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就算是连皇后都被她欺负到不行。∈♀别提被打入冷宫的吴皇后了,便是现在的王皇后,也一样被万贞儿欺负的。王皇后甚至不敢要万贵妃对自己执妃妾之礼,可见是被欺负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并且当了一辈子皇后,朱见深临幸的次数也只有区区几次。后世对于王皇后有一种说法,就是:还未绽放,便已凋零。可谓颇为传神。
但万贞儿却总是不能忘记她的先生,所谓如果没见过光,也许能习惯黑暗,大约莫过于此。若不曾遇见丁一,也许,朱见深如此的宠溺,能让她感觉到开怀,能让她感觉到幸福。但现在,这一切,终是不能教她满足。
丁一便是她的初恋,虽然只是单相思,她也明白那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但她忘不了,抹不去,才下眉头,犹在心头。用尽气力方才能教自己不去想他,却在梦里又再遇着他。她每天早上的跑步,不是真的因为害怕发胖而短命,这年头并不流行骨感美女。而是她跑着步,便能想着她的先生也在跑步,她知道他每天都会起来出操的,她便觉得,他就在身边。
这便能让她有短暂的快活,往往在早膳前后,万贵妃的脾气是最好的。侍候在她身边的宫人太监,若是有什么事求她,或是做错了什么事,往往会在这个时节来说。她往往总能给予许多的宽恕,因为,她怕教他看着自己的暴虐。而在他心中生出不好的印象来。
而到了中午,她的脾气就开始变差。因为她明悟到,他终是远在万里。无论自己做什么,他终也是看不着的!她便伤心起来,这种情绪,会在晚膳前后到达一个顶点,此时若有人触犯到她,那真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了。然后到了夜晚,她便成功地把自己沉溺在悲剧女主角的境地里。
万贞儿对柳依依、天然呆她们,有着深重的敌意,几乎从来不曾召她们入宫。
但对于丁君玥是极好的。不为什么,因为她是丁一的女儿,就算是义女;万贞儿对于丁一的亲生儿子见堃,自然也是极好的,不时会抱进宫里来玩耍。曾有太监有背地里说了一句:“小殿下倒是长得俊俏,只是夹杂种的痕迹太重了。”混血儿嘛,说是夹杂种,虽然是糙些,也不算错。而且是私底下的话。
让万贞儿听到了,直接杖死,谁求情都没用。那太监还是夏时的干儿子,朱见深开始还想劝说算了。结果万贞儿直接呛声:“今日敢嚼师弟的舌头,明日便敢说我的长短,后天是不是该说皇帝的是非了?”朱见深向来是宠着她的。听着有理,便也不再劝。甚至连夏时都几乎吃了挂落。
以至于司礼监太监牛玉有一回,自己的干儿子犯了错。直接去靖海郡王府里,求柳依依让见堃入宫去,结果小人儿入了宫,当真牛玉的干儿子只被骂了几句,这事就算揭过了。只要这小人儿在宫里,万贵妃便如变了个人也似的,一副慈爱的作派,与平时暴虐,全然判若两人。
“你送信去关外给丁总镇。”万贞儿放下那把左轮手枪,面上泛粉,召来贴身的太监吩咐。一封用密语写好的信,便交托到这太监手里。她与丁如玉的关系倒也不差,大致因为丁如玉还有个身份,是跟丁一从小长大的。
信里大意就是说,丁一打下的基业,却是不能就这么交付给朝廷那些败家子之类的话。
“先生总归是要回华夏来,总归是要回来的。”她望着窗外春来发枝的老树,痴痴地,如是自语着。
关外安西大都督府里,丁如玉收到这封信时,关外的情况是不太妙的。
跟随在丁如玉身边的海赛音,如今也是十几岁的少女了,巴达玛过世以后,也先又被拘在皇家军事学院里教授骑兵战术,她基本就是跟着丁如玉过日子,此时却是拱手说道:“五姐,我有话说!”
丁如玉没好气地说道:“什么五姐?海赛音,小心我撕了你这小妮子的嘴!”
