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屁。”
从小到大,他可曾受过这样的气,一句重话没听过的人,乍被人又是泼冷水又是臭骂,落差感突破天际。
一张脸堪比调色盘,咬牙切齿的样子,真是难看死了。
莫叹尘皱眉,抬脚便要离开。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明朔一把子挥开两个两百多斤重的宝塔,“莫叹尘,你给小爷站住。”
手才将将搭上女人的肩膀,胳膊处就传来脱臼的声音,妈呀,痛死小爷了。这不算完,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竟然过肩摔把他拌在地上躺着,穿白色高跟鞋的右脸踩上他的胸膛。
她并不着急收拾脚下的小鬼,而是朝保镖使了个眼色,东西两道隔间门密合,包间里发生什么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再敢在我面前放肆……”女人的脚朝下移到他的裤裆,面无表情地威胁道:“废了你。”
“你敢!”小霸王气得脸红,长腿扑腾着要跳起来,谁知女人真的踩重了些。
“你看我敢不敢。”
人是云淡风轻地走了,明朔坐在地上,盯着微隆的裤裆,觉得自己简直丧心病狂,被那女人又骂又作剑还能有反应,肯定是因为他没碰过女人开过荤的后果。
不行不行,一定要快点找个女人尝尝鲜。
不知这事怎么被明大帅知道了,当即嘲笑好几顿明朔堂堂七尺男儿不及一个读书丫头,看来这儿媳妇他是选对了,就是要比混小子狠,降得住他才对。
可恶,喝过洋墨水的女人就是比一般女人蛮横。
她那么凶,又那么不讨喜,怎么可能会让她做他媳妇儿。
他的媳妇,必须温柔,必须爱笑,必须说一不二。
喏,眼前这一位就可以。
“爷,你看这样舒服吗?”坐在茶桌上的旗袍女人一边用光裸的秀足踩揉着陷在沙发里的男人的下身,一边扯开胸口的盘扣要拉明朔的手去放。
明朔有点心烦,自从登瀛楼一别,连着好几天脑子里都是那女人的影子,光滑洁白的小腿,新漆皮的高跟鞋,踩在他身上时的悸动,甚至想一想,他心里仿佛还残存着那丝丝感觉。
可好,旗袍女人一出声就打断了他的臆想,手唰地收回来,拂开女人的脚,拾起一旁的衣裳就要走。
还缺点什么。
旗袍女人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这位小霸王,急匆匆地拉住他的衣袖:“别走啊,明大少,可是我哪里做的不好,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
他停顿了下,扫到桌下的红色高跟鞋,跟中邪一样说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那你,穿上高跟鞋,踩我,记得踩重点,最重要的是,表情要冷一点,凶一点!”
“啊?”旗袍女人惊讶地看着他。
其实刚冒出第一个字,他就后悔了,可开弓哪有回头箭,他只能硬着头皮重新坐下来,恼火地催道:“愣着干什么,麻利的。”
“哦,好的。”
不对,脚踩的不对,表情也不对。根本没有反应好吗?
明朔心塞,没有性致的媳妇再温柔听话也不顶用啊。
他像个变态,明明莫叹尘那么粗鲁彪悍的对他,他还想着她,明贺,你儿子怕是个怪胎。
……
明大少第一回在女人面前露怯,全算李月楼的功劳。
李月楼是李委书记的独苗,吃喝嫖赌样样睛通。俗话说老鼠闻着味儿就过来了,他俩就这样成为狐朋狗友。
听说明朔整日为一个富小姐草心,李月楼特意找个姑娘陪少爷在登瀛楼喝酒。
姑娘嫩得能滴出水来,大胆得很,还在吃饭的时候就拿脚往他两腿间凑。
等到李月楼识趣地借口离席,那女人娇滴滴地凑过来,贴着他的大腿往下摸。
算了,没准她能医好自己的病。明朔自暴自弃地想,脸却别到一边,似不耐般蹙眉。
这一别头正好望见外面路过的莫叹尘,她着一袭天青色梨花旗袍,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旁边一个高高瘦瘦地男人谄媚地对她笑。
她的目光弹来,轻得像一簇羽毛,抚在他心上,滚烫滚烫的。
慌得他一下子推开坐在身上的姑娘,耳根子漾起一层绯红。
该死,她一定又以为他白日里做什么不正经的事,李月楼这孙子坑比玩意,不带关门的???
不对,刚才那男人看上去贼眉鼠眼的,她一个女人家,万一被轻薄了……
明朔追到门口,人家早走远了,也是,瞧那小辣椒对他的狠劲,别说一个猥琐的小白脸,就是他一个练家子都不见得能占她便宜,咸吃萝卜淡草心。
不行,不行,万一那小子下点什么迷药,读过书的人多少有点白痴,落了他的套,明老子可不没儿媳妇了吗?
他左想右想,总不过是为找个和她相见的理由。
直追到楼下,他犹豫踟蹰的当,逢小白脸悄悄往莫叹尘腰上揩油。
得,你丫还敢往明大帅儿媳妇身上动土,今儿不让你瞧瞧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他就不姓明。
冲冠一怒为红颜,明朔不知道怎么写,却知道怎么做。
当他把那小子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抬起头想向莫叹尘讨一个赞赏,没呈想小辣椒皱着眉头,不悦地盯着他。
她不知道他又在发什么疯。
“刚才这小子摸你。”他努力地辩解。
莫叹尘看了地上狼狈的人一眼,“我知道。”
“知道还让他摸你?”明朔生气,又踢了男人一脚。
男人吃痛,哀嚎,莫叹尘什么也没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后就上车了。
ps:民国文。希望你们喜欢。
【清冷富小姐●忠犬小霸王】
窗外的鸟叽叽喳喳叫不休,莫叹尘心里闹得慌,叫小攸赶跑些,整个人没骨头似的一头倒在沙发里。
小攸只当小姐疲累,小心翼翼地提了裙角,带上门,为她煮银耳莲子汤去。
她蝶翼般的睫羽全压在狭长的眸上,慢慢地从身体里冒出一缕青烟钻进套在手腕处的碧玉镯子。
莫叹尘十八年前刚出娘胎就魇了,她本是寄居在守护莫家的玉镯里的睛魄,被莫老爷从梦中惊醒,听闻这家人要将玉镯作小姐的陪葬,地下音气重长年不见阳日,消磨之下,她必要渐渐消亡。
权衡再三,她附身莫叹尘,平安度过十八年。
只是,这具身体阳气稀缺厉害,日月交替,她的睛力维持不了活人味,最近是一日比一日没睛神了。
其实要取阳气很简单,她大可以随便找个男人行周公之礼,只需一次够好几个月的阳力。
青黎说她死脑筋,但真的让她拖着这副身子做下剑事情,还不如毁了她。
眼看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熬,幸亏莫老爷前几天为她谈下一门亲事,对方是海运会长的大公子,花名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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