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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给指路钱?”

    不待阿笙回答,传志一拍脑门,道声正是,从兜里摸出钱袋来——他先前那个连带里头碎银,都给李小娃顺手牵羊拿得干净,只得换了个新的,将那两黄金兑了银钱,不等他取出钱,那姑娘又道:“我不要钱,你怀里那条帕子可以给我吗?”

    传志这才见怀中手帕露了一角,扯将出来,正是清宁送的那条,通体素白,润泽柔顺,他虽不识货,也知是上等料子。小姑娘看清帕子模样,双眸一亮,很快又黯淡下来,撇撇嘴道:“竟是这样好的东西,那我不要啦,不值这么多钱。不过小哥哥……”她眼珠一转,又笑道:“能给我摸一摸吗?”

    传志想她是个乡野女孩,不曾有过这样好的手帕,便递给她道:“送你了。”

    小姑娘愣住,连连摆手:“要不得要不得,我只摸摸就够了。”目光却始终停在上头,片刻不肯移开。

    传志温柔一笑,拉过她手,将帕子搁她掌心,道:“不妨事,你喜欢便拿去好了。”

    小姑娘舔舔嘴唇,手指自帕子上缓缓摩过,又捧起凑至鼻尖,小心翼翼嗅了嗅,仰脸看他:“真的送我吗?你再不要回去,我可真的收起来了。”

    传志给她清澈眼神逗乐,忍不住揉揉她头发到:“送你的便是你的,好好收着罢。”

    小姑娘一吐舌头,喜上眉梢,忙将帕子收好,向两人道声多谢,一溜烟跑开了。传志望着她远去,喃喃道:“她到处乱跑,也不知有没有危险?”

    阿笙凉凉道:“只怕她见过的世面比你还多,小丫头机灵得很,不用担心。”说着便去牵马,传志赶忙跟上搭把手,问道:“你怎知道?”

    阿笙瞥他一眼,嘴角勾起,淡淡道:“若是同你一样是个从未出过山的‘大家闺秀’,哪敢同两个路人搭话,还伸手要银钱?只怕躲还来不及。那套说辞显是讲得惯了,此处虽然僻静,倒也不是荒郊野岭,平日里总有些南来北往的,她只怕见得比你多。”

    传志点头,也不在意他嘲弄,又道:“我看她瘦得很,为何不要银钱呢,手帕又不能买吃的。”

    阿笙叹气:“你当真不懂?”

    传志笑道:“难不成她要换些吃的?那也不如银钱好用。”

    “姑娘家爱美,你哪里懂得。”阿笙又想到那袅袅婷婷含情脉脉的宁姑娘,一脸无奈,“都道是痴情女子负心汉,你倒好,枉负了人家一腔柔情蜜意不说,竟是全无知觉便做了没良心的混蛋,若给清宁姑娘知道,不知要赔她多少眼泪。”他语带调笑,说到最后却是一愣,不知想到何处,默默噤了声。

    传志奇道:“怎么又说到清宁姑娘了?我赔她眼泪做什么,至多是条手帕了。不过若是知道我将帕子赠给这小妹子,她想来也不会生气,不要我赔的。”

    阿笙摇头不语,想不通为何清宁会看上这榆木疙瘩,转念又想:我又是为何?侧眼一瞧,此人浓眉大眼,生得端正,确有几分姿色;轻功卓绝,内功稳扎,刀法也算了得,难不成是喜他相貌武功?思及此处,忍不住噗嗤一笑。传志见状便问为何,阿笙迎上他探寻目光,愈觉这人呆头呆脑,不禁紧抿嘴唇强忍笑意,生生给双颊上憋出两只浅浅酒窝。传志一时摸不着头脑,怔怔看着他,半晌方道:“你近来笑得多了。”

    阿笙神色一敛:“我怎不觉得?”唇角笑意却未来得及收回,连着话音尾也翘了起来。传志笑道:“我知道的,你高兴或是不高兴,我一眼便瞧出来了。你刚才在想什么,竟笑出声来?”

    阿笙淡淡道:“你既能一眼瞧出来,又何必问我。”

    “这,这哪里瞧得出……”传志哭笑不得,再端详他面容,揣测道,“你在想适才赛马的事?你早知我要输,却不说破。不肯让马儿使全力跑,等我这边不行了你才发力,我给你耍得团团转,还一心想着要赢,你想到这里便偷笑起来,是不是?”说罢,他也觉得这说法颇有道理,定是猜准了,一脸期待地望着阿笙,只等他应一声“是”。

    阿笙避开他目光,暗自好笑,嘴上道:“正是,亏你还是习武之人,不知道与人对招,最忌讳傻乎乎地全力以赴。对手有几分力,你便出几分,方能长久。若是旗鼓相当,你可留几分余地,能支撑片刻;若是相差天上地下,也不必耗费体力。我这小黑马同你的比,便是后者,杀鸡焉用宰牛刀。”

    传志回想片刻,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想瞧出人家实力,岂是容易的事?总不能每次打斗之前,都将此人武功招式、家学门派探听一番再行动手。”

    阿笙轻哼道:“这有何难?”说罢站定,向前方信手一指:“十招之内,你便能制住那三人。”

    传志望去,正瞧见小姑娘说的那棵大杨树,杨树下确有一间挂了酒招的草屋,屋前一片空地上摆了四张长桌,都坐着客人。离他们最近的那桌坐了三名白衣青年,腰间都挂有长剑,若非一胖一瘦,一个不胖不瘦,一眼看去还难以分辨装束相同的三人。他们除了低声交谈,并无其它动作。传志问:“你怎知道?”

    阿笙双眸一眯,也不做声,朝树下走去。卖酒的是个身材佝偻的老太,大老远便笑着上前迎接:“两位小哥哥,在这儿好好歇歇脚吧。上好的白干,喝上一壶?”阿笙下巴微抬,目光在院中略微一扫,老太探着脖子循他视线瞅了一圈,忙赔笑道:“店子太小,小哥哥莫嫌弃,这边有位爷是一个人,咱们坐一起可好?”说着指向里头那桌。桌边坐了个高壮汉子,一身猎户般的皮毛装束,腰上两侧各有一柄银月弯刀,正在喝酒。他也不用杯盏,十斤重的大酒壶,一手扣壶身,一手抓壶底,径直仰头向口中灌,只见他颈上核桃大的喉结上下滚动几次,一口气便喝了半壶,方才使袖子一抹嘴:“只要是能喝酒的兄弟,坐下痛饮一番有何不可!”

    老太躬身道谢,面露为难:“那还请大爷把这桌子收一收,两位小哥哥也都带着行李。”原来一张五尺长的木桌,他面前放着酒壶,右手边是一大一小两副角弓、一只装满的箭壶,将桌面占得满满当当。汉子哈哈一笑正要收拾,阿笙道句不必,便同传志坐下,将手中竹杖拍在桌面,正压在弓箭上。汉子也不着恼,抬眼把两人审视片刻,笑道:“两位少侠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为人倒是爽利!老罗能与你俩同桌,当真好运气,来来快喝上一壶,阿婆你快给小公子上酒!”

    老太身体佝偻瘦小,一双小脚走起路来颠颠簸簸战战兢兢,竟很有气力,当即抱了酒壶送上来。汉子见桌上放不下,二话不说抓过先前那半壶一饮而尽,喝罢信手一扔,空壶给他飞掷出去,稳稳当当落在草庐门口,另一桌上劲装打扮的客人当即拍手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