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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温柔。

    它转瞬即逝,之后无影无踪。

    《世家》是一部抗日年代戏,五岁半的孩子对那个时候没什么概念,也看不出程锡演的陆秉文在其中有多忍辱负重、如履薄冰,却还是皱着一张小脸云里雾里地跟着看。

    陆家乃当地名门,这一代的三姐弟皆是人中英杰。

    徐更的恋人孟泽在里面饰演程锡的弟弟陆怀信,本是个抛弃了手术刀沉迷风月场的医生,最后在受迫帮敌人治疗时动手脚杀了对方,自己愧于良心选择自杀,一腔热血敢抛洒。

    陆秉文永远愁眉深锁,心怀大局,他必须比所有人更狡诈精明,才能在与豺狼周旋时全身而退,甚至对入侵者作出反击,捍卫一个世家的尊严。

    从一开始的钟鸣鼎食之家,到影片尾声时芳草萋萋、门庭没落。小弟陆怀信化作河边骨,大姐陆攸宁毕竟还有丈夫与子女,陆秉文生来刚强,如今却无比凄凉。

    画面越来越灰,让人感到越来越孤独,令人唏嘘。

    直到最后,陆秉文与陆攸宁在一片烟雨蒙蒙中向陆怀信的坟冢献花、倒酒。

    以花慰亡人,洒酒敬热忱。

    一片灰雾中,他们走过被遮掩着的绿水青山。

    程锡不负众望,又一次将一个很复杂的角色塑造成功。就连什么也不懂的程安小朋友也被带进了角色,一百一十五分钟时长的电影不吵不闹,没有打瞌睡,出影厅时闷闷不乐,眉头皱成一团。

    程安头上的大毛球都耷拉下来了,他这个做爸爸的当然注意到程安情绪不对,他把孩子抱起来:“怎么啦?对爸爸的表演不满意?”

    “不是,”程安闷闷道,“爸爸很厉害,我只是觉得那个大哥哥走了,我很难过。”

    镜头并没有直接展现陆怀信的死亡,而是以一片短暂的黑幕与一声枪响来宣告结束。但即便如此,孩子的直觉还是隐隐告诉他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你觉得他是好人吗?”程锡帮他理理帽子。

    程安没有接触过像是死亡这样的概念,他也不懂什么叫做家国情怀,他只能用最简单的视角去看:“我觉得他既是好人,又是坏人。还有爸爸,你是好人,但也好可怜。”

    他原本不指望程安能看出个什么名堂,但没想到他却能用不绝对的眼光去看这里面的人物。

    “你理解的对,不过不要再去想啦,”程锡抱着孩子,左右看了一下,“爸爸给你抓娃娃好不好?”

    然后又看向徐至:“再稍微等一下。”

    徐至不急着走:“去玩吧。”

    这个时候玩娃娃机的人不多,程锡把程安小朋友放下来,拿了张纸钞换了游戏币,他儿子总算来了精神,在一边打气到:“爸爸加油!”

    徐至也站在一边,看他往里面一次又一次地投币,然后夹了个空。

    “让我试试。”徐至过去拍拍他的肩。

    他微微挽起袖口,手覆上操纵杆,低头问程安:“想要哪一个?”

    程安踮脚朝玻璃里面张望,眼睛骨碌碌地转:“我想要那个小兔几!”

    “是小兔子,安安。”程锡纠正道。

    徐至也是第一次碰这样的机器,他上手很快,第二次投币之后就把程安想要的兔子给捞了上来。

    程安小朋友很兴奋地说:“爸爸,我可以让它当小灰猫的朋友吗!”

    程锡向徐至解释:“安安有一个很喜欢的灰色猫咪玩偶,是之前拍戏的时候孟泽帮我抓的。”

    徐至眉毛微微挑了挑。

    那天晚上,程安小朋友的小灰猫收获了很多朋友,以至于“最爱”这个位置被取而代之,从床上移到了床头。

    第07章

    他们从电影院出来,程安困了,在程锡背上睡得香甜。

    徐至手上拎了个口袋,里面全是刚才替程安抓的娃娃。

    电影散场已久,路上只有他们,程锡为了让儿子睡得安稳些,特地走得很慢,徐至也放慢了步子,仍路边的灯光将他们二人的影子拖得很长。

    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和着他们慢悠悠的脚步。

    程锡的脊背不像往常一样挺直,侧过头去看到的是徐至在光晕下的侧脸。

    暖色的灯抹去了他脸上的冷硬,程锡心里微微一动。

    “今天谢谢你,我不太会玩游戏,每次安安想要玩具我都得抓很久,”程锡提及儿子,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虽然质量都一般,摸起来也不是最软的,可我特别喜欢安安在看到抓上来时候高兴的样子。”

    “我明白,”徐至道,“如果有需要,可以再叫我。”

    程锡怎么敢叫徐至来一趟,就做这种差事,他笑:“你给他抓这么多,够他玩儿一阵子了。”

    徐至只是点头,然后默不作声地跟在程锡身侧。

    程锡顿住脚步:“电影开始之前,你用来写字的那支笔,是我送的那支吗?”

    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徐至手里的钢笔。

    德国笔商万宝龙产,笔帽顶上有一枚六角白星。

    并不归属于它们所生产的任何一个系列,2004年程锡在好莱坞展露锋芒,那时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少见地受到书写用具厂商的邀请,这支笔就是在出席活动之后给的酬劳之一。

    他一边感谢主办方,脑海里一边浮现的是徐至低头握笔写字的模样。

    徐至握笔的姿势很标准,指甲修剪整齐,透出健康的粉白色。笔尖在素白的纸上翻飞,划过张页的声音毫不拖沓。他大多数时候写英文,连体写得很是好看,却不过分潦草,就像是中世纪的诗人捏着羽毛,尖端流出的是新的妙句佳言。

    反而是自己不太需要用到笔,随手抄上一支便草草写下批注,必然对那样精工细作的笔尖有很大的损耗。

    “方便的话,可以帮我在笔身上刻字吗?”

    尚未完成的笔又回到工匠手中,还专门请教了中国的书法家,一个“至”字虽然很小,却铁画银钩,有灵有魄。

    它不是矜贵的观赏贵金属制笔,重量适中,耐磨便携。

    能送徐至礼物的机会不多,但像生日这样的时候,他的礼物总不会少。

    那人收下时神色有些僵硬,正好他也看到徐至书桌前形状相似的礼盒。

    礼物的选择面本来就不广,更何况那份礼盒漂洋过海,说不定盒子上花色素雅的纸、丝带都是由徐更亲手包装。

    只是,他的笔也返了几次德国大厂,飞过的航程不比中美万余公里少。

    可怎么比得上徐更在徐至心中的分量。

    这支笔早就应该被被徐至扔在一边,任灰尘蒙下,就像他对徐至的痴心一片。

    “不算是,”徐至转过身来,“它的笔头被磨损得太厉害,像是没有原产的笔尖,就请人重做,换了两三次……用它写字写习惯了,也没有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