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厚重的门板传来剧烈的敲门声,小茅屋里,躲在破旧棉被安睡的格林瞬间被惊醒,脚下冰冷的麻木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格林却不敢耽搁,喊道:“来了。”
顾不得已经快冻得失去知觉的双脚,格林麻利穿上自己的破旧衣衫,抄起盖在破旧棉被充当第二件棉被的皮衣,打开了木门。凛冬的冷风一吹,夹杂着冰渣,格林被刺激的身体一震。门外,老汉姆蜷缩在破木马车上,一手拿着皮鞭,一手拿着烟袋砸吧着,马车在坑坑洼洼雪地里留下了两道车痕。
“快点,今天路不好走,迟了可要挨训。”老汉姆狠狠砸吧了一口烟袋后,朝着格林念叨着。
“哦,知道了。”格林掩上木门,手脚麻利的上了马车,一切习以为常,基本上自从跟着汉姆大叔揽了这件稳定差事后,每天都会听见他念叨一句。
汉姆没有太多的话,最后砸吧了一口烟袋后,狠狠一挥鞭子,老马闷哼哼一声,拉着马车继续在坑坑洼洼的雪地里前进。而格林则靠在破马车护栏上,看了看黑蒙蒙的天,再次闭上眼睛。因为根据以往经验,这种雪天,老马车最少要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城里的子爵府上,那时候天也差不多快亮了。
靠在马车上,格林闻着熟悉的旱烟味,从内心对老汉姆十分感激。
自幼格林就是孤儿,经常跟着一群孤儿在毕瑟尔城里混迹,过着食不果腹的乞讨生活,直到一天老年无子的汉姆看见格林颇为激灵,一想到自己膝下无子,便把格林领了回来,嘿嘿笑道:“我死了,这两间茅屋和老马就是你的了。”
说实话,这两间乡下茅屋和老马车真不值几个钱,却让格林对老汉姆充满了感激,视为再生父母。
至于老汉姆和格林得以为生的活计,就是每天早上天亮之前,赶到毕瑟尔城里子爵府上,把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狂欢一夜散去后残留的大片垃圾清理完毕,送到城外清理掉,然后再到子爵领地采购好所有的第二天夜晚狂欢物资。
这一来一回,差不多就是大半天过去了。
半个多小时后,咯噔咯噔,路面开始光滑,地面上铺了石头路。在马车上打盹的格林不用老汉姆叮嘱,马上清醒了过来,知道已经到毕瑟尔城,马上就要到子爵府了,赶紧胡乱扫了一把身上的雪,算是整理了一下仪表。
虽然说往往每日格林和老汉姆到的时候,城里在子爵府狂欢一夜的贵族们大多早已散去,即使偶尔有零星没有离去的,那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也不会多看这两个低贱的仆人一眼,仪表什么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但子爵府的老管家却是个难缠的角色,总是为难格林这下打杂的仆人,等着捞些好处,不止一次就用仪表不整这种低劣的借口勒索了老汉姆银币。
子爵府门口两个人高马大的骑士卫兵经过一夜守护,早已经疲惫不堪了,扫了老汉姆和格林一眼,几年来已经熟得不能再熟悉,没有理会。老汉姆赔笑了一下,格林则跳下马车,低着头进了子爵府,不敢多看,直奔每日都必须仔细清扫的那个奢华大厅。
本来无精打采的格林和老汉姆突然感觉今天的气氛似乎不太一样,只见大厅门口子爵府老管家阴沉着脸,一双狠辣的三角小眼朝着格林和老汉姆狠狠瞪来,一阵小跑后来到两人身边,低声喝道:“在这好好候着,堵住你们的耳朵,闭上你们的眼睛。”
“是,是。”格林和老汉姆连忙应付道。
大殿内隐隐传来吵闹的声音,虽然听的不太清楚,却能依稀分辨出是个女孩子在大吵大闹。本能的,格林和老汉姆知道,应该是个大人物。
大约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天已经完全亮了,雪地里格林和老汉姆冷得直跺脚,瑟瑟发抖,本来在大厅门口守候的老管家一脸阴沉的走了过来,低喝道:“受不了明天就别来了。”
格林和老汉姆变了脸色,老汉姆挣扎了几次后,从破麻布衣衫里拿出了一枚银币,塞在了老管家手里,连连陪笑道:“受得了,受得了。”
“哼。”老管家熟练的把银币塞进自己的口袋,不再理会两人,在大厅门口一脸焦急的等待着,不时向里面探望。
格林忍不住低声道:“可恶,前些日子才从我们这里拿了好处,现在又要!”
“哎,算了,忍忍吧,有大把的人想干我们这差事呢,老管家巴不得我们走。”老汉姆叹了一口气。人老了,快进土了,也就不再像年轻人那般火爆脾气了。
正在这时,大厅里飞快冲出一个女孩,穿着华贵的贵族衣衫,精致的面庞却布满泪痕,跑到格林和老汉姆身边后停了下来,向大厅里喊道:“我只要我的艾隆哥哥,我不会去什么莉莉丝小屋,更不会成为什么巫师!”说完,女孩似乎还不解气,狠狠地掏出一本书扔了出去,大步跑出子爵府。
“反了!反了!你们两个还愣着什么?还不给我快去追?”一个大肚子的贵族老爷气得满脸通红,朝着身边两名穿着铠甲的骑士咆哮着,然而让格林不敢置信的是,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子爵老爷此时竟然满脸无奈,赔笑的站在这位大肚子贵族身边,低声劝说着什么。
“哼,她懂得什么?为了那个小情郎竟然放弃我花费巨大代价请来的巫师?要知道,半年以后就是……”火急火燎的,子爵大人跟着这位大肚子贵族离开了子爵府,根本没有看过格林和老汉姆一眼。至于那个老管家,同样火急火燎的跟了出去,临走前把两名门卫全都带了走了,消失在雪地里。
转眼间,院子里变得空荡荡的,没有声息。
看周围没人,格林本能的要捡取前面地上的那本书籍,老汉姆却一步走上来,烟袋敲了下格林的手,低喝道:“不要命了?”
