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发现他已经结婚,想闹也闹不动。
反正老丈人有钱,让他把陆月安排到别市生活,他王格就能心安理得地入主闫家了。
……里外都不亏!
只是易潇才不会相信他的鬼话。
推自己未来的老婆去给别的男人生孩子?正常人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可上一世的陆月却掏心掏肺爱着这个男人……不,或许陆月一直知道真相,只不过不愿相信罢了。
易潇叹口气。
果不其然,吹着王格的耳边风,闫先生在b市旁边的县城给易潇买了套房子供她居住,易潇只需要安心在这里养好身体,做好备孕工作,时机成熟后闫先生会来这里和她结合。
明面上是代孕,实际就是养小三。
易潇刚搬过来时王格还隔三差五来看望她,渐渐地就不来了。后来还是闫先生无意中说漏嘴——王格整天和闫先生说,陆月愿意代孕都是他这个当“哥哥”的苦苦相劝的结果,闫先生为了感谢他,给了他不少钱。
不缺钱还来向陆月献殷勤?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易潇在县城的生活倒也自在。县城坐落于当地著名自然风景区,空气新鲜,景色秀丽,她经常花一整天在景区nei游玩,览尽自然景色,还学会了一门手艺——刺绣。
许是陆月的手天生灵巧,易潇用这副身体做女红格外顺手。和当地老人学会刺绣的第三天,易潇便把刺绣拿到游客市场去卖,很快就卖了个好价钱。
没几天,留守当地的刺绣老人们都听说县城里刚来了个女娃,在刺绣方面很有天分,纷纷上门主动授艺:
“娃娃儿,你这个手咋恁个巧,和我当年有的一拼啊。”
“现在这年轻人都去大城市打工挣钱了,像你这样的好姑娘愿意跟我们这些老婆子学手艺,真了不得。”
“闺女,你好好学,有啥不会尽管问我老婆子!”
“姑娘你结婚了没有啊?诶哟正好,我儿子和你差不多,给你介绍认识认识?”
……
易潇莫名其妙地成了当地的红人,当地的老人经常到她家里玩。
一次易潇打完电话,还未来得及放下手机,身后的林乃乃瞄见手机的桌面背景,忽然说道:
“闺女,你手机上这照片……诶哟,这不是小格吗!你认识他?”
手机背景是王格的自拍。王格皮相好,不输一些明星小鲜肉,自从两人认识起陆月就把背景设置成王格的照片。
“林乃乃,你是说王格?”
“对对对,就是王格,住我隔壁院子的那个小伙子,人长得是俊,就是品行不太好。”
“这话怎么说?”
林乃乃拉着易潇整整讲了一下午王格的黑历史。这家伙老家就是县城的,上学时候勾搭了不少小姑娘,高中毕业后混吃混喝,靠当小白脸勾搭了几个富婆,还在富婆的介绍下进入保险公司,拿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
结果前段时间有个富婆找上门,说王格对她不忠诚,要砸了王格家。当时王格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富婆放过他这一次。
那一副孙子样很快传遍了全县城。
“闺女,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千万别和他深交啊。”
易潇谢过林乃乃,出于好奇,又在街坊四邻打听来些王格的黑历史,这才发现王格远远不止勾搭富婆这么简单,他拿手的就是玩弄陆月这样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骗财骗色。
上一世的陆月完全被蒙在鼓中。
要不是林乃乃,易潇到现在也仍被蒙在鼓中。
易潇心里憋着一股气,好巧不巧就在这时,闫先生到访,带来了他女儿——闫薇和王格即将结婚的消息。
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女人跳入王格的圈套,易潇便把事情原委全部告诉了闫先生。
闫先生听后毫不意外。
“陆小姐,这话不太合适,但我早说过,我第一眼看到王格,就知道他是个不成器的混蛋。”
“至于婚礼,照常举办。我那蠢钝的女儿竟然看上得这种男人……她根本不配做我的女儿,早点结婚早点走了算。”
闫先生丝毫不打算管女儿女婿的事,易潇也不打算管。
只是,这是个绝好的机会——
让王格再也抬不起头的好机会。
……
王格和闫薇的婚礼在b市最大的酒店举办。
上午,新娘闫薇在酒店房间里化妆打扮。闫先生虽不怎么待见这个独生女,但对外面子仍要做足,婚纱首饰皆为上品。
王格身穿白色西装,胸前系着一朵红玫瑰,搔气惹眼。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家的王子降临了。
“薇薇,你今天好美。”王格坐在床沿,伸手抚摸着闫微细长的天鹅颈。
……没错,这才是配得上他王格的女人,真正的白富美。什么富婆什么陆月,要么没脸要没没钱,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配得到他的爱?<b