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仪却抢先道,“阿齐,还不赶紧去后面把徐太医和刘医女请来!”
程叔和粉衣少女都是一怔,啥?太医?还、还有医女?
话说,谁家出行还会携带太医和医女?
怔愣过后,粉衣少女眼底闪过一抹懊恼:她什么都算到了,偏偏漏算了这一点……
第114章 聪明人和二傻子
寻常人家当然不会有太医和医女随行。
但王家是寻常人家吗?
不是!
别忘了,王家还有个超一品懿德夫人,圣人最倚重的乳母赵氏哩。
五年前王家阖家返乡。
圣人担心路途劳顿,赵氏的身子受不住,便特意从太医院选了一个太医、两个医女随行,以便随时照顾赵氏。
正巧这位太医也是梁州人,这趟差事,既是公差,也全了他的私愿,他十分乐意,对赵氏和王家人也十分尽心。
也多亏了这位太医,唐宓那次重病才能有惊无险的度过。
两年前赵氏要去“礼佛”,按理,徐太医和两位医女都应该跟着她。
但赵氏不耐烦身边跟这么多人,便只带了一个医女,太医和另一医女依然留在王家。
这次唐元贞返京,赵氏也要归来,所以徐太医和医女们也该回京复命了,就跟王家一起上了路。
有太医和医女在,王家上下都觉得分外有底气。
尤其是遇到今天这样的场景——
好,你说你受伤了?
没问题,不管是不是咱们的错,咱们本着人文主义关怀的原则,直接出动太医给你诊治!
够意思了吧!
很够意思,但明显不是粉衣少女所期盼的。
她赶忙说道:“不必劳烦太医了,我、我的伤并不严重!”
说着,她就要起来。
许是坐得时间有点儿久,她的脚麻了,猛的一起来,竟又跌回地上。
“哎呀~”
这回是货真价实的呻吟。
程叔见状,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一个箭步冲上去将粉衣少女扶住。
粉衣少女看着柔弱,身材却很不错,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胳膊、腿儿什么的更是软软的,仿佛没有骨头一般。
程叔的手扶着少女的胳膊,他的胸膛包裹着少女纤细的腰身,他感觉自己抱住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团棉花。
没错,还是带着醉人香气的棉花。
从未跟异性有如此亲密接触的程叔顿时涨红了脸,结巴着问:“小、小娘子,你、你没事吧?”
粉衣少女眼底闪过一抹懊恼,但抬起巴掌小脸时,又是那副惹人怜爱的可人儿模样,“多谢郎君,我没事!”
说着,她挣扎着离开程叔的怀抱。
怀里空了,馨香柔软的感觉也没有了,程叔颇有些怅然。
就在这时,徐太医和医女已经提着药箱走了过来。
“出什么事了?谁受了伤?”徐太医四五十的模样,头上戴着短脚蹼头,身上穿着家常的圆领襕袍,脚上乌皮靴,人略胖,一说话就笑,看着十分和蔼可亲。
“徐太医,您快来给这位小娘子瞧瞧吧,她似是伤了腿。”王令齐三步并两步的跑到徐太医跟前,抓住徐太医的胳膊就往前拽。
“哎哟,齐小子,你给我慢点儿,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可经不起你折腾。”
徐太医在王家住了五年,跟几个小辈儿十分熟悉。
尤其是性子跳脱的王令齐,三不五时的跑去找徐太医要金疮药,两人的关系更近几分。
“老爷子,您就快些吧。”
王令齐只想快点儿解决完这件事,也就没像平时那般跟徐太医胡侃。
“哎哎哎,慢点儿慢点儿!”徐太医嘴里念叨着,脚下却不慢,很快就到了近前。
“是这位小娘子受了伤?”
徐太医习惯性的先看了看病患的面色,然后蹲下/身子,又将目光看向伤处。
唔,出了血,确实受伤了。
不过,最好还是要露出伤口,以便他能准确的判断伤情。
徐太医将他的要求说了出来,粉衣少女还没说什么,程叔先开口了,“这样不妥吧。男女有别——”
“屁的男女有别,在医生眼中,只有病患,哪里有什么男女之分?”
王令齐看不惯程叔假正经的模样,当场喷了回来。
徐太医满意的看了王令齐一眼,“孺子可教!”
王令仪却道,“这位小娘子到底是个女子,且伤的又是腿,确实不好让个男子诊治。这也无妨,我们还有医女。”
说着,王令仪冲着医女点了点头,“有劳医女了!”
医女微微一笑,她最擅长的是妇科,但一些简单的骨科、外伤,也难不倒她。
“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王令齐扶起徐太医,没好气的冲着程叔嚷道:“哼,瞧你这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小娘子是你什么人呢。哎,我刚才都气糊涂了,都忘了问,你是什么人?”
“你少血口喷人,我与这位小娘子素不相识,我、我是跟同窗一起来城郊踏青,碰巧遇到罢了。”
程叔仿佛被王令齐说中了心事,有点儿恼羞成怒。
平日里,他很少炫耀自己的家世,但不知为何,此情此景,他脱口道出自己的出身:“我是谁?我乃清远侯第三子,程叔!”
说着,他还不由自主的瞥向那粉衣少女。
令他失望的是,粉衣少女一直低着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一般。
其实程叔没有看到,在少女低垂着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异彩。
清远侯?
这个二傻子竟是个侯门子弟?
看来自己这趟是来对了,京城里果然处处都是贵人哪!
医女轻轻按着少女的腿,一点一点的确认,“是这里疼吗?这里?还是这里?”
少女心中已经有了主意,每每听到医女询问,她都摇头。
最后,医女的手已经按到了她的膝盖。
直到这时,少女才轻呼一声,“疼!”
医女掀起她的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