格林疼的一咧嘴,低声道:“应该没事吧?到时候要是有人追问,我们就说打扫垃圾扔了,反正是刚刚那位贵族小姐扔在地上的。”
老汉姆想了想,又抬头看了下周围确实没人后,点了点头,算是默许了格林。格林把书籍进衣服里,然后就若无其事的跟着老汉姆打扫起大厅,大厅里经过贵族老爷一夜狂欢后留下的巨量垃圾,全部清扫进了马车里。一直到临走前,也没有人追问那本书籍的下落,格林也就没有在意了。
毕竟往日来说,常常垃圾里会混杂一些贵族老爷虽然看不上、仆人们却欢喜之极的宝贝。
咯吱咯吱,装载着满满一车垃圾的马车缓缓离开了毕瑟尔城,坐在装载一车垃圾的马车上,格林也没有了睡意,突然想到了什么,从怀里拿出了那本捡来的书籍。
皱着眉头,像格林这种给贵族老爷卖力的仆人,一般来说是不认识字的,倒是因为老汉姆年轻时候曾经给一家酒楼当过会计学徒,虽然后来那家酒楼关闭了,却也学了认字,这几年交给了格林。
不过,格林之所以皱眉头,是因为这本书籍封面的字迹日常生活实在不常用,是一些陌生字,想了好久,格林才辨认出这几个字。
“《猎鼻改造与气味图谱》?这是什么东西?”格林瞪着眼睛,本以为是一本吟游诗人的传记小说,这也是那些贵族小姐、公子最喜欢的书籍,却没有想到刚刚那名贵族小姐扔了一本这么奇怪名字的书籍。
等等!
格林突然想到了什么,瞪大了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这该不会是一本巫师记载神秘魔法的书籍吧?
巫师,向来是贵族老爷们才有资格谈论的话题,寻常人甚至一辈子都见不到一次行踪诡秘的巫师。在普通人眼中,巫师掌握着神秘莫测的魔法,充满着邪恶、神秘,常常有传闻巫师干一些大片屠戮普通人,甚至食用小孩眼睛,拿普通人做邪恶魔法实验的事。却因为巫师能够轻易杀死普通人乃至骑士的非凡力量而伟大,让人敬畏。
甚至格林都不止一次幻想过,那些神秘伟大的巫师,到底是依靠什么掌握那些神秘伟大的力量呢?为什么普通人掌握不了?如果自己成了巫师,掌握了那些神秘伟大的力量,就不用再看那些贵族老爷的脸色了吧?谁再敢说自己是贱民就直接干掉他。
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格林快速翻起自己得到的《猎鼻改造与气味图谱》书籍,一个字一个字的开始品读,有时候遇到陌生字,还要细细想一下甚至暂时跳过,慢慢的,一抹震撼在开始在格林脸上出现,仿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大门!
所谓的气味,是通过生物嗅觉系统分辩空气中不同物质的挥发分子,刺激性最强的臭味占据生物能够分辨味觉的一半。
按照《气味图谱》上所说,正常人类大约能够分辨出30种到400种不等的气味,偶尔一些功能特异的人,能够分辨大约600种气味,可是这种气味分辩相对于其他一些生物,简直低的可怜。
比如婴啼鸡,一种能够发出像人类婴儿哭啼一样的鸡类生物,根据实验,这种生物至少能够分辨出6500种以上的气味。
再比如阴蝶,一种只能依靠采集臭味生存的神奇生物,能够分辨出8200种以上的气味……
书中提及,已知能够捕捉空中气味最多的生物,名为三头犬,这是一种很多巫师都不敢招惹强悍的生物,足足能够分辨出从空气中巫师能够分离的已知任何气味,共17852种,简直到达一种不可思议程度。
《猎鼻改造》,讲述的是根据巫师自己的身体情况,利用某些生物的灵敏嗅觉改造自身,达到对嗅觉的完美进化,其中所谓魔法实验涉及到众多奇怪材料,还有至今为止格林根本没有弄明白书籍中出现的最多的一个词,细胞?
“格林,格林!”老汉姆足足喊了两声后,格林才从魔法书籍的奇妙中回过神,手忙脚乱收起魔法书,帮着老汉姆开始倾倒马车上的垃圾。倾倒完马车上所有垃圾,格林跟着老汉姆开始按照往日规格收购子爵领地上的货物,用于那些贵族老爷们今天晚上的消耗。
足足忙到傍晚,老汉姆和格林才把所有货物运到城里子爵府上,然后拿着十几个铜板,赶回乡下,马车上格林依旧忘我的看着那本《猎鼻改造与气味图谱》。
老汉姆回头看了格林一眼,叹气道:“你这孩子,今天真是着了魔了,这书有那么好看么?”
格林嘿嘿一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对这个神秘的巫师世界充满了向往与震撼。世界上真的有会移动的大山生命?从天上流下的河?还有那些异域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巫师掌握强大魔法力量的原理是什么?
一连串的问题浮现在格林脑海,却没有人能够回答。
“哎,转眼都十七岁了吧?嗯,明年把房子翻修一下,看看能不能从附近找一户合适人家的丫头给你当婆娘,希望的我老头子埋了前能看一眼自己的孙子。”老汉姆念叨着。
格林头也不抬随意嘟哝道:“瞎说什么呢?您老人家长命百岁,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根本不是个事。”
“呵呵……”老汉姆被格林逗乐了,继续驾着马车返回那条熟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