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到了下午的拍摄中。我内心有着隐隐的兴奋,曾经在影片中见过的那具魔鬼般的身材就要光溜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任由我大肆轻薄,真的好过瘾啊!
古朴的房间内,摆放着宋朝时期的各种家具,最吸引人眼球的,则是那张雕刻着祥云花纹的木床,两边帷幔斜掩,充满了暧昧的气息。
由于是脱戏,导演只留下摄像及音响等必要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其余的人都被告知离开这里,严禁围观。
圆桌上摆着几样下酒菜,身穿宋朝服侍的我和金贞贤坐在了两旁。这一刻,我们俩变成了古代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对有名的x夫x妇。妈的,老子本来就是西门庆,还用变什么。
刘行导演做了个手势,“开始。”
我袖子一拂,桌上的那副象牙筷子掉落在地上,然后,我弯腰到桌下去拾。桌下,一双穿着绣花鞋的纤巧玉足从裙摆中露出来,镜头马上给这双小脚来了个特写。
不过,虽然金贞贤的这双脚的形状看起来很美,但是,与我那真正的姘头潘金莲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哦,口误了,现在不兴叫姘头,都叫情人或是铁子。想想现代社会对于偷情还真是大度,简直是有些褒奖,二月十四号还专门成立了姘头节,情人节。
据说,在这天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如果没有情人相约出去过节,那真是一点魅力都没有。据我估计,若是魅力大的男女,在这天得像赶场一样。
妈的,还是现代好,宋朝时期若也是这样,我和金莲岂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玩婚外恋,何苦杀了武大郎,然后让武松给干掉呢。
不想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还是接着说潘金莲的那双脚吧。有道是,“金莲,金莲,”人如其名,她实际上长着一双赛笋尖的三寸金莲,小巧精致,玲珑剔透,话句话说吧,其脚的尺码还没有现代社会十岁女孩子那么大,很小的。
我来介绍一下,潘金莲原来是阳谷县南门外潘裁缝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为打小儿就是个美人胚子,父母为了将来给她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好人家,所以,很小的时候就给她缠了一双小脚。
说实话,宋朝的男人确实都喜欢小脚,我也一样。在现在看,无疑那些男人的审美观都是不正常的,近乎残忍。为了迎合这种不正常的审美观点,数以十万的无辜女人都变成了残废,到了现代社会,我才知道天足实际上是最美的,很为自己当初随波逐流喜欢小脚感到羞愧和汗颜。妈的,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兴起的裹脚这一说,真是混蛋透顶了!
再来看金贞贤的这双脚,三十七码的,一只脚足有潘金莲两只脚那么大,大概我一只手都不能完全抓的下,这就是巨大的差别。不过,说心里话,我现在还是喜欢假潘金莲的这只脚。
没办法,谁让我的审美观变了呢!
镜头切换到我的脸上,估计此时我脸上的表情是十分yd的,这就对了,作为一个超级恶棍,美色当前,我怎么能不动心思呢。
接下来的一切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我用手捏了一下潘金莲的玉足,她实际上终日面对武大郎早就厌倦,又勾引武松未果,心里燃烧着熊熊的之火。因此,不堪挑逗,故作羞涩的与我勾搭在一起。
“大官人……给我……我要……”
不愧是知名影星,金贞贤饰演的潘金莲果然有那么几分神韵,把一个深居闺中骨子里却时刻希望有个强有力男人用力蹂躏她的放荡妇人表现的淋漓尽致,那种如饥似渴的样子真是诠释的入木三分。
金贞贤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将剧本读了无数遍,细心的了解着潘金莲是怎样的一个人,才知道其经历也是十分坎坷的。
潘金莲父亲死的早,家道中落,九岁即被母亲卖到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其读书写字。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
古代妇女大多不识字,所以说,按现在的话来讲,金莲的学历相当于女大学生。
潘金莲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古代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可悲啊!
想想自己曾经买了数十名丫鬟,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女,名为丫鬟,实际上都惨遭我的蹂躏,现在想起来,自己的为人确实很不齿。是个典型的地主恶霸,若是放到解放初那一阵,政府非请我吃一颗花生米不可。
张大户教她习学弹唱,金莲原本就会,学的十分省力。金莲学琵琶,玉莲学筝,这两个同房歇卧。主家婆余氏初时十分喜欢两个姑娘,曾经送过金银首饰给她们打扮。不过,不久之后,白玉莲死了,只剩下金莲一人,长成一十八岁,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
现在想起来,张大户虽然也是个老不正经,不过,人品比我要强的太多,还能容忍这朵鲜花盛开到十八岁而不采摘,还真是有耐心。当时我极乐园里的丫鬟有三十二个之多,也是在穷苦人家挑选出来的,各个美貌,基本上没有超过十六岁,全部被我破瓜拿下。当初的春梅就是十六岁时被我睡了,由于其是个白虎星,我为人霸气,不服天道,这才硬要将她收入房中成为第六房姬妾。不料,短短一个月之后,我便命归阴曹,让她守了寡。
张大户那老狗眼见金莲身子长成,终于有一天趁老婆不在家,将金莲唤进房中,将她给收了。点点桃红洒褥单,金莲掩面而泣,却终是无法,旧社会的丫鬟一点人权都没有,被主人睡了也实在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这老家伙自从得到水嫩娇媚的金莲之后,贪欢无度。其本身年纪就很大了,已过花甲如老朽之木,如何禁得起这番折腾,数日后,便落得腰酸腿疼,见风流泪,耳聋流涕,外加前列腺增生。
古代虽然没有前列腺增生这种名词,也不知前列腺是何物,但是,以其小便处的病症来看,确实就是这种病。
当时既不能手术治疗,也没有药物医治,张大户病重一日赛过一日,被老婆发现端倪。将其一顿臭骂:“你个老不死的,居然敢背着老娘和下人搞破鞋,玩婚外情,我和你没玩,你要是再敢和那小浪蹄子扯到一块,我把你剁下来喂狗,让你当太监……”
当然,这肯定不是原话了,是现代社会的白话,但其中意思绝对就是如此。一番吵闹之后,张大户没干过老婆,没有法子,倒赔了嫁妆,把金莲嫁给了丑陋无比的武大郎。
唉,都说金莲是千古第一y妇,实际上,真是太冤枉她了。就说这武大郎吧,哪有一点人形,分明就是一只猴子会说话而已,换了现代社会的任何一个女性,都绝对不会和他生活在一起。那时候,是男权社会,还不能离婚,只有男人有权利修了老婆,女人却没有合法渠道逃离婚姻的枷锁。
到得武松出现,潘金莲满心欢喜,爱上了这个高大英武的山东大汉,虽然,他长得没有我帅。不过,当时在金莲的心里,也是把他看成了白马王子一样,百般关心,千般照顾,可惜,那厮不解风情,或许是天生就对女人不感兴趣,我怀疑这家伙有玻璃的倾向。
武松将深爱着
他的嫂子重重羞辱了一番,搬离了武大家,之后,受县长之托前去首都东京给大干部送礼,就在这期间,金莲遇见了我,我们俩的命运就此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