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海挠头:“我也一直以为是个公的,闹了半天还是个母的。下了五只小狗儿,呜吖呜吖的,可着乐儿了。”
高博听着新鲜,就想着跟过去看看,高大海却一拍脑门儿:“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你让我圈的后山我圈好了,今天一大早陈家寨说给送十头野猪崽二十头野鹿过来,忘了这茬儿了,我得上后山接去!”话音未落,高大海便一溜烟跑了。
高博一手拿了个馒头一手拿了根葱在那里啃,又顺手抹了块高妈妈亲手做的大酱。这两天天气越发的转暖,穿个单薄的t恤衫已经感觉很暖和,就是早晚天还有些凉。高博披了件小外套打算上山上看看高大海进来的野猪野鹿崽儿,再看看前两天种上的玉米是不是萌芽了。
按说起来,这个季节不能种玉米,都是夏茬小麦收了以后才种。不过这里有春玉米一说,春玉米种了一般不是为了打粮,是为了吃嫩玉米穗儿。夏天一到春玉米就结穗儿了,而一般这个季节秋茬的玉米才刚刚抽茎。所以,嫩玉米就显得特别新鲜。高博种了几亩,就算夏天的时候游客不多,也能拉到市场上去卖。一般这个季节的嫩玉米,能卖一块钱一穗儿,再不济也能卖个八毛。当然,这是做最坏的打算。高博原本的打算,是等夏季玉米收了,煮了卖给来旅游的游客。煮熟的一般最少卖两到三元,比卖生玉米穗儿可有利多了。
果然,玉米最好扎芽儿,一场春雨过后,嫩绿的玉米芽开始往外钻。玉米一般留大垄,高妈妈就在大垄里种上了绿豆和红小豆。这两样东西夏天最招人喜欢,煮绿豆水解暑,小豆煮了包豆沙包,小孩子最喜欢,高博也喜欢。
这几天大海和大江把东岭的地耕个差不多了,唯独西岭上留了一大片,不种也不耕,大家都不知道高博留着它是要做什么。有人说高博想在那儿盖房子,也有人说高博要种树。只有高博自己清楚,那是留给游客们自己种地玩儿的。其实这种方法也不是他自己想起来的,公司拓展的时候他曾经去过一个农家乐。农家乐有个大院子,院子里有个几分地,老板本来打算种点香菜的。后来一个老板说一年给他两千块钱包下来吧!老板很痛快的把地包给了老板,几分地,也就几十平米大的地方。高博算计着,咱西岭上,可是有上百亩啊!高博还没具体计划怎么往外租,他打算划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地太大,游客肯定折腾不过来。
高博放眼望去,梯田上一马平川,现在啥也没种,一层一层倒也好看。远处小六子带着几个娃子在东西河摸鱼抓虾,几个小丫头在岸上挖野菜,羊角辫,花布衫,还穿着老人纳的千层底儿。往东岭看,漫山遍野的桃花儿,往西岭看,苹果树,梨树,樱桃树也算层层叠叠。高家村村前村后还种了两排槐树,这要是到了四月,十里八村儿都能闻到槐花香。
其实高博没想到,承包山头的工作可以进行的那么快那么顺利。要不是村儿里有了现代化的旋耕犁,估计十天半月也种不上这些地。虽说高家村儿有点落后,可落后也有落后的好处,这里里外外的好风景,可不是人人都能看得到的。
转到后山,就看到高大海正指挥着人往后山上放野猪。说是把山围起来,其实也就围了几百平米的地方。也围的不怎么严实,用养鸡场的尼龙丝网子围起来的。别说野猪,野山羊一顶就能顶一个窟窿。不过他们没指望能把动物困住,只想着能把它们养住。里面放了食物和水,还有各种窝。野猪不敢保证,鹿什么的肯定喜欢。
高博见到高大海的时候,他正抱着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梅花鹿。高博走上前摸了摸鹿的头:“它还让你抱?”
高大海指了指小鹿的腿:“让车门夹伤了,我正打算带他去三叔那儿给它包扎一下呢。”高大海喜欢小动物,什么动物都喜欢。不论是猫、狗,甚至连黄鼠狼都喜欢。只要看到有动物受伤,他一准儿会救。
“嗯,这边收拾好了就带它去吧!对了,帐结了没?这几只动物多少钱?”
