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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筝想,她已经准备好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手上不断传来细细密密的灼烧感,又不能一直泡在水里,手上的皮也已经被泡皱了,唐筝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以至于白天的时候黑着两个眼圈,神情有点萎靡。

    “师傅,没事吧?”

    “没睡好而已,走吧,今天有很多事儿要干。”唐筝掩嘴打了个哈欠,嘴里的热气喷在手上又是一阵酸爽。

    “好嘞。”

    山跟在唐筝身边几天说话利索了不少,连猜带摸的学了不少词,沟通起来方便很多。

    檀有枝看着唐筝不担心什么,有状况枝自然会跑来知会她,用过了饭便带着山钻进了棚子里,一块块的泥料取了将近三分之一,这些全都要用来做一件东西,一个大物件。

    “师傅,这么多,今天要做多少啊。”山吃力的搬来一块大石板,比平常都要大很多,看见唐筝拿了这么多泥忍不住好奇的问。

    “一件东西。”唐筝边说边将石板挪正,拿了两块准备好的石头递给在对面坐下的山一块:“先把石板磨平了。”

    “一件?这么大啊!”

    “嗯,今天要做完的,快动手。”

    山乖乖的闭了嘴,他看得出师傅的手一定很疼,要不然眉头也不会一直皱着,这样还跟他一起干活实在是太辛苦了。虽然自从那次意外之后师傅就性情大变,但几天的相处下来他摸的清楚,师傅是喜欢安静的,还是少说两句别让她再心烦了。

    往石板上泼了水,唐筝拿着石块找隆起的地方开始磨,特地找的前端扁平的石头,山的石料堆里有很多器型不错的,什么都能找着。

    原始人需要石料时便把大块的石头摔碎,然后从大堆的碎片中收集自己想要的形状,很看运气,有时候摔上很多也不一定能找出一块能用的。

    手指捏着石块说不疼不太可能,好在还算可以承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能明显感觉到早晚的气温在下降,雪季的到来仿佛一条鞭子抽在她身后,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比如说...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兽皮去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榛记忆中的雪季总是可怕如梦魇,龟缩在冰冷的山洞里,靠火堆和互相的怀抱取暖,永远吃不饱的肚子,因为各种原因死去的族人,每一个雨季的到来都会失去五六个熟悉或不熟悉的身影,想到这里唐筝的表情愈发凝重起来。

    石板本就比较平整,磨起来也没废什么功夫,在大约一个小时候后唐筝揉了揉酸痛的手臂放下了石块,将手在水里泡了会儿缓解。

    要问她是怎么算出时间的,其实也很简单,向阳的地上斜插一根树枝,根据投下的影子转过的角度来判断时间,也就是古时的时钟-----日晷。虽说没工夫去统计什么时候影子最短是十二点,但大致画一个十二等分的刻度线完全没有问题,有空了再去完善便好。

    山自觉的把石板用清水冲了一遍,撒上干的泥土吸掉水分,粗糙的手掌在石板上摩擦去掉黏着的泥土,留下一个平整干燥的石板,撒上草木灰铺匀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

    依旧是圆形铺地,和之前做陶碗没有什么差别,唯一的差别便是器型更大,撑足了窑可以放得下的一米空间,陶壁约三公分,收了口,圆滚滚的,总的来说就是一口圆形的大锅。

    以唐筝为主,山配合着她修整整个凹凸不平的器型,手上的伤口早就被泥糊住,泥坯的质感冰凉也感觉不到太多的疼痛,一口锅做完唐筝不敢动它,器型大便很重,不稍加干燥根本拿不起来。

    等待的时间也没闲着,唐筝洗了手蹲在坑边看着山踩泥,当然也只是单纯的看着而已,完全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就是了。

    休息之余看了看手上的伤口,上面的腐肉和水接触久了泛着灰白色,之前接触到陶片的指腹被烫平成光滑,左手从指尖开始半个手掌微微泛红,右手就显得好很多,没什么大碍,大概半个月能好了...吧。

    踩完了泥,坯的表面也稍显干燥,粗看地上简易的日晷差不多已是下午四五点,再过不久外出的族人就该回来了。

    将泥坯倒扣过来修圆底部,唐筝拿起一块泥料在手中捏成一个类似于茶几弯曲的短腿的东西,一连三个呈三角形糊在泥坯底部,现在可以看出她要做什么了,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陶鼎。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寻风,总有刁民想要谋害朕的地雷,然后呢,看到这里大家也都能看得出我写东西比较啰嗦了,之前在bs看到有考据水字数的招人嫌,就有一点点方,emmmmm想了十分钟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说什么,算了不说了...

    第12章 生活

    鼎原是用来烹制鱼肉的器具,在祭祖时多用鼎盛放祭品,因此逐渐演变成权利的象征,而后成为镇国之宝,传国重器。

    固九鼎化九州,国灭则鼎迁。

    商周时期鼎的文化最为盛行,特别是当时铸造的青铜鼎,样式精美,端庄大气。

    当然这些都是几千年后的事情了,抛去这些有的没的,三足撑起鼎身,下面用来堆放柴火,加双耳便于搬运,的确是非常实用的器型。

    装上最后一个把手,唐筝洗了手去吃饭,今天有一只牛的收获让族中稍稍添上一分喜气。

    牛应该是黄牛,体型很大,比现代见过的那种驯化过的大很多,更健壮,更野性。这只牛高大有余稍稍显瘦,应该是一头老牛了,优胜劣汰,跑得慢便是死,以至于现在被他们拆吃入腹。

    新剥下的牛皮很大,质量也很好,蜂说这样的生皮可以抵过之前麂子的两张,越大的就越值钱。

    牛肉的腥味儿淡,滋味儿好,虽然麂子肉也很好吃,但唐筝还是更喜欢牛肉一些。切了几块支起陶碗开始煮汤,顺便还要了几段小块儿肋骨,掰扯了一颗八角进去去腥,简单了点儿但味道总不会差太远。

    正吃着自己烤的肉,枝突然急吼吼地朝这边跑了过来。

    “榛!檀,檀醒了!”

    几乎是反射性的,唐筝右手一撑就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撒丫子跑的飞快,其他反应过来的族人也纷纷往洞口奔去。

    跑的最快的当然还是樟,也就那么几步路,唐筝到的时候樟已经跪坐在地上抓着弟弟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咳咳咳!”

    檀吃力地睁着眼,刚想说话,昏睡了太久张口便是咳嗽,胸腹拉扯间又疼的面目全非。一旁的枝及时的递上陶碗,将里面温热的淡盐水熟练地送入他的口中。

    除了老祖母和山之外,唐筝装作凶狠的样子把其他族人都轰走,围在一起聒噪的很,还不利于空气流通。

    “祖母,哥。”檀的嘴唇尚有些苍白,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