挲了一把。
果然,就连头发的质感都和人类的少年差不多,软软的,带着主人面团一般的性子。
不过,也只是表面上像面团罢了。
陶炽没忘了白桦真狠起来是什么样儿。
波若拉化成血雾是小事儿,那十个老不死的家伙瞬间爆体而亡才叫人差点儿眼球掉满地。
以至于本来是必输场面的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