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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再破费了……”

    墨燃在楼上听到这两句话,翻了翻白眼,心道这家伙当真走哪儿都是这柔弱可怜的腔调,当初坑他,现在又来坑叶忘昔。

    叶忘昔正要说话,忽然间,一道庞大的白影从里间窜了出来,猛地袭至叶忘昔身后。

    宋秋桐失声惊道:“公子小心!!”

    “嗷呜呜!呜呜呜!!”

    随着嘹亮的啼嗥,一只通体雪白的妖狼发足狂奔,绕着叶忘昔就疯狂地转起了圈儿来。

    “…………”

    在众人一片静默中。

    叶忘昔垂下眼眸,对那个足有三人高,此刻却黏在地上打滚的白毛妖狼诧异道:“瑙白金?”

    这只妖狼正是南宫驷的坐骑,因为瞳赤若玛瑙,毛白如飘雪,爪尖一抹金,故而得名瑙白金。

    既然瑙白金在这里,南宫驷肯定也已大驾光临。叶忘昔抬手摸了摸瑙白金凑过来的白绒绒大脑门,四下环顾。

    沙——

    竹帘被一只手撩开,衣袖鲜红,沿口还缠着金丝包边。

    半张透着不耐的脸庞露出来,南宫驷双手抱臂,闲闲靠在雅间里,掌里还拎着一壶烧酒,他看了叶忘昔两眼,嗤道:“有趣儿,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你。你跟我跟得这么紧,若是惹得别人说起咱俩的闲话,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

    作者有话要说:  狼崽子:给你五百,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五!你到底走不走!

    狗崽子:上辈子这个天下都是本座的,你这个早死鬼可以闭嘴了!

    狼崽子:你敢咒我!*&#!&*嗷呜呜呜!!!!

    狗崽子:汪汪呜嗷嗷嗷!!

    老板娘:歪?野生动物防疫站吗?我店里有两只疯狗吵架,对,一只是哈士奇,另外一只是阿拉斯加……对对对,那只阿拉斯加还随身带着一只叫瑙白金的萨摩耶……对,看上去三只都没有打过疫苗,很危险呐……

    大白猫:谢谢“千叶”“散修”,“长歌”,“酒酒”,“五三”,“壹贰叁肆”灌溉营养液~

    二狗子:谢谢“肉爷粉丝汤”“酒酒”投掷地雷~

    日常感谢追文的大兄弟,大家冬至快乐记得吃饺子哟~

    第86章 本座前妻不是省油的灯

    “……”叶忘昔被他说的明显一堵,但竟不动怒,隐忍片刻道,“你误会了。我并非想要跟着你,而是受尊主之命,来轩辕阁买一样东西回去。”

    墨燃和楚晚宁听到此处,互相看了一眼。

    ——神武。

    南宫驷晃着手中的红泥酒壶,面色更阴沉:“父亲要买东西,麻烦你做什么?难道我没手没脚,不会替他做吗?”

    “……阿驷,我不是这个意思。”

    “谁让你这么叫我了?”南宫驷眉宇压得极低,目光如电,“叶公子,你不要以为父亲他瞎了眼亲近你,你就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你难道自己就不恶心吗?”

    “我如此称呼你,是尊主的意思。你若反感,自行与他说就是了。”叶忘昔沉默几许,说道,“冲我发怒又有什么用。”

    “你别拿父亲来压我!”

    南宫驷吸了口气,稍稍捺下自己的怒火,黑瞳两点亮色极寒,恰似银月高悬,狼烟弥漫。

    “叶公子。”他似乎特别拖长了这三个字,“父亲让你叫我阿驷,恐是他对你在派中的地位会错了意,但你自己心里要有点自知之明。别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了染坊,要知道,纵使你染的一身大红大紫,出身在这儿,你也无法与我比肩。”

    叶忘昔君子如风的脸庞上,似乎闪过一丝黯淡,他篾子般浓密的睫毛垂了下来,静静道:“少主说的是,但叶某……也从未想过要与少主比肩。”

    称谓上的切换让南宫驷稍微舒服了一些,他抬手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辛辣的烧酒,却是海量不醉,又盯着叶忘昔看了一会儿,从鼻子里嗤了声,摆摆手:“量你也是不敢的,你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哪里能当……”

    他忽然意识到这里人多口杂,自己差点说了不该说的话,倏地抿住嘴唇,不再言语了。

    “……”

    反观叶忘昔,纵是受了这般辱没糟践,他依旧垂着眼帘,没人能看到他眼里究竟是愤怒还是屈辱,他只给了众人一张平和温柔的脸庞,三分英气,七分内敛。

    气氛一时尴尬到极处。

    南宫驷别扭地左右看了一会儿,视线落到了叶忘昔身后的女人身上,似乎为了掩饰方才差点造成的失误,他咳了一声,下巴冲那女人扬了扬,问叶忘昔道:“你救的?”

    “嗯。”

    “她原是哪里人?来路不明的别乱救。”

    “没事,是轩辕阁拍来的。”

    南宫驷对轩辕阁的竞买并不在乎,也没费神去打听,但他一听说宋秋桐竟然是拍来的,不由吃了一惊。原本懒散敷衍的眼神忽然锐利起来,盯住了宋秋桐的脸,半晌道:“这东西是奴骨,还是蝶骨美人席?”

    修真大陆只有两种人可以被公然贩卖,除了蝶骨美人席之外,还一种就是奴骨。

    奴骨是人族与妖诞下的子嗣,由于人们畏惧此类异族的妖性,一旦觉察,就会毁掉他们的真元,并在他们的琵琶骨打上奴隶咒印,让他们沦为仆从。

    不过奴骨的售价都不高,也没什么稀奇的,一般就是给大门派端茶倒水,或是被富商巨擘买回家玩弄。既然是轩辕阁卖出来的,应该不会是这种品级的东西。

    果不其然,叶忘昔说:“是蝶骨美人席。”

    南宫驷变得饶有兴致起来,绕过叶忘昔,走到宋秋桐面前,看货品似的绕着她看了一圈儿,尔后皱了皱眉头道:“这东西怎么腿是瘸的?残品?”

    “……她被捉到的时候受伤了,涂了药,还没好透。”叶忘昔顿了顿,“所以我们也走不远,想在这里住一晚。”

    南宫驷不置可否,眯起眼睛,忽然凑到宋秋桐颈边猛地一嗅,动作很像是野性未驯的狼。宋秋桐被他这个登徒子般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在原处攥着衣襟,摇摇欲坠。

    “和普通人闻起来,也没什么不同嘛。”他揉了揉鼻子,打了个喷嚏,“还有股脂粉香……”

    摆了摆手,南宫驷随口问道:“多少钱?”

    “五千万。”

    “银?”

    “金。”

    南宫驷蓦地睁大眼睛:“叶忘昔你疯子?五千万金你知不知道够淬炼多少顶级磨石了?他妈给我买个女人回来?你当我儒风门的钱不是钱?”

    “我没有花门派的钱两。”叶忘昔停顿片刻,接着道,“也不是给你买的。”

    “你——!”刚降下的火气又蹭得上来了,南宫驷面目豹变,“你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