高大海裂嘴一乐:“什么钱不钱的,刘常和我是哥们儿,借来玩儿几天。再说,都是山里抓来的,养在他们那边是养,养在我们这边也是养,还省了他们的料钱。”
高博感激的冲着刘常笑笑:“谢谢了兄弟,以后还有尽管送来,以后哥给你分红。”
刘常裂嘴露出一口白牙,山里人喝泉水,好像牙都那么白:“大海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有事儿您说话,瞧好儿就是。”
高博觉得跟山里人打交道就是痛快,不用耍那些弯弯绕,也不用斗那么多心眼儿,更不用为了谈一单生意塞多少红包。都是乡里乡亲,办里事儿来就是省心。
这时候高博的电话响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是旅游团到了,没想到竟然又是沈敬谦打来的。沈敬谦似乎喝醉了,有些微醺,他现在对酒还有点敏感,于是有些不悦。不过,沈敬谦说话的声音,让他略微有些伤感。
☆、第 17 章
“高博,呵呵,我想和你说说话。“
“沈总,你喝酒了?”
“嗯,喝了点。”
“没事儿别总喝酒。”
“呃……呵呵,爷爷他,让我结婚。”高博愣了愣,他虽然心里早就明白,沈敬谦早晚是要结婚的。他和自己那一夜情也不过是一时冲动,他跑来找自己也不过是一时情动。但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以后,还是稍微有些失落。
高博干笑了一声,嗓音沙哑的说道:“那,恭喜沈总。”
“恭喜我?呵呵……”沈敬谦猛然咳了起来,那边传来酒杯摔碎的声音:“你竟然会恭喜我?”
高博皱了皱眉头:“沈总,您在喝酒?别喝了,对身体不好。也……容易出事儿。”
沈敬谦安静了数秒:“好,我听你的,你不让我喝,我就不喝了。”
高博攥着电话,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沈敬谦要结婚了,知道肯定是迫不得已。如果自己是个女人,还能舔着脸去喊一嗓子这个男人心里的人是我,别人都给老娘滚开!哪怕是一夜情又怎么样!可惜,他是个男人,被睡了也只能忍着这个委屈,看着他要结婚也只能说句恭喜。就是这心里头,怎么那么不是滋味儿?明明是自己说不要他的,自己心里也明白和他之间的那不叫差距,而是隔着一个世界。
沈敬谦见他不说话,又说道:“高博,你喜欢我吗?”
高博不知道怎么答,他喜欢吗?真的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知道现在心里不爽,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后更是不爽。
“沈总,你喝醉了。”高博把这份不爽压下去,理智渐渐回来。
沈敬谦冷笑了一声:“高博,你知道吗?我每天呆的这个地方,也就是你从前上班的这个地方。这里,可以看到很远,这里很高。可是,这里也很冷,没有温度。做生意,赚钱,谈合同。是不是在你眼里,这就是我的人生?没错,在我眼里,这也确实是我的人生。我以为,每个人的人生都差不多。上班,下班,应酬。浮华又虚伪。可你不一样,你不会讨好我,也不会说好听的话,可你会笑,不对,你的眼神会笑。你说,看着我天天可累了,多擦擦薄荷油脑子会清醒。结果,你周一就带回来一瓶你亲手炼制的薄荷油。你说喝点槐蜜不上火,探亲回来又带了一瓶槐蜜给我。你帮我……档了一杯热咖啡,自己手烫出了泡,还一个劲问我伤到没有,文件你可以重新再打。高博,我用过很多助理,他们,要么对我有所企图,要么就敬而远之。你不一样,真的不一样。高博,你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样?”
高博这才想起来,刚去华申那会儿,沈敬谦正为一个案子发愁。每天上火,口腔溃疡,眉心就没舒展开过。高博给妈妈打电话的时候无意的提起,高妈妈说多喝点槐蜜估计就不上火了。于是,高博回家的时候给他带了一瓶。沈敬谦熬夜,常常眼睛里带着血丝,却不得不强打精神继续盯着合同逐条看。于是,高博去后山采了一筐薄荷,亲自炼了一瓶薄荷油。因为他觉得沈敬谦太累了。真的太累了。可是,半年后,他又为自己炼了一瓶。
“您是上司,我是下属,做点小事也是应该的。沈总,我得去忙了,您好好休息吧!”
