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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八章 男装丽人
    ——

    “你……”

    老牧师只发出了这一个声音,便再也说不出什么。最

    周围的一切似乎混乱,但又安静,唯有面前的景色在翻滚,恍惚之间他看见了左右,看见了身后,看见身旁的两个圣武士被两个从虚空中走出的人影搭住,他们手中的利刃只一挥就将那头颅连着头盔一起割下,然后他就看见了一袭朴素的牧师袍,看起来很陈旧但很柔软,穿在身上可能会很舒服,而点点神术的光晕,正在那袍子身周散落,看上去绚烂却又冷漠。

    然后他就看见那袍子的领口,喷出老高的血浆,也认出了那一头栽倒,曾经陪伴了自己六十二年的老迈躯体。

    自己已经死了。

    他很就明白了这一点。

    这让他心中充满了悲痛,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终结了,但是这悲痛仅仅只持续了一瞬间便消失了,被多大的喜悦取代,因为他并不害怕死亡,他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滞留了足够的时间,经历了一个人所有的喜悦和悲痛,死亡不过是个迟早会来到的体验,是一个解脱,如今的他是在一场与邪恶的战斗中献出了生命的,虔诚的信仰足以让他去到神祇的身边,在神国成为不朽的存在,那是远超出任何奖励的荣耀。

    而且,他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告知伟大的晨曦之主,这个可恶的敌人,拥有着可怕的力量,但加恐怖的是他的目的,他竟然在谋求摧毁晨曦在主物质位面的信仰资源,这背后一定有一个巨大的阴谋,但只要自己知道这件事,那么他的阴谋就必然不能得逞!

    死亡之后,或者是因为超脱了的窠臼,思路似乎变得加迅捷起来。老牧师感觉自己开始轻飘,灵魂化作了一团常人法见到的光晕,被一股大力吸住,向着天空飘了过去。

    十几个圣武士的死亡,没有惊动这座城市里的任何人,他们大部分都躲在自己的家中,诅咒着刚刚发生的骚乱。诅咒着那爆炸和震动吓醒了他们的孩子,诅咒着这雾蒙蒙的雨水,诅咒那些图米尼斯人,然后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发愁,对于他们来说,一切的一切都只能顺其自然。法改变。

    就像他们法看见,自己的头顶上,十几道曾经是高贵的圣武士大人的灵魂光晕,飘飘荡荡,一路向西。

    这原本应该穿过位面壁障,一路奔向上层界,奔向自然之殿的灵魂们。却不知为何并没有离开这个位面,仅仅飘飞了一会儿,他们就落进了卡米诺城的西边,最高的一栋建筑物里面。

    卡米诺的城西,是那些贵族们所谓的‘下等人’‘乡巴佬’聚居的街区,建筑物自然都是些简陋的东西,木板,麻布。石块堆垒成的窝棚连成一片,间或有一些较为高大的,那些都是已经拥有了百年以上历史的残垣断壁,俯望下去,就像是盖在城区一角的一块腐朽布匹,又被搭上了数的补丁。

    而就在这些随意混搭的建筑群里,却又有一座三层楼的高楼。而较为稀奇的是,这建筑还是一栋叫‘价的卵’的旅馆。而为奇怪的,就是旅馆的最高的第三层,却又是一座酒馆。

    旅馆其实不大。第一第二的每层也只有十来个隔间,都是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小空间,所以层层向上缩减的的第三层就加狭小了,只是这旅馆的主人,却偏偏看中了这里的通风,视野也不错,还能够看到城内繁华的几条大街。所以尽管只能塞进十几张圆桌,肯定影响客人的数量,他也照样这么干了。

    当然,或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里从成立之初,就成了帝国几个较大的盗贼工会在西疆的一个消息发布点,因此买卖消息、发布黑道中的任务成了这儿地主要功能,而卖酒不过是附加的选择罢了。

    大部分行走在城市间的佣兵经过卡米诺,都会来这里碰碰运气,而那些在本地讨生活的游荡者,金手指,或者杀手们是将这里当成了巢穴。尤其在最近图米尼斯占据了这座城市之后,这里也成了冒险者们唯一能够带着武器合法进入的酒馆,所以在整个城市的同行业中,是唯一运转还算正常,甚至是生意兴隆的地方。

    那些灵魂的光球飘进口,聚拢在一根竖起的手指旁边。

    这手的主人,身上穿着一身吟游诗人喜欢的短袍,只是边角上却绣着金线,华丽非常,又恰到好处的衬托出他高挑纤细的身材,他用一个懒洋洋的姿势,靠在椅子上,两条长腿就搭在桌边,而引人瞩目的是,他的一张脸上皮肤之白皙柔嫩,简直比女人的还胜了三分,一双桃花眸子美丽清澈,竟然是淡淡的红色,顾盼之间,神情万千魅态惊人。若不是胸前平平,肩膀稍宽,那就是个穿了男装的绝世美人。