“我娘早就把我许给了那颜,那颜在我才两岁时,就把我抢了,我要做那颜的妻子,自然叫你五姐了!”海赛音振振有辞地这么说道,一点也不怯丁如玉的。大约她是丁一的妻妾里——如果她真的也算是其中一员的话——除了过世的张玉之外,唯一一个不怯丁如玉的。
丁如玉以手加额,她很有点拿这少女没法子,不是没打过,丁如玉又不是丁一,哪有什么不打小孩的讲究?这年头,讲究棍棒底子出孝子呢。海赛音是打也打过,禁闭也关过,可这少女就是认了死理,处处以丁一妻妾自居,丁如玉也是拿她没有法子。
“此乃军中,不论私谊!”丁如玉无奈,也只能拿这一条来治她。
“是,禀总镇,那颜将埃及给莫蕾娜,不若将这关外之地赐与海赛音便是!”少女一副天经地义的口吻,“总不教便宜外人!总镇也是知晓的,这草原的男女,服的是那颜,若教关内那些官儿来,不二日,便反了他娘的!”
“你不要添乱,关外之地,又不是远在万里之外的草原,少爷怎么可能把草原给你?”
“不见得,总镇你送海赛音去西方,海赛音给那颜生孩子,生了孩子,指不定那颜就把草原送给我了!”少女很固执地坚持着,其实,丁一是不是把草原送给她?这真不是她所在意的事情。
丁如玉也是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哼,你就想着去少爷跟前露脸吧,你这骚蹄子,别以我不知道你那点鬼心思!给我省省吧,本侯爷去不了士麦那的话,你就老实呆在这里吧,不要做白日梦了!”
“那,那还是依着那颜的意思,辞了这职事吧!我等便可以一起去士麦那了!”
“不论辞与不辞,那些密谋起事的杀胚,总是要给他们一个教训的。”丁如玉紧紧了身上的鸡胸甲的甲带,冷然下令,“传我将令,第三师七旅,开拔,所经之地,凡有阻挡,杀无赦。”
无独有偶的是,此时万里之外,远在士麦那的陈三,也对着禁卫第一师第一旅的士兵下令:“向布鲁萨进军,所经之处,凡有阻挡者,杀无赦!”
跟随着他从华夏而来的骑兵里,有人就低声问道:“师座,那颜出发时,却不曾吩咐发兵啊,这布鲁萨看着颇是遥远,冒然出兵,到时那颜怪责下来,只怕便不美了!”
陈三不以为意地紧了紧腿上的枪袋,大笑道:“先生命我便宜行事,便是料着这节,能出兵便出兵,怕什么?若要守户之犬,何必要我陈三不远万里,奔驰前来?开拔!”
而从士麦那到马赛的航程也并不短,丁一不可能和奥斯曼人一样,从陆地上穿行而过,所以舰队在克里特岛做了补充之后,又接见了那些原来拜占庭的紫袍贵族之后,憩了两日,方才重新,驰向马赛。
曹吉祥显然对于丁一把自己带在身边,是有些顾虑的。
所以当丁一走上船甲板,看着那海鸟飞翔之时,曹吉祥便向丁一晋言:“陛下,三少爷独守士麦那,仅调了禁卫第一师第一旅回去驻守,只恐力量太过单薄。是否教杜师兄再派两个团回士麦那去?毕竟是行在啊!”
临时的首都,曹吉祥认为防守的力量,只有一个旅的兵力,太单薄了。
因为谁也不知道,穆罕默德二世会不会在这个时候,玩什么猫腻出来。何况在此之前,陈三就挥兵打下了以弗所、米利都两地。虽然对于整个奥斯曼帝国来说,两地之失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也是损了穆罕默德二世的面子。
“嗯,单以一旅之兵,防守士麦那,如果奥斯曼纠结数十万大军前来,的确不好应付的。”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曹吉祥所说不是没有道理,“重炮也不可能无休止的火力支援,奥斯曼人打久了,总会发现这个问题的。”
如果没有重炮的支援,那么只要奥斯曼人在一定时间里投入的兵力,达到一定的程度,并不是不可能突破火力封锁的。毕竟只是手摇式的机枪,射速还是很慢的,并且卡弹率也是颇高的。
但没有等曹吉祥再行开口,丁一就挥手止住他的话头:“所以我留下陈三,而没有留下你这老货,便是这般的考虑。陈三就不是会守城的家伙,我想,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应该这个时候,他已经向布鲁萨进发了。”
他安排陈三守士麦那,早就料到会是如此的局面。不论是陈三还是随陈三而来的都音部落,哪一个是守城的角色?奔驰而出,用长刀,用骑步枪,去让所有敢于质疑丁一权威的人,归于死寂,才是他们所娴熟和擅长的事。不是守城,从来都不是。
丁一看着天际飞舞的海鸟,那朝阳在他身后,正当跃出海面,映出一身的华丽光芒。
他便带着朝阳之辉,向马赛方向而去,如神之临,如日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