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地想起来了,黑暗的天空中,那惨白的月亮,那闪烁的星星,全部不见了。就好像原本还热闹的街道,瞬间就成了无人问津之地了。
当然,这街道上面的人早就已经走了。因为他们早就已经知道要下雨了,匆匆回到家里,在温暖的房子里面,安安静静地入眠。
只有林越不知道,或者说他知道了也没有办法。他不是天,天要下雨,他有什么办法?他总不能长了翅膀,飞到天空之上,扒开乌云,对老天爷说:“我还在路上,不要下雨。”
老天爷是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处境而改变自己的。
林越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单和寒冷,原本就是冷冷的、春寒料峭的夜晚,又刮着风,捂紧身子才能够走路。此刻因为大雨滂沱,更加冷了,冷的不行。
这是一种冷到骨子里面的冷,是内在外在共同的冷。想起父母对他的逼迫,让自己去和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女生,做她的男朋友。做过一次了,还要做第二次嘛?不,不可以。
他在倾盆大雨中一路狂奔,夜雨打在他的身上,灌进他的领口,灌入他的身子。借着昏黄的路灯,看起来平坦的路面,此刻已经变成了一个一个深深浅浅的水洼。
水洼不够明亮,毕竟不是明镜,无法照亮林越脸上的伤痕,不然,或许他会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了。因为他脸上的伤痕实在是太明显了,红红的,长长的,虽然只是伤了皮肉,可还是能让人看了一眼就心疼的那种。
而他要去的地方,就是校医务室,他要去见徐欢言。
雨水又一次灌进他的鞋子里面,一带你一点地让脚感到沉重起来。这鞋子就像是一个积水的容器,不过,这个容器没有标明刻度罢了。如果标了刻度的话,会有多少毫升呢?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脚就在鞋子里面,感觉就像是被堵塞了一样。举步维艰算不上,每一步都很吃力却是真的,吃力到他都咬了牙。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林越在心中不禁发问,难道老天爷也那么不合人心意,要让他经历离家出走的后,再经历一番风风雨雨吗?难道连这风风雨雨都被他父母给收买了吗,就像他父母收买了他的亲戚一样,让所有的人都对他说一句:“爱莫能助!”
☆、第0208章 脱下短袖
难道这场罕见的大雨都要向林越的父母一样逼迫他回家吗?逼迫他回家跟父母道歉,然后从了他们的心意,为了他们的生意,为了利益,去和冯莉莉继续“恩恩爱爱”?他厌了,厌了,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待在一起是有多么的令人发自内心地感到难受!
当你讨厌的女生用那白皙、温柔的手摸在你的脸颊,你能感受到的不是白皙和温柔,而是一条白色的毒蛇,被一条蛇给缠住了身体!那条蛇还要吐着舌头来跟你接吻!冯莉莉对他来说实际上就是那么一条毒蛇。
他非常讨厌冯莉莉,那次奥数课上,那红墨水,已经让他断定是冯莉莉搞得鬼。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冯莉莉一找徐欢言将题目,徐欢言一过去就说解开了,还正好看到了徐欢言校裤上的那一抹猩红……
林越内心深处已经确凿无疑了,他可不想跟冯莉莉这么一个被嫉妒心冲昏头脑的人在一起。何况还委曲求全,为了家庭,假装在一起过一回了。
那时候主要是徐欢言的成绩还是处于和孟竹竞争倒数第二的位置,成绩烂到扶不到墙。不是扶不起的阿斗,是扶不起的徐欢言。
那一本本难题本每天一大早,风雨无阻地送到徐欢言的教室,放进她的抽屉,结果都被扔了。他经常感慨:徐欢言啊徐欢言,你要是早点成绩这样子好,我早就答应你做我的女朋友了,哪用得着你来追我,我来追你还差不多。
话说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天底下有的只是雨罢了。
他继续奔跑,脚踩在鞋子上面,鞋子口就会溢出水来,雨实在是太大了。照理在这么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这么一个冷的不敢想象的夜晚,这么一个路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孤独夜晚,应该捂紧身子走的。
因为捂紧身子,好歹还有胸口的几抹热气可以让自己稍稍喘出一口热气。可林越却脱掉了校服,没错,脱掉了校服。
在这么一个就算是穿上冬天的厚重羽绒服,穿上秋裤都不为过的怪异天气,他脱掉了自己的校服!
他的上身只有一件短袖,一件白色的短袖!不,是一件黑色的短袖!这倾盆大雨已经将他的白色短袖淋湿成了黑色,黑的就跟这天一样。
只不过这短袖在路灯的照耀之下还能看见,昏黄灯光中的一块近似长方形的黑,别有一番美感。林越的身材非常好,那完美的线条,那身前的腹肌,让这件湿了的短袖穿出了别样的风采。
林越真的,去当模特都不为过。
短袖能在路灯下面看见,可这天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人看见了。或者说,天就是眼前看到的黑,黑到了极致。甚至让人有点而怀疑,这天黑的,是不是黑心啊?是不是就想看一个美男子在雨中被雨淋湿,被风凌乱的样子?
林越在雨落下来的刹那就脱下了自己的校服,看见胸前的短袖,还以为是穿了一件黑衣服似的。这几天他太忙了,忙到自己每天早上换的短袖是什么颜色的都忘了。
☆、第0209章 总有一样东西不许湿了
他脱下校服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一件对她来说意义更大的衣服——买给徐欢言的针织衫。
如果林越给徐欢言放了两年半载的难点本算不上送的话(毕竟是被扔垃圾桶的),那么这次打算去送给徐欢言的针织衫应该就是他第一次送她东西了。
不知道徐欢言会不会喜欢,他反正是很喜欢的,这件针织衫怎么说呢,露而不露,蛮符合她的性格的。徐欢言的性格在林越看来,那就是偶尔“露”,也就是真性情,该说什么说什么,有话直说、性情率真。甚至率真到直接就是对他说,我不喜欢你。
一想起来林越真是气死了,好端端的追了我两年,我拒绝了你,因为你成绩不行。现在你成绩好了,达到了一起去上英济高中的资格了,结果我来找你,你说你不喜欢我了?想想真是来气。
再说说林越眼中,徐欢言的“不露”,那真的是害羞了,想起徐欢言躲在自己的针织衫里面,那双看又不敢光明正大看,不看又忍不住想要看一看的眼睛。那口口声声的无情话语,实际上脸已经红的跟夕阳一样。林越觉得徐欢言这种时候最可爱了,恨不得让她的脸一直这样子红。
他把自己的校服脱下来后,罩住了哪一件针织衫。
然而雨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们就像是墨水似的,恨不得要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