    不过有点奇怪的是,此刻酒馆里面的十二张桌子,已经大部分坐满了客人,甚至还多挤了几个,但唯有靠着口的这一张桌子上,只有他一个人而已,仿佛那桌子的周围,有一道形的界限,让所有人法靠近,只能远远的看。

    其实别说是常到这家酒馆泡的亡命徒中,着实有不少喜好男色的家伙,就算是是些比较正常的男人,盯着那个人的时候也难免有点想入非非——不少人猜测他可能是‘她’,不过是用了拿布条把胸部裹紧这种老把戏而已。

    只是这里既然是佣兵和黑道盘踞的地方,自然有自己的规矩,而‘价之卵’的规矩就是,这里是个中立场所,不管是买醉还是买色,都不禁止,唯有所有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有暴力的手段,一概不许有。

    若是平常,这种规矩在佣兵面前那就是个屁。可这里又不一样——酒馆的名字之所以名字如此奇怪,就是因为它的老板本来是个冒险者,在一次冒险中,幸运的捡到了一颗蛇龙卵,于是洗手不干。买下了这间酒馆经营——这经历听起来幸运,但实际上依靠的可也不全是运气,要知道蛇龙这种怪物生长在大型沼泽的深处,整个帝国境内那样的大型沼泽也不过十余处,论哪一处都是冒险者的坟墓,能够在那种死亡之地行走个来回的强者,他定下的规矩。也就很有威慑力。

    因此这帮亡命徒也只好强制忍耐,在那张桌子附近围了一圈,目光直勾勾的盯着那个男装丽人看——要是目光能够形成实质,恐怕那个吟游诗人身上那件短袍早就被扯得稀烂了。

    不过这个人本人,似乎毫成为了焦点的自觉,从进入了酒馆开始。他就扔下一枚金币点了一瓶朗姆酒,坐在一个靠近口的位置上开始自斟自饮,似乎颇为悠闲。

    朗姆这种酒算是烈酒中的一种,因为用甘蔗酿造,所以味道奇特,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后劲儿也不小,通常都是那些海员们的挚爱,但即使是最粗壮的男人们,喝上一瓶就算不醉倒,也要醺醺然了,可是这个媚态十足的男人却喝得很急——他倒酒的速度看似不紧不慢,但仅仅两个沙漏的刻度,就将一瓶朗姆给喝得见了底!

    只是她的目光在外流转。脸上笑意越发魅惑,却连一分醉意都没有,让那些等着他喝醉离开好下手的家伙们不由大失所望!

    此刻,当他轻轻招手,一团团流光从外接二连三的飞了进来的时候,倒是没有多少人关注,他们看着那绚烂的青光绕着他的指尖周遭飞转不休时只是低声喝彩。以为是吟游诗人们经常耍弄出来换酒钱的小手段,甚至有几个人从钱袋里掏出来银币来扔过去,只是那个男装丽人却只是向他们微微一笑,并没有接那些钱。而是收回视线,盯着自己指尖旋转的光晕,低声自语。

    “因为破坏教会的效率太慢,所以就想要让兰森德尔亲自临凡?这小家伙虽然有趣,但未免也太性急了些……”

    “唉唉,人类毕竟考虑的并不周全啊,或者,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真是可怜……可惜,兰森德尔可不是海姆之类的穷鬼,在上层界,他的势力可是大得很呢,要是得知了这小东西的位置,还说不定会派下来多少讨厌的探子来。”

    “确实除了炽天神侍,没有什么生物真的嫩对于你造成影响,可你一个凡人就算再强,难道还能把自然之殿属下的天界生物大军都给杀尽了么?而且,就算兰森德尔那个疯子肯降下化身来,你以为你能对付得了?不错,他是会因为位面的影响而损耗力量,但他可不是齐雅温纱丽那样的半神,以你如今的力量,可是完全不可能是他的对手的。”

    自语之后,他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口袋,从里面稀里哗啦的倒出了一小堆儿石头。

    那是一种打磨精致的三棱锥型晶体,闪烁着紫色光辉的外表,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不过吟游诗人依旧不管他们,只是指尖轻点,团聚在空中的青色光球就一道道的飞进了每一块宝石里面,刹那之间,整个酒馆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怪异的低吟,像是哭泣或者痛苦呻吟的嘤嘤声,但在所有人想要留神倾听的时候,它已经混进了嘈杂中,消散不见。

    酒客之中,又是一阵骚动。

    倒不是因为那怪异的声音,而是在这里的人不乏老牌的游荡者和强盗,他们自然看得出那些都是上好的紫水晶,即使比不上宝石,但打磨精细,拿去兑换了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偏偏这个时候,那个男装丽人已经站起身,从口一跃,便出了酒馆。

    于是这帮酒客顿时一窝蜂地便跟了出去。

    “怎么,各位跟着我走了这么远,有何贵干?”

    有点出乎意料的,跳出了酒馆的吟游诗人,似乎并不打算逃走——穿过一条小巷,他施施然地转过身体,目光在身后追上来那些人身上兜转,开口轻笑。

    “把你身上那些水晶交出来给大家分分,然后陪着我们玩几天,以后大爷们就负责罩着你了!”那充溢磁性的男性声音,让一部分追踪者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但为首一个一个大汉却得意非常。晃了晃手里的战槌,他狞笑道:“识相点就乖乖听话,不然的话,大爷我的战槌可是早就饥渴难耐了!”

    “紫水晶?哦,你说这些空白的棱柱?”男装丽人似乎小吃一惊,但脸上的表情却似乎甜,让所有人心神激荡。他伸手从怀中又掏出了一把那种打磨的紫色晶体:“哎呀呀,其实你们看走眼了,这东西不怎么值钱。一个也就是五六个铜币的样子。”

    “不要紧,小美人儿你多陪我们几天就行了!”大汉身后,一个面容阴郁的小个子淫笑起来,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角:“只要你肯努力一点儿。那点钱还是可以赚得回来的!”

    “陪你们几天?嗯,没有问题,我正好打算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呢,而且,你怎么知道我是想赚一点儿钱了?”丽人笑得甜,让这帮人眼中几乎喷出火焰。

    但人群后面,有几个人开始抽身后退。

    他们是这群家伙里比较聪明的。他们发现那个人的表现实在太过怪异,所以明智的选择了观望,见势不妙就要离开了。

    聪明人总是活的长些。

    所以,他们就这样看着,那些蠢蛋死了——实际上,可能根本没有人看清楚出了什么事情,只看见那些人向前涌过去,然后就在噼哩扑通的声音里。他们就一头栽进了雨后的泥地里,一动也不动了,即使是脑袋在那些混杂着粪便的污泥里闷住他们也没挣扎半分。

    死的就是如此干脆,而造成了他们死亡的那个人,似乎只是了手指。

    没错,他一只手托着那些紫色的晶体。另一支手上六指舞动,一道道的青色光晕就从那些人身上被抽离出来。在紫色的水晶里镀上一层流转的彩光。

    实际上,这里的几个聪明人显然还不够聪明,不明白不惹鬼神不招灾的道理。

    所以他们也仅仅只是比蠢蛋多活了一瞬——最后的一个家伙颓然栽倒,他的灵魂就飞到那个人的指尖。被他用六根手指轻轻一撮,便从光团变成了一小条苍白的,小小的活物,就像一只菜青虫,只是若仔细看,这虫子长了一张人类的面孔,与那个刚死的家伙一模一样!

    “主物质位面的灵魂,成色还真算是不错,可惜,人命短了些,经历不怎么有趣。”

    吟游诗人模样的‘人’,随手将那虫子塞进嘴巴,他微微眯起眼睛,露出一点儿享受的神色,轻轻开口道:“喔噢,小家伙,我可以帮了你不小的忙呢,所以,你还是努力一点,让我看到一出好戏才好,不然,这黑锅我可就白帮你背了……”

    语声落下的时候,他的身体,也就消失在一片空间的涟漪中。

    而他的身影刚刚离开,不远处的空间就一阵波动,一道明亮的光泽撕开空间,跨进这条巷子,流转之间,这光泽勾勒出一个纤细的身影,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或者少的女孩子,她微微一抖身后的光芒羽翼,金色的目光扫过那些尸体,小脸上顿时便满是愤怒之色,可是目光顾盼流转,在周遭却又看不见任何异样。

    女孩不由愤愤地跺了跺脚,一道金光铺散开来,让地面都为之轻轻震颤!

    “该死的恶魔,竟然胆敢如此行凶!”她咬牙切齿地自语道:“你最好向你们那些邪恶的主子们祈祷,别让我再碰上你,不然,不然……我海蒂?克劳馥,一定会最优先净化你的灵魂,花上一年的时间!”

    “啊,不,如果你这个恶魔的运气好,那个可恶的名叫爱德华的人类后面被抓到,那么可以往后拍一拍,哼!”

    小小的身影发出一个诅咒,继而消失不见。

    于是,在距离这里不大遥远的地方,某个人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城主大人,都处理妥了。”

    心灵术士揉着鼻子,听着一个属下的半精灵游荡者的回报,同时接过他手里装着那些圣武士的铠甲和装备的空间袋,微一点头。

    “卡洛斯,你喜欢攻城战,还是平地上的遭遇战?”目光转动了一下,他向那个沉思不语的属下问道。

    “战场?没有人喜欢战场,除非是疯子,城主大人。”曾经的勇士营骑士愣了愣,回应道:“如果要我在其中选择一种的话,我当然是选择遭遇战。”

    “如果敌人多呢?十五到二十倍的话?”

    “看同伴,十五到二十倍,我的同伴是金瑾花近卫骑士,而敌人是农兵的话,也不要紧。”卡洛斯回应道,但显然想知道,对方问这个问题的目的:“但如果是和您一起,大概百倍我也不在乎吧。”

    “好吧,那么,我们就去试试吧,如果可以的话,就弄一座城回来看看。”心灵术士抬起头,言语中的认真让那位老兵瞪大了双眼。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