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认识这么多年,彼此很熟悉了’,有一种老夫老妻不需要浪漫的感觉。
杨欢直接拒绝,坚决拒绝!
她看上去很好娶到手?!哼╭(╯^╰)╮
齐秦明被拒绝了,眼底的失落一闪而过,但也只是抿唇浅笑:“没关系,我会等到你愿意的那天。”
女人撇嘴,凉凉道:“你这种求婚方式等死也不会有那天。”
14、回忆 ...
s大的家属院,街道上绿色植物郁郁葱葱,生机勃勃,浓郁的合欢花香在空气里飘荡着,夕阳西下,天边云彩被染成了橘红色。如今正值暑假之际,很多小孩子聚在外边玩,对于陌生车辆的到来,好奇的不得了。
看到女人踩着尖细的高跟鞋,他们捂住嘴巴,窃窃低笑,天真的话语跟同伴分享:“比我妈的高跟鞋还细。”
前世杨欢离开这里十多年不曾回来,就算是这辈子也得有五六年的时间没有回来,对于那些邻居,或是小孩子,她早就不认识了。
开门的是姑姑杨静,她带着围裙,看到门口站着的年轻女人,眼圈渐渐红了,忍不住抱她:“你这个死丫头,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回来看看我,都快想死我了。”
说着,杨静忍不住掉下眼泪,拉着她往屋子里走:“来来来,快进来,转眼丫头就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呀,跟你妈妈长得一样,都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杨欢眼圈也有点红,血缘亲情这种东西,对于她这种没有的人,显得格外珍贵。
她走进客厅,沙发上坐着穿着家居服的男人,脸上满是高兴,看上去倒也真诚:“来了?快吃水果,都是我刚洗过的。你也真是的,之前在帝都工作离着远,后来又去美国留学更远,不回家我们也能理解,但现在就在s市,你这孩子还不回来,也不想我们啊。”
杨欢并不喜欢她这个姑父,大老粗一个,非常的大男子主义,以前动不动就想打她,只不过姑姑拦着不肯。
她轻笑:“工作太忙,不是没时间嘛。”
张石磊冷笑。这话一听就是敷衍,工作再忙,到家门口了,连回来看看的时间都没有?虽说他们不是她亲生父母,但也养了她那么多年,对她也挺好的,天天想着盼着,结果孩子一点也不亲近,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想想真是挺寒心的。这外人就是外人,对她多好,也不会领情。
“给亮亮打电话,让他别在外边玩了,赶紧回来,我去炒菜,一会儿就可以开饭了,你们再等等啊。”
客厅里就剩下姑父张石磊跟杨欢。张石磊年轻时是小包工头,这两年年纪大了,不能再跟着来回跑了,就退下来做点轻松的活,准备颐养天年。
张石磊问了她很多问题,都是这几年发展情况,感慨叹笑:“你过的好就行,这样你爸妈知道就该放心了,我们也算没辜负他们。当初你不学好,我还光担心你会走上邪路,现在走上正道了,挺好挺好。”
杨欢笑而不语。
说的比唱的都好听,怎么回事,大家还不是心知肚明。不过就是看在遗产的面子上收留了她,她过的痛不痛快,谁心里不清楚?
杨欢在刚记事的时候,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心思十分敏感。她想的多,计较的多,却什么也不会说出来。因为她清楚,她在这个家,是外人,不会有人对她有耐心。
就像小时候那个深夜里,姑父嫌弃跟姑姑的说:“她下次再闹就不是饿一顿那么简单,狠揍!什么玩意儿!别人能吃她不能?爸妈都没了还娇气个什么劲!谁惯着她那臭毛病!”
那嫌弃的言语,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就是个熊孩子,闹腾挑食没完没了,其实她只是不爱吃辣椒。
杨静叹气:“孩子年纪小,你别对她那么凶,再吓着她。”
家里是两室一厅,张石磊与杨静一间卧室,表哥张亮一间卧室,她一个小姑娘,却只能睡客厅沙发。小时候还好,进入青春期后,避免不了尴尬,尤其是她那个恶心的表哥。
表哥张亮比她大五岁,刚刚上初中的一天夜里,她朦胧听见耳边有粗重的呼吸还有莫名其妙的声音,她屏住呼吸,下意识不敢睁眼。直到他伸手摸她的腿,她才忍不住伸脚踹他。
满心羞耻让她不敢声张,生怕被大人听到,张亮也被吓了一跳,手忙脚乱提裤子,冲上来捂住她的嘴:“嘘嘘,别出声。”
他的手上一股怪味,杨欢每每想起来都恶心的想吐。那时候她才十一岁,懵懂,但很多东西,却也模糊知道。
从那之后,姑姑在时,他就是好哥哥,姑姑不在时,他就是个变态,诱哄无知的她帮他手.淫,她不肯也没关系,他就喜欢看她吓得眼泪汪汪缩在角落的样子。
她开始讨厌回家,讨厌上学,讨厌见人,有时还会浑身疼,好像骨头都要裂开似的,她不开心不快乐,每天最恐惧的是姑姑不在家,她跟张亮单独在家里,还害怕夜深人静,她熟睡时,会有一个人瞪着眼看她。
她最恨的,就是张亮。
她知道自己是有病了,被逼疯了,她疑神疑鬼,经常会被吓得尖叫,会崩溃的大哭。
姑姑十分担心她的状态,以为她生病了,想要带她去医院。但是她那个姑父却嫌花钱,骂她犯了公主病,一天到晚矫情的不行,爱上不上,不上学更好了,还省钱!
他以为她是小孩子,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记得,更不会有什么感情。但是她记得,她都记得。
她记得张石磊会骂她吃闲饭的野种,也记得刚来到这里时,张亮带着一群小孩往她身上吐口水。
她并不傻。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姑姑一个大学教授,要跟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包工头结婚,他们父子,都一样恶心。
她偏要去上学!
直到——
她开始学小太妹,年纪小小,抽烟喝酒,身上还带刀,一群初中小混混狂起来也是要上天的,以前丢失的安全感,慢慢找了回来,在放纵,堕落中,她感到无比满足,生活充足起来,谁也不敢欺负她,所有人都害怕她。
这样多好啊。不是吗?
他们崇尚英雄主义,觉得自己为义气打架酷酷的,跟学校那群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不一样。
从前那些骂她是没爸没妈的野孩子的小孩被揍的哭爹喊娘,再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