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他们在河边。
“流风流风!那处像是有野兔,你能用石子打到它吗?”段江火鼓掌跳跃,兴奋极了,指着对岸有动静的草丛。
“不难。”他在脚边挑了许久,找到一颗顺手的,握在手心。
先是计算距离,然后一起势,右脚往后退一部,手腕做出一个弧线,朝着那出打去。果真,那草丛中没了动静。
“太好了!打中了!咱们赶紧过去拿!”
“你在此处待着,我去对岸取回来。”
流风从小就疼段江火,像是有些危险的事情都不会让他碰,自己冲在前头。
对岸的枫树林,虽不是他家的地盘,但他也常偷偷去打猎,地形也熟悉得很,只不过这次,他发觉那石子旁倒没有血迹。
野兔,像是逃了……按理说,他该是百发百中的。突然耳边一响,他闻声机灵躲到树后面,静观情形。
“丫头,让你听我的话,如今你这倔脾气,可有罪受了!”
他小心靠近那出有人说话的地,发觉一个女子穿着单衣被捆在树干上,不能动弹。
“有什么的,都放马过来!我会怕你!”女子的口气不小,身子却不停地发抖,在薄透的单衣里小身板不自觉抖动。
“哟!”中年女子着一身紫衣,伸手掐住那女孩的下巴,“口气不小,那就绑你个三日,不吃不喝,我看你能撑到几时!”
中年女子走进一处宅子,四五个随从立刻将她为了起来。待流风走近了才看清,原来是个舞坊。大人说,那里面的女子都是不干净的。流风也有些同情那个女子,但想着段江火还在等他,便起身回去了。
回到宅子,他没有猎得野兔,实在反常的一次,他那百发百中的石子,竟没打中,该是一只多么狡猾的野兔啊!
段江火想着,却瞥见他眼神中的黯然,安慰道,“许是我们看差了,那儿或许根本没野兔。流风……流风?”
叫了他四五声,终于反应过来,脑子里竟还是那女子的身影,方才不过是背后一瞥,却没见着那女子的样貌,突然有些好奇。
“江火,你说舞坊是个什么地方?”
段江火的眼眸亮起一道绿光,然后用极其诡异的眼神看着他,搂过他的肩,“流风,真看不出,你还……还清楚舞坊嘛!”
段江火欲言又止,像是那个舞坊是个无法用语言表达出的地方。
“寻常女子进去会怎样?”他抬眸,眼神很是真诚,看来他确实不知。
段江火一拍腿,站起身子拍了拍灰,“寻常女子?寻常女子就不会去那种地方,那里的女子谁会瞧得上。”
眼眸中的暗沉又深了一度,怪不得那个女子死活不去那里,原来,舞坊里的女子都是那般悲伤。
“怎么了流风,要不,咱们去舞坊一趟!?只是,这附近哪儿有……”
“对岸就有,就去那家!”
段江火半张嘴,吃惊看着流风,谈及舞坊,这少年怎会如此兴奋,想不到流风是这样的人……
那舞坊立在枫树林中央,这深秋时节,红叶飘落的场景更是美,像是将秋日装进这个宅子里。
不比白日的清净,一到晚上,这地方热闹得不一般,也不知都是从何地赶来的人,都。
“这地方可比小镇上的好太多了!”段江火一来便沉浸在舞坊灯红酒绿的氛围中,转悠了几圈,兴奋劲还没过去,搂过流风的肩喊,“你太不厚道!这么好玩的地方才告诉我!”
还没等流风解释,段江火一溜烟跑得没影。
夕阳已落,已经过了一天,今日的天又常刮起凉风,即便是穿多了几件,透着风也有些凉。那个女子该是撑不住了,求饶进去了吧!
他朝着后门走去,靠着墙,看着拐角处的那棵枫树。她,真厉害……一整日都站在那处,没倒下。
只是,看她的样子,嘴唇发紫,被吹了一日的凉风,加上她身上本就被扒得单薄的衣衫,此时怕是感染了风寒。
救她?算了,父亲说在江湖中,越是爱多管闲事的人,越是短命,还是找段江火一道回去吧!
他转身,虽说道理摆在面前,但他的脚却像是扎在原地不肯松。
“救命啊!救命啊!”那女子喊了两声,越喊越微弱,几近绝望的背影,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他的武艺是父亲教的,其中练得最优秀的便是飞刀,加上他来时在刀上抹了药,能让他们小睡一会儿。
几把飞刀从看守人手臂上划过,渗出血迹来,却不致命。几人刚准备拔剑大喊,谁料这一步而已,就突然昏天黑地倒下。
他从后头,缓缓而至,额间的碎发随着秋风飘荡,显然有些凄凉。指尖依旧夹着一枚飞刀,黄色类似团圆结的花案,像是代表什么。
“你……你是谁?你想要怎样!”
流风终于走到她身边,这是他第一次瞧见她,或许说他不常看见过女子,这样眼神犀利的更是少见。所以看了许久,才转过眼睛。
“你……”女子抬眸,眼神从慌张变成好奇,这个男子默不作声在为她松绑,一句话也不说。
“你是谁?为何要救我?”
流风不知如何解释为何,恻隐之心吗?低头为她继续松绑。
她更是好奇了,“你认识我吗?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她好像和江火很像,像是每时每刻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你走吧!”
她的衣服随着秋风的节奏在空中摆动,很是飘逸,加上她没有梳进的头发,像个落难的仙女。
只是流风再也没敢正眼瞧她,分明不是段江火口中那种眼神温柔如水的女子,怎么还是如此让人陷进去。
而那女子,也开始好奇了,分明她一次也没有见过。从头至尾,就说了三个字,很是干脆的三个字,你走吧!
正文 第九十八章 红叶恋歌(三)
女子的样貌算不上这舞坊里出类拔萃的,可能是那双眼中的东西,说不上来的感觉,大概是傲气和不服输,才会觉得与众不同吧!
流风带着她跑到了河对岸,也就是他的居所,那个他住了几乎二十年的地方。是一个很大的宅子,可他却只被允许住在一边的小房间里,其余的地方他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