沈敬谦苦笑一声:“嗯,去吧!我也该上班了!”一大早喝闷酒,这当然不是沈敬谦的作风。他不过是想借酒对高博唠叨一下自己从来没有对人说过的不满而已。如果说可以在谁面前放松,那高博肯定是唯一一个。现在,他宁可不请助理,也不想再让别人介入他的生活。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沈匀儒一直不接他电话。扬言在他结婚之前,别来见他这个爷爷。半年内不结婚,他便不再认这个孙子。到时候沈家会断了对华申的一切支持,也会放出话去华申不再是沈氏的一部分。这对沈敬谦来说无异于破产,好在现在的他不是三年前的他,有些自己的人脉和资金。虽不至于破产,生意肯定不如从前好做。
他苦笑一声,到时候自己可能也得像邢子韬一样去高博那里混吃混喝了。华申已经有员工陆陆续续来上班,沈敬谦给邢子韬播了一通电话。
此时的邢子韬,可以说是春风得意马蹄急啊!看他那满脸的春色,旁边的高大江都忍不住想切了他的小jj。干咳了三次以后,高大江终于忍不住了:“得,我不夹在你们俩中间了。哥们儿,想坐过去就坐过去吧!不过小心我们家强哥大脚丫子抽你。”
邢子韬嘿嘿一笑:“我还是不过去了。”
高大江切了一声:“大姑娘似的!啧啧,强哥脸上是有花儿还是有字儿?你搁这儿相了半天了,相出啥来没有?”
高强眉头皱了皱:“大江,出去点点人齐了没有!”邢子韬在这儿坐了半个小时了,才听到兵哥哥说了一句话,太不容易了!感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高大家乐呵呵的出去点人,邢秘书更得意了,整个车箱里,可就他俩啊!往高强那边凑了凑,嘿嘿笑了两声,刚想说话,手机响了。
邢子韬有时候真的很恨沈敬谦,他永远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他的电话永远会在不该打来的时候打过来。他很想摔手机,但是想想,现在给他发工资的人毕竟还是沈敬谦。于是,不情不愿的接起了电话。
“沈总,有什么指示?”
“你出发了吗?”
“嗯,在路上了。”
“回去有什么情况随时告诉我。”
“我办事儿,您放心!”
“阿韬啊……”
邢子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沈总,您每次这样叫我的时候,我都会感觉整个世界的春天来了。”
沈敬谦:“是吗?这么说你的世界里只有一个季节了?也挺不容易的。”
邢子韬:“沈总,您究竟有什么事儿?能直说吗?春天过太长了,容易花粉过敏。”
“不如,你变相的向老头子透露一下,我和高博的事吧?”
邢子韬没等沈敬谦问完,利索的挂电话关机。开玩笑!沈匀儒是谁?当年他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沈匀儒!把这件事告诉沈匀儒?除非他不想再看到第二天的太阳了!老虎虽然老了,可利齿还在,那小暴脾气一上来,他怕他这辈子都得在家吃自己。
邢子韬把手机装回兜里,笑眯眯的望着高强。高强的侧脸有些冷硬,可能是平常不太爱笑的原因吧!他和高博不一样,高博从小跟着母亲,至少有温暖。他只有父亲,而且父亲身体不好,他身上压力不小,担子也重。当初之所以去当特种兵,是因为比普通兵种给的钱多,虽然吃的苦也多。
去当兵以后,整天训练,纪律,任务,导致他的性格更加孤僻了。所以,在部队上,他的代号是孤狼。大小混了个队长,手下的小兵一个个最服他。为了做好示范,他曾经大冬天在冰水里游了两个来回,出来以后又光着膀子围着操场跑了三圈。对于他来说,这些小事都不足挂齿。他以为自己这条命会交待到战场上,没想到,一颗子弹竟然只打穿了他的腿。
邢秘书还想和他套近乎,高强却直接起身下车了。外边高大江正在跟大家解释车少人多的事,说了三套解决方案。套,按照大巴线路买票过去,有免费牛车坐,一路风景好空气好。第二套,在这里等着,下午再跑一趟来接他们。中午管一顿饭,免费。第三套,等下次活动再去,去的时候免住宿费。
一部分人选择了方案一,一部分人选择了方案二,没有人选方案三。高大江按着先来后到分别让大家上了车,高强又清点了一下人数,五十五个人满满当当,剩下五个一人发了个马扎。邢秘书和高大江挤一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