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胡使,我曾在战场上跟他交过手,说是仇敌也不夸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鸿胪寺卿就是考虑到这一点,才特意放了李寿的大假,让他骑马打猎打马球都好,就是别去找胡使的麻烦……
第141章 难题
其实,李寿很想说:老大,您想得太多了。
战场上,两人生死搏战,并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国仇。
如果对方恪守战场法则,不做泯灭人伦的事,那么等下了战场,两人之间也就没什么仇怨了。
甚至于,李寿对那位胡使还颇为欣赏。
“……他原是部落里最低贱的牧民,是那种上了战场要被驱赶到最前面的炮灰,”
李寿一边领着唐宓往朱雀大街上走,一边介绍道:“结果他却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的往上爬,最终成为了可汗的心腹。”
唐宓听到这里,不禁插了一句,“二九兄,你似乎很欣赏他?”
李寿笑着说,“谈不上欣赏,就是觉得这人有些意思。你知道吗,他还很有远见的跟着被俘虏的汉人学说汉话、学写汉字。”
唐宓挑眉,“哟,这人还真有点意思。”居然知道学习先进文化知识。
“胡人可汗很器重他,还给他赐姓‘阿史那’。”李寿继续说道。
阿史那,是那个部族的贵族,一介低贱牧民,能被赐姓阿史那,足见可汗对他的看重。
唐宓问道:“那他叫什么?”
“单名一个‘鹰’。”
“阿史那鹰,唔,看来这次的胡使颇有些看头啊。”唐宓来了兴致,跟李寿一起往人群里挤。
朱雀大街两旁都是看热闹的百姓,人挨人的很是拥挤。
李寿护着唐宓,慢慢的往前凑。
朱雀大街的另一头,一长队人马正缓缓而来。
领头的便是胡使阿史那鹰,约莫三十岁的年纪,浓眉、深眼窝、高鼻梁,留着胡须,头上戴着极具民族特色的帽子。
腰间挂着弯刀,脚下蹬着翘头乌皮靴,高坐在马背上,显得十分干练。
他身后跟着四五十个彪悍的骑士,个个身着甲胄,腰挂宝刀,且浑身撒发着骇人的气势,一看便是久经阵仗的兵卒。
骑士后面则是一辆辆的马车,车厢里满是进贡的物品。
“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无非就是各种皮子、药材。”李寿凑到唐宓的耳边,轻声低语。
温热的气息熏得小巧白嫩的耳朵都红了,唐宓的心里也怪怪的。
不过,唐宓还是没多想,继续垫着脚尖看热闹。
马车后面,还有几十匹战马,以及纯白的牛羊等牲口。
“二九兄,这马看着不错啊。”
唐宓也骑马,对于马匹的好坏,她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李寿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点头,“确实不错,正宗的大宛马。”
他心里泛起了嘀咕,胡人这次是下了血本啊,居然连这么好的马都送了来。
只是不知,他们求的又是什么?
约莫不会只是“议和”。
鸿胪寺的官员迎了上来,跟阿史那鹰一通寒暄,便将他们安置到了四夷馆。
接下来,便是协商胡使觐见皇帝的事宜。
鸿胪寺的意思很明白,既然来到了大梁,那就要按照大梁的礼节行事。
比如,胡使进宫不得佩戴武器,见了圣人要行跪拜大礼。
而阿史那鹰的意思也很清楚,他是胡人的使臣,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恪守胡人的礼节。
比如,武器是胡人最亲密的战友,除非死,决不能解下佩刀。至于跪拜,他们胡人没这个规矩,他阿史那鹰见了可汗,也只是躬身弯腰而已。
两方不断的磋商,火药味儿越来越浓。
阿史那鹰放话:“我们草原上还有三万精兵,可汗刀锋所指,我部落的精壮便会英勇向前。”
李寿“销假”回鸿胪寺当差,跟在鸿胪寺少卿身边,听到阿史那鹰的话,不禁嗤笑道:“是啊,贵部确实还有精兵,只不过已经自觉的退后了三百里。”
都快被蒋忠大将军打到老巢去了,居然还敢在京城大放厥词。
真当蒋大将军的马槊是摆设啊。
阿史那鹰噎了一下,他已经认出了李寿,也知道了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话的年轻男子是大梁皇帝的亲外甥,身份十分尊贵。
但他是胡使,来到大梁,便代表着整个部族的脸面。
打嘴仗,决不能认怂。
“退让三百里,正是我部大可汗对大梁彰显的诚意。若非如此,早在几年前,我部便会将那几万梁军赶尽杀绝了。”
阿史那鹰所说的“几年前”,便是那次西北援军事件。
那次战役,绝对是大梁对胡作战的最大耻辱。
而对于胡人来说,则是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是羞辱梁军的最佳话题,哪怕过去了十多年,他们也会时不时的拎出来说一说。
果然,听到这话,鸿胪寺的官员们气得眼睛都红了。
好半晌,鸿胪寺少卿才咬牙切齿的说道:“还真是多谢贵部可汗当年的手下留情了。不过,我们蒋大将军也不是吃素的,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的几万大军更是随时等候征战。”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们特娘的不就赢了一场吗,至于到现在还津津乐道?
“蒋大将军确实神勇,然我部大可汗亦是草原英主……”
阿史那鹰心里是畏惧蒋忠的,但嘴上却丝毫不让。
鸿胪寺和胡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唇枪舌战。
经过小半个月的较量,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即胡使觐见的时候不得佩戴腰刀,但也不必行跪拜大礼,行胡礼即可。
唐宓听完李寿的转述,不禁睁大了眼睛,“那个阿史那鹰,果然不是省油的灯啊。”
明明是战败的一方,却还能硬着脖子来跟鸿胪寺打嘴仗,最后还弄了个不输不赢。
其实,平局对于阿史那鹰而言,就已经是胜利了。
李寿有些憋屈。
没办法,鸿胪寺也是没办法。
京畿刚刚发生了地震,朝廷的重心在赈灾上。
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