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的灵魂, 附着在了一个刚死去的年轻人身上。
拖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回到地底的人族聚集地后,丁言先用了十天的时间,证明自己一切生理机能良好,地表辐射造成的恶疾在他身上不药而愈,又耗费了十年,摸清了整个地底文明的权力脉络,最后奋斗了一百年,终于从一个最底层的人族少年,成为一个无人敢仰视的大□□者。
当他终于能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他第一个命令是倾举国之力,制造时间机器。
是的,在这个人类寿命靠科技能延续到七百岁的未来,“时空穿梭”仍是所有科学家无法逾越的天堑。
丁言曾在那座高塔接收到了数量堪比全宇宙原子总数的十次方的信息,他还为此搭上了一条命(因为人脑无法负荷如此巨量的信息)。然而,时过境迁,现在它们成了他最强有力的助手。从大脑中提取的源源不绝的信息,最大程度地促进了时空机的研发。
一年又一年,无数的资源与人力投进去了,项目却进展缓慢,越来越多的国民开始怀疑这项研发的价值。丁言是个温和的□□者,但惟独这件事他半步也不会让。一切质疑都被他铁血镇压。
他要回到两万年前,回到有温小良的时代,回到属于他们的时代。为了这个目的,他才磨灭了人性格的千般欲求,忍受这百年孤独。
燃烧。清醒的燃烧。就像荒野上的孤星,冷静地亮着,绝不迷失自己的方向。
第二万零二十七天,时间穿梭机终于诞生了。
时空穿梭需要庞大的能量。科研组挖空了两颗双子星,从它们体内得到了某种放射性物质,从中提炼出了足以支撑时空旅行的能源。
连接过去与未来得靠虫洞。科研组在宇宙真空中轰开一个比针眼还小的虫洞,再利用反物质扩大它,稳定它。
然后,我们的大□□者与他的时空机一起进入这个虫洞里,目标是两万年前。
临行前,时空机研发计划的核心成员,同时也是丁言最忠诚的追随者,不甘心地提醒他:“您可以乘坐它回到过去,但无法前往未来。”
一旦离开,你便再也无法回到这个时代。你在这里所获得荣耀、权力与财富,一切一切,都将离你而去。
但丁言只是笑笑,转头看了一眼国都中亮起的万家灯火——那是他一手打造的王朝,但却不是他的归处。
他侧首望向的另一人,那是时空机诞生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同时也是他的好友,是这个世界最理解自己的人,而这位时空机之父,此刻正皱着眉。
丁言心里一突,想起了在正式启动时空机研发项目之前,两人间的夜谈。
“就算你能回到过去,”时空机之父说,“你也无法确保你回到的恰好是你想要的那个过去。你知道‘平行宇宙’已被证明是真实存在的,很可能你回到两万年前,但那里并没有一个叫‘温小良’的人……”
——那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时空机合上了机盖。引擎启动,冲入虫洞。如雨滴落入大海一般,金属白的机身转瞬就没了踪迹。
穿梭在时间洪流中的感觉很奇妙。仿佛置身在燃烧的万花筒里,又好似萤火虫被卷入狂风。他死死地扳住手柄,盯着时空机表盘上跳跃的数字——
一千年前……四千年前……
一万年前……
两万年!
哒!
指端重重敲在金属按钮的声音,像刺在命运的咽喉上。
时空机在空中优美地凝固,接着机翼翻转一百三十二度,机身倾斜,向虫洞外坠落。
丁言阖上了眼睛,明白接下来视网膜上会掠过莫名其妙的景象。按照时空机之父这位虔诚的新教徒的说法,那些景象的主人是恶魔,会令人发疯。但只要你闭起眼不看它,就没什么可怕的。
可显然时空机之父知道得还不够多。丁言关闭了视觉,但他还是被袭击了——无数声浪嘶吼着朝他奔来,听不出是什么,辨不出源自何处,只是令人非常、非常的痛苦,恨不得将耳朵撕下来……
仿佛过去百年的孤单与疼痛都凝聚在了这一刻,现形为一头狂兽,要将他撕裂。
倘若这就是时空穿梭的代价,那他再也不想尝试第二次了。
……
疼痛戛然而止的时候,丁言还有些回不过神。他大汗淋漓地坐在驾驶位上,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耳朵,再看看掌心:干干净净,并没有他所以为的满手鲜红。
沉默了几秒,他扭头看向驾驶窗外:盛京塔塔尖的探射灯旋转着指向天际,樱瓣穿过光束,缓缓飘落,落在一棵槲寄生上。
身着盛京大学校服的女孩子们嬉笑着从树下结伴走过,风一吹,花瓣落到了她们的头上,给黑发重新着了色。
他打开驾驶窗,嗅到了早春的味道。一片雪花钻进他的鼻子,冷冽又刺激,刺激得人眼眶都热起来。
世界像一张迟到的贺年卡,颜色黯淡,却有着最催人泪下的气味。
……
高兴得太早了。
丁言在这颗星球找了很久,没能找到温小良。
这个世界有奥丁帝国,也有盛京大学,盛京大学里甚至也有一个叫“丁言”的人,不过这里的“丁言”是个女孩子,黑长直高冷范,身任学生部部长,很受部(抖)员(m)们的爱戴。
丁言不甘心,马不停蹄地又跑了好几个星球,攒下的宇宙飞船船票都能集成一本船票大观了,却一无所获。
【你知道‘平行宇宙’已被证明是真实存在的,很可能你回到两万年前,但那里并没有一个叫‘温小良’的人……】
很显然,某人的乌鸦嘴应验了。
希望落空,丁言独自在酒吧里买醉,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一张陌生的双人床上,旁边是裸身裹床单、单手夹烟的黑发女郎。
丁言呆了两秒,低头去看自己:裤子尚在,至于上衣……如果他没看错,床尾那团皱巴巴的破布,应该就是他那件曾经价值半套海景房的高级定制衬衣。
女郎听到动静,转过头来。她的左眼乌青,像是被人揍了一拳,脸上神情十分微妙。盯了他几秒,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伸手探向他的脸侧……捞起他脑袋旁的皮夹,抽出全部纸币,把空皮夹丢回他身上,唾一句:“放不下她就不要出来浪啊!神经病!”
喷完忿忿然揣着医疗费走了。
空气里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小雏菊的清香,那是温小良还是“陆筱良”时身上常散发的气味。就是因为这个气味,昨天他才会错认……
丁言默默坐在原地,脑子里噼里啪啦地闪过几个片段:昨晚他脱掉衬衣用它将女人绑在床头,对方以为他要玩些激烈花样,正娇笑着往这边靠的时候,他却因为嗅到了陌生